由“国立台湾美术馆”执行的“艺术银行”筹备工作,经过数月的努力,目前已完成作品公开征集、审选和议价的部分工作。若以“国立台湾美术馆”稍早整理送件作品的概念看来,明显强调收件的总数高达3,200余件。这种以“件”而不以“艺术家”为核心单位的评选做法,不无潜在误區,值得艺术银行的执行者深思。
虽说艺术银行储备的是艺术品,仍应以“艺术家”是否值得投资做为根本的检验要件,尤其我们都同处“当代”。更直接地说,艺术家的潜力和表现如果看不出长远性,艺术银行的投资势必失败。与其零散地考虑个别的作品是否合适租赁的展示功能,艺术银行的操盘更应兼顾以“艺术家”为单位的投资思考。终极说来,只有“艺术家”兼具才华、潜力与未来性,同时,能持续创作,保持活跃,不断提升自己的艺术,其作品才可能在艺术市场,甚至艺术史上受到终极的青睐。因此,与其让评审委员零零碎碎地选件,“艺术银行”更应以“艺术家”做为投资标的,确认其作品值得购藏,以保障未来成功及增值的空间。
其次,崛起中的艺术家及其作品的优异性暨潜力,如何在审选的过程中,更细致地受到掌握及讨论?这也考验着艺术银行操盘者的专业度、经验力度与智慧。有必要提醒的是,以艺术银行目前已招募的行政组成,几乎都是十分不熟稔艺坛生态的生手,对市场面既无深刻认识与了解,也对台湾艺术创作的实际面向极为陌生。这是值得注意且亟待提升的课题。在这种现状之下,艺术银行如何邀约、延揽,并组成一个充分且持续有效的专业审选委员会,尽量确保艺术银行投资的绩效,进而在未来可堪检验,这是极为迫切的当务之急。
艺术银行既然成为新的官方艺术体制,资源如何集成或创造,也很值得关注。诚如上次已经提及,文化部已经握有的艺术品购藏资源当中,行之有年的“青年艺术作品购藏徵件计划”和眼前“艺术银行”的购藏规画,应有必要在资源上重整。原因很简单,这两项购藏计划在精神和本质上显有重叠之处。眼前开源不足,经费继续拮据,却有两笔资源共同挹注在青年、新手,甚至许多并非全职专业的艺术家身上,的确值得商榷。对比之下,许许多多年纪稍长,理应是台湾艺坛中流砥柱,尤其是30到40岁以上的青壮专业艺术家,如果受不到商业画廊青睐,其资源反而甚少,这是值得文化部做整体思考并调整的。而且,艺术银行是否需要一味强调购藏未成名年轻创作者的较便宜—相对也较不成熟—的作品,也是很值得商榷。
再者,艺术银行既然同步强调租赁展示的项目,意味着可以为官方和民间的公共空间服务,促进与提升艺术审美的附加价值及功用。就此而论,自1990年代後期以来,同样由官方推动的“公共艺术”,或许也应一并考虑是否能与“艺术银行”的租赁展示业务,做关键性的集成;藉此,矫正“公共艺术”已见且深受诟病的大而无当,甚至变相成为国家文化资源的虚掷或浪费。倘若“公共艺术”能够基金化,使其资源更有效地与艺术银行搭配并结合;那么,艺术银行的资源也能扩大。可以期待的是,透过艺术银行的展览策画,或可塑造更富弹性的多元审美及变化,替代现行许多无谓且令人困扰的公共艺术设置。这对公民审美而言,可能是一个更值得期待的良方。藉此,不但有更多艺术家可以因为艺术银行的购藏而受惠,政府官僚与社会公众也可以因此而享受更丰富有趣的艺术展示,以达到真正的公共视觉飨宴。
公共艺术的执行若能与艺术银行的业务结合,不但有助於专业效益,也会创造更多可长可久的专业人才。更具体地说,原本各官方机构深为所苦的“公共艺术”执行暨作品设置小组的业务,就能顺理成章地委由“艺术银行”的策展和行政队伍,提供更专业的服务。若然,外行可以真正让位给内行。而艺术银行的壮大,也可以让更多艺术界专业的行政和策展人才适得其所,进而培养与训练出更多的长才。就此而言,文化部如何创造渠道,使公共艺术业务可以和艺术银行产生互动与集成,这是很值得期待的一项尝试。倘若能够成功,艺术银行也会成为策展和行政人才的培养暨汇流之所。因此,我更期待文化部在推动艺术银行业务的同时,不应过度保守,而应规画长远,期为艺术界创造更多的工作机会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