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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术网讯 文化部22日公布了首批艺术品市场行政处罚案件,北京海艺会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连云港市伟奇诺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因违反《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被有关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依法查处。
本次公布的艺术品市场案件主要有五方面违规情形:一是经营含有禁止内容或伪造的艺术品。如北京市海艺会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开办网站,经营含有禁止内容的艺术品8件,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依法没收非法艺术品,并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辽宁省铁岭市陈某某经营古代枪头、绿松石、红山文化挂件等伪造艺术品,辽宁省铁岭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依法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是经营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动物、植物、矿物、金属、化石等为材质的艺术品。如辽宁匡骐艺术品有限公司经营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化石为材质的屏风等艺术品,辽宁省沈阳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依法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是擅自销售或者利用其他商业形式传播未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进口的艺术品。四川省成都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分别依法给予深圳市小城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连云港市伟奇诺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是未标明所经营艺术品的作者、年代、尺寸、材料、保存状况和销售价格等信息。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江苏省常州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分别依法给予上海法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常州市盘古艺术品有限公司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是未按规定保留与交易有关的原始凭证、销售合同、台账、账簿等销售记录。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文化市场执法局依法给予潍坊宸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罚款的行政处罚。(作者周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