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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术网讯 6月6日,由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文物局主办,首都图书馆承办的关于推动北京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会议在首都图书馆举行。此次会议提出稳步推进试点工作、提高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水平、拓展完善文化创意产品营销体系、积极稳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利用现有政策和资金强化保障等实施意见。
北京市文化局副局长关宇表示,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和我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推进本市文化文物试点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促进文化文物资源的合理利用,创造性的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进一步发挥文化资源在推动经济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作用。
根据计划,试点单位要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并提高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水平。具体包括推进文化文物资源的数据梳理、分类整理和数字化进程,明确可供开发资源,同时基于本市高等院校和专业研究机构集中、创意设计人才集聚的优势,也能为试点单位、文化创意设计机构、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等单位的交流合作创造有利条件,畅通信息和资源共享渠道,并依托本市优质文博、演艺、非遗、影视、艺术、旅游、科技资源,拓展横向、纵向产业链条,培育具有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领军单位和产品品牌。
在推进试点工作的同时,拓展完善文化创意产品营销体系也是关键一环。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试点单位在保证公益服务的前提下,可将自有空间用于文化创意产品的展示和销售,结合陈列展览、主题活动、馆际交流等开展相关产品的推广营销。此外,鉴于当下已进入互联网时代,支持试点单位与互联网电商平台进行合作, 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多层次商务平台和营销渠道,积极创新“互联网+文化”的营销推广理念和推广方式,并会将优秀文化创意产品纳入“文化走出去”及对外贸易的范畴,鼓励开展跨境电子商务。
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相关政府部门也正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比如鼓励北京市属的北京画院美术馆、首都图书馆、首都博物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中国电影博物馆、园林博物馆、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北京自然博物馆、国家大剧院等单位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等方式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且试点单位可开展开办符合发展宗旨、以满足民众文化消费需求为目的的经营性企业试点。对于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取得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将按规定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可用于加强公益文化服务、藏品征集、继续投入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对符合规定的人员予以绩效奖励等。
除逐步完善营销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外,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还离不开资金的持续投入。为了缓解试点单位在资金上的压力,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整合利用本市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大对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的支持力度,将试点单位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项目纳入市级财政支持文化创意产业政策体系和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体系。而为保护试点单位的权益,还会加强文化文物单位馆藏资源及新开发文化创意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支持文化文物单位注册和申请相关商标及专利,加大对侵犯文化创意产品商标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关宇表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的开发工作,是满足和服务于人的成长和发展的需要,也是传统文化、文化遗传得以传承的重要手段,还是文化中心建设的重要任务。(记者 卢扬 实习记者 金延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