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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术网讯 近日,根据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了《关于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4号)》,其中对 “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主要品种做了新的降税调整:
——唐卡由12%下调至6%;
——唐卡以外的手绘油画、粉画及其他画由3%暂行税率下调至1%;
——手绘油画、粉画及其他画的复制品由14%下调至6%;
——拼贴画及类似装饰板由14%下调至6%;
——雕版画、印制画、石印画的原本由3%暂行税率下调至1%;
——各种材料制的雕塑品原件由3%暂行税率下调至1%。
此外,继续执行对于100年以上的文物不收关税的规定。
艺术品关税降了为什么没得到掌声?
这次降税消息出来,业内却没有多少热情的“点赞”,这是为什么呢?某知名油画收藏家在微信里说出了缘由:“油画进口关税由3%降至1%实际意义并不大,真正该降的是那莫名其妙17%的增值税!如果只是关税3%也还是能够接受的,能如此,去年买的那幅千万级毛焰作品也就不至于寄存香港背井离乡了!”
原来,大家一直盼望取消或降低的是增值税!
国内艺术品关税政策近些年曾有过几次调整:2012年,曾将艺术品关税从12%暂行降至6%;2017年又将艺术品原件的关税暂行税率从6%降至3%。但进口增值税一直没有下调过。
所谓进口增值税,是指进口环节征缴的增值税,属于流转税的一种。进口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是这样来计算的:
进口货物关税=货物价格 ×关税税率
进口货物增值税的应纳税额=(货物价格+关税)×增值税税率
纳税时,海关会根据填发《海关专用缴款书》日期当天的汇率,把申报的外汇换算为人民币后计算税率。假设,一位藏家在巴黎的拍卖行买到一幅油画,成交价加拍卖佣金共计10万欧元。依据上述公式,其在进入中国海关时的关税和增值税应这样计算:(假如报关当天的外汇牌价是1欧元=7.5元人民币,油画的新规关税1%)
关税=(100000×7.5)×1%=750000×1%=7500元
增值税=(750000+7500) ×17%=757500×17%=128775元
总纳税额=7500+128775=136275元
总纳税率=136275÷750000=18.17%
近年来,不少内地藏家在海外拍卖会上出手,将许多早年流出去的中国文物买了回来;也有不少藏家在海外拍卖会或艺博会上购买西方当代艺术家的作品;在北京、上海的几个艺术博览会上,国外画廊带来的西方现当代艺术作品受到欢迎。不少国外画廊会主动承担部分关税,或者将税金直接算在作品的价格上再给予优惠,但不管怎样,“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进关税负最后还是要算在买家身上。
一些藏家为了避税,都选择将自己买到的藏品保存在香港的保险箱或内地的保税区。因为在香港,古董文物可以自由流通无需征税,这也使香港成为全球储存艺术品最多的地方之一,据估计,目前香港存放着价值约100亿美元的艺术品。
美国、加拿大、新西兰、韩国、白俄罗斯等国家对艺术品实施零关税;台湾地区和日本在零关税之外对艺术品预收5%的营业税。英国在零关税之外,加征5%的进口增值税。德国对绘画、邮票等采取零关税,对艺术品实施最优惠税率7%;新加坡的总税率也为7%。
理论上,增值税是对经营者在交易过程中的货品增值所征收的税种。对还没有产生交易的进口货物先征增值税,实际上是对关税的一种补充作用,目的在于缩小进口产品与内地市场同类产品的差价,以保护内地市场。
目前,中国海关是把艺术品和奢侈品归于一类进行课税的。但艺术品多为艺术家手工创作,具有孤品特点,不能被当做工业制造的奢侈品来对待。对进口奢侈品课税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保护内地的奢侈品市场,而艺术品一般不具备奢侈品的同质性竞争要素,因此,用课税保护内地市场意义不大。
进口税负太高,对于早年流出海外的文物回流肯定是不利的。结果很明显,一些回流文物不再回到北京或上海的拍卖场,而送到没有关税的香港。近些年,内地拍卖行到香港办公司举办拍卖会,分流了文物,也带走了一定的企业经营所得税。更重要的是,随着文物艺术品转道香港,使得原来已经成为中国艺术品世界交易中心的北京日渐衰落,使得香港取而代之渐渐成为了世界交易中心,这对于正在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建设的内地不能不说是一大失误!
内地艺术市场的繁荣离不开税收政策的支持。如果因为税收方面的增长,导致市场的转移,这不仅征不到税,而且会丧失市场繁荣带来的就业机会,也会丧失市场的定价权和话语权。而通过降税的方式“放水养鱼”,引进文物和艺术品,促进艺术市场繁荣,形成更多的交易和就业增长,增加流转税和企业、个人的所得税,其所增加的税收一定会覆盖并大大超过海关征税上的那点让利!(作者 季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