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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平淡提问反映大众呼声
——杂议书法篆刻与简化字
□范石甫
今年7月31日的《中国书画报》在头版报道了由中国美术馆自主策划并主办的精品书法展览,为了让公众与展览本身产生互动,展览中还别出心裁地安排了亲民沙龙活动,就书法的创作、欣赏与普及等话题进行现场问答。当场有观众提问:“既然要写当代,为什么不用简体字呢?”很平淡的一句提问,反映的却是一种社会的呼声。8月28日的《中国书画报》又刊发了《简化字,何时入书法》一文,据编前语介绍,2007年该报曾组织过有关书法使用繁简字的讨论,这也说明了《中国书画报》对简化字入书入印的长期关注。
中国汉字的使用大致可分为社会功能和艺术功能两个方面,前者是指日常书写和印刷用字,对其要求是无论繁简,都必须规范化。至于艺术功能,主要是指以文字为载体的有关艺术门类,如书法、篆刻等,目前普遍使用的文字仍以繁体为主,简化字几乎被拒之门外。中国书协曾提出对繁简并用的限制,一度为简化字入书入印设置了障碍。虽经多年呼吁,至今仍处于冷冻状态。
大家都知道在书印作品中使用简体字是有史可鉴的,而今人艺术作品中却禁用规范简化字,实在让人匪夷所思。为什么会如此呢?个中原因比较复杂,既存在认识层面的误区,也牵涉技术层面的难题。我们要厘清思路,找出症结,方能探求解决的办法。
中国汉字中的某些字在历史上就出现了简体,但古人的简体字与我们今天的简化字不是一个概念。古人的简体字不管是出于书法创作需要还是书写实用需要,都经过了历代书写的实践检验,已被后人视为了标准;而新中国成立后公布的简化字还没有书写形式的先例,无参照依据,故一般书家在书法创作中不会使用。这从书法创作的角度看,似有一定道理,然而在广泛使用简化字的今天,采取回避简化字的办法是不太妥当的。
简化字入书法,确实有技术层面的麻烦。虽然汉字的发展过程也是由繁到简的过程,但是,用楷书、隶书写简化字还比较容易,而草书、篆书却不一样了,它们都有着自身的书写规律。如果书写现行简化字,则无法可循,这是摆在眼前的一道难题。当然,这里面还夹杂着一个审美因素,漫长的书写传统已形成了审美定势,简化字较繁体字而言,结构与笔画之间缺少相应的变化空间,美感成分不足,所以有人认为简化字写不出好的书法作品。
综上所述,简化字入书入印确实有着种种难处,这或许就是长期困扰书法篆刻家的主要原因。是依然故我还是与时俱进,这是历史对我们的考验。我想,文字是由人创造的,其书写方式也是人们经过不断实践积累而成的,文字本身都可以随着时代的发展有所改革,文字的书写方式怎么不能随之变化呢?这就需要我们的书法篆刻家在借鉴传统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创作实践,广泛吸收民间书法的有益成分,摸索出一套简化字书写模式。
这里要特别提一下篆书,有人认为,篆书是汉字曾经的历史,今人没有必要再将简化字回到篆书的写法。我认为,篆书的存在是客观事实,无论今天或将来,作为书法艺术的篆书与篆刻,都不能丢!不仅不能丢,还要充实它、丰富它。简化字的篆化处理,就是对篆书延续的一种补充,草书亦然。
因此我建议,可否由中国书协统一组织协调,请专家研讨并编写简化字字帖,广泛征求意见,通过慢慢积累,最后形成能被大家认可的新型书写标准。如果没有权威机构的参与,仅凭社会大众的呼吁,是很难实现简化字入书入印之梦的。于右任先生当年推广标准草书,就是从各式草书中寻求规律,然后总结出一套统一便捷的书写方式,不仅自立一格,且大大丰富了草书的表现形式。日本书法承传于中国,他们却能将假名衍生为独特的书写体系,这一切不知能否给我们带来一些启迪。认识文字发展规律,总结书写实践经验,调动书写过程中美的因素,使之既符合文字使用的规范又不失艺术审美的意趣,一定可以创造出千古流传的新的书法模式。
简化字入书入印说了多少年,却始终是呼之不出,这是值得书法篆刻界思考的问题,此次中国美术馆举办的亲民沙龙活动中,李刚田先生回答提问者时说,与书法的历史相比,简化字的使用时间还是太短,简化字书法的发展需要积淀,审美的改变需要时间。听来似乎有理,但也不无搪塞之嫌。试看今日之书法篆刻界,“古”“怪”“狂”“奇”成风,难道不是对汉字的出卖,比之简化字入书要大不敬多了!
所谓的要探索,要积累,要时间,但没有科学的认识,没有探索的精神,没有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的行动,这一切都是空谈而已。李刚田先生在回答问题时还说:“我们写古诗词,用繁体字,但如果写流行歌曲的歌词,恐怕简体字更合适。”这是不合适的引导,如此说来倒像日本的汉字书法与假名书法那样,成了两种书写体式。但中国的汉字无论繁简,是一个统一体,我们要求的是不排斥简化字,使繁简可以融合使用,所以张海主席在给吴振祺先生的信中说:“不论是繁体字,还是简化字,只要达到艺术境界,都是好的书法作品。”张海主席所说的才是大家共同企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