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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是中华民族的也是世界的。在书法艺术长河里,所以说书法是研究过程中的创造艺术,那么,它的研究内容和创作形式必须是宽范的。既研究古人也研究个人,既研究历史断代体式象貌,也研究那个时期艺术的滋生发展以及与经济政治的关联。尽管中国的书法目前世界上好多国家在运用、兴起、学习,然而它真正的根则是在中国。
书法的要义在于排遣,在于抒发,在于精神,在于自如。要进行书法创作,一定要先发散情怀到了随心所欲的程度,才可以称得上神奇。然而所谓的出神入化,又怎能脱离规矩的存在呢?出神入化就是巧妙地运用规矩,不滞涩,不执著,体现出圆通的美妙,造化的伟大功业,彰显于文字。因此,书法创造需不断研究,不断更变,不断妥协。正所谓“师古不泥古”。
古人曰“相时而动,或知其情;从心所欲,鲜悟其理。盖欲正而不欲邪,欲熟而不欲生,人之恒心也。规矩未能精谙,心手尚在矜疑,将志帅而气不充,意先而笔不到矣。”这大体的意思是:有人知道根据时机而动的情由,却很少能够领悟随心所欲的道理,想要中正而不偏邪,想要熟练而不生疏,这是人们恒久不变的意志。不能熟练地掌握规矩,心手尚处于拘束犹疑的阶段,就会心志高远而底气不足,空有构思而笔力不够,那当然就不能随心所欲了。这个道理的存在,深层次地显露了一个问题,什么是规矩和根基、领悟与超然、相对与绝对。
书法人都常讲书法的字内、字外功夫,但要达到什么程度,理解到什么地步,难以用等式去衡量。字内功夫当然是临书写字问题,学习书法扎实的基本功是必不可少,真、草、隶、篆创作,没有踏踏实实,一丝不苟的临书过程,创作出的作品是经不起推敲的。如果不注意基础学习,不注重“法”的培养,“开弓就打”创作,谓之“自体”,那恐怕就是俗话说的没等会走就想跑了,这必然导致创作出的作品纰漏百出,雅俗本末倒置。因此研习书法无论从楷、隶、篆哪体入手,都必须遵从认真摩帖、临帖、背帖到出帖这一过程,否则必事半功倍。
书体的理解与赏识其实也是书家内涵的积累必然,读帖与赏识是研究过程中创造的必备之课。(作者 塔常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