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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春天,我应民盟梁山先生之邀,参加了“2012北京文化论坛”,在这个论坛上,我撰写了一篇题为《应从国家文化战略的高度认识传承和保护中国书法的重要性》的论文。非常荣幸,该文获得了此次论坛的二等奖。
在这篇字数和容量都十分有限,论题并不能完全展开的论文里,我提出了一个问题:把中国书法仅仅看作是一门艺术,这个命题是否正确。
我的结论是:把中国书法仅仅看作是一门艺术,这个判断是有问题的。
在我看来,中国书法哪里是简单的艺术能够说的清的,它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和国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极具魅力的艺术性使之成为中华文化的标识。
在这个判断和定义中,中国书法作为艺术的属性开始让位于传统和国学,“一门艺术”让位于“艺术性”。我认为这是对中国书法价值的重估,意义非凡。
这个意义在于完全改变了我们看待中国书法的立场和视角。
中华文化自殷墟甲骨文时起,就有了最早的文字记载。没有人怀疑这些数千年前刻在龟背上的文字就是最早的中国书法,也没有人怀疑这后来被称作中国书法的甲骨文字就是最早中国人的文字书写和记载。由此证明,中国书法自诞生之日起就与实用的书写和记载密不可分,书法就是写字,写字就是书法。
我们总不能把此时的文字记录工作也当作艺术创造吧?
写字或者书法,古人称之为“书”,很早就被看重,一直是儿童启蒙教育的必修课。《周礼·保氏》记载: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御,五曰六书,六曰九数。
“书”既被列为“六艺”之一,而“六艺”一不小心就被现代人望文生义地解释为“六种艺术”,于是,书法顺理成章的成了艺术。
这是书法被人认为是艺术的一个来自古代的重要根据。
书法大家沙孟海先生在其名著《近三百年的书学》一文中,开头一句:“书学是中国最早设科的一种艺术,六艺中不就有一艺是‘书’吗?”
看看,连书法大家都这样认为,一般人又怎么能分得清?
“六艺”之“艺”肯定不是“艺术”之“艺”。
许慎《说文解文》:“艺,种也。”“艺”的本意为种植。通用为才能、技艺之意。
说“六艺”为六种才能和技艺肯定比说“六艺”是六种艺术要说得通。因为这“六艺”中,“六乐”确属艺术,“五礼”、“五射”、“五御”、“九数”应该都与艺术挨不着,“射”、“御”分明是竞技体育,“数”则属理科,这“四艺”都不是艺术,“书”凭什么就成了“中国最早设科的一种艺术”了?
其实,我们现在所使用的“艺术”(英文: art )一词,源自西方,是西学东渐以后的舶来品。而中国古代的所谓“艺术”乃是“艺”与“术”两个单词的组合,“艺”为技艺,“术”为术数。
《晋书·艺术》称:“艺术之兴,由来尚也。先王以是决犹豫,定吉凶,审存亡,省祸福。曰神与智,藏往知来;幽赞冥符,弼成人事;既兴利而除害,亦威众以立权,所谓神道设教,率由于此。然而诡托近于妖妄,迂诞难可根源,法术纷以多端,变态谅非一绪,真曾存焉,伪亦凭焉。圣人不语怪力乱神,良有以也。”
《晋书·艺术传》称“艺术”为“传叙灾祥,书称龟筮,应如影响,叶若符契,怪力乱神,诡时惑世,崇尚弗己,必致流弊。”
看看,这些“怪力乱神”的乱七八糟的玩意儿就是所谓“艺术”,这“艺术”怎么能专门让孩子们从小就去学习,并成为启蒙教育重点“六艺”之一的“书”呢?
“书”不是艺术,书法家不是艺术家,这也可以从《二十四史》中找到根据。《晋书》中,王羲之也没列入《艺术传》。翻开《二十四史》,历代书家多名列《儒林传》、《文苑传》之中,而未见名列《艺术传》。
“书”被认作艺术,那是近数百年的事,《二十四史》外的《清史稿》,才将书家列为《艺术传》。
视中国书法是一门艺术,其立场和视角是西方化的,是把中国书法定位于西方文化的坐标中。
中国土生土长的书法为什么要归于西方文化的体系和坐标呢?
我只能这样理解:一百多年来的中国曾经备受凌辱,它在世界的舞台上没有话语权,其文化也没有地位,所以,隶属中国传统文化的书法,只能乖乖地把自己纳入西方文化的体系中,争取找到一个属于自己的位置。
有了这个位置才有地位,有了地位,或许才有话语权。
这个位置找到了,于是,中国书法成了“一门艺术”。
因为是艺术,有人便把中国书法“行为艺术化”。比如,一个健全人,用脚趾头蘸墨写书法,名为趾书;用胳膊肘蘸墨写书法,名为肘书;用拳头蘸墨写书法,名为拳书;用手掌蘸墨写书法,名为掌书;用嘴咬着毛笔写书法,名为嘴书,等等,五光十色、五花缭乱。这个时候的所谓中国书法,已经沦为了当代西方时髦的艺术形式——形为艺术。
因为是艺术,有人打着“创新是艺术的生命”的大旗,越是把中国书法写得没有书法样,便越是显出他伟大的创新精神和不懈的艺术追求……
还是因为艺术,有人便把视觉效果、视觉冲击力放在首位,这个时候,字已经不是写出来的,而是爆炸出来的,炮轰出来的,目的只有一个:吸引眼球!
同样还是因为艺术,有人把中国书法完全形式化,用西方抽象艺术的美学观念和理论来分析中国书法,从此,中国书法不再是中国传统文化的载体,而成了西方美学家眼里“有意味的形式”,于是,胡乱涂鸦成了中国书法的最高境界。
如果把中国书法比喻为一位美丽的女子,那么,她现在正在被艺术强奸,目前社会上出现的种种书法乱象,都是她被艺术强奸后生出的怪胎和畸形儿。
事实上,中国书法到底是不是艺术,这可以从中国书法家协会和中国美术家协会的初始设立上见出。如果中国书法仅仅是一门艺术,它为什么不归于中国美术家协会名下而偏偏要设立一个与美术家协会相对立的书法家协会?
把书法与美术混为一谈,这是当前高校教学混乱的一大表现。当各大美院把书法列为其中一个系时,中国书协也许早也应该归入中国美协了。事实上这样做是极为错误的,书法与美术是并列关系,而绝非从属关系。把书法从属于美术,往大了说,是自毁中华优秀传统和国学的犯罪行为。
中国高校把书法归为美术以后的最恶劣结果,就是任何一个美术家都可以凌驾于书法之上。一个美术家,可以因为画画出了名,然后反过来写字,尽管字写得不怎么样,甚至还是初级水平,却可以登堂入室,成为书法大师。传统文化中的“书画”仍是书在先,画在后,如今却是画在书之先,画而优则书。
值得庆幸的是,2009年中国书法被纳入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从此,面对中国书法,保护和传承成了关键词,它不但是我们炎黄子孙所要面对的重大课题,更是一项艰巨的历史使命。
更加值得庆幸的是,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经过多年的经济发展,已经在国际上有了话语权,中国文化正在崛起。
国学大师季羡林说的好:“到了二十一世纪,三十年河西的西方文化将逐步让位于三十年河东的东方文化”,“西方形而上学的分析已快走到尽头,而东方的寻求整体的综合必将取而代之”。
中国书法应该从西方的文化体系中,也就是说要从西方的艺术定义中回归中国传统文化。
这样的回归在当今的时代,恰逢其时。(作者 金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