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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心血来潮,写了一批小斗方,自我感觉尚可。这批作品有两个特点:第一是借鉴绘画的形式,在布局上作些新的尝试。书法的字形和用笔已被前人推到了登峰造极的境地,我自忖难以超越。相对而言,布局较为薄弱,因此只能在这方面下点功夫,作些变化。但无论怎么变,也还是在书法的范围内,并没有沦为那种非字非画的无聊游戏。第二是均无落款,只有钤印,因为在书写的过程中并没有预留落款的位置,即便有的地方空白较大,也是不期然而然,并非有意为之。为了形成一个系列,也就均作如此处理了。
我很欣赏徐悲鸿的一副联语:“独持偏见,一意孤行。”这正是我所向往的。从事书法的人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是自己一味去迎合别人,在他的“词典”中,只有别人,没有自己,这是最低层次的。第二种是不迎合别人,不向世俗低头,久而久之,别人必然会反过来迎合他,这是比较高层次的,但还不是最高层次的。最高层次是第三种,根本不必去考虑谁迎合谁的问题,只是纯粹发自内心,为自然而作。
我不愿成为第一种人,但因客观条件的制约,有时也不得不制造一些“垃圾”,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如果阁下有幸见到我的“垃圾”,实无需大惊小怪。在现阶段,我希望自己是第二种人。至于日后是否能够成为第三种人,则要看自己的修为了。
就某种意义而言,艺术作品就像商品。商品按经济价值可分为不同档次,艺术作品按艺术价值也可分为不同档次。不同档次的作品满足不同层次的观众。高档次的作品和高档次的商品一样,永远都是少数。只要存在低层次的观众,就一定存在低档次的作品。存在低档次的作品是正常的,但低档次的作品冒充高档次的作品就是不正常的。
我生性鲁钝懈怠,作书只是抱着一种“游于艺”的心态,没下什么功夫。但毋庸讳言,我的书法肯定胜于某些“名家”和“大师”。同时还要补充一句:我的书法不如一些与我同龄的书友,也不如很多年轻的后起之秀。狂妄乎?谦卑乎?其实我只是说了很多人想说而不敢说的话而已。各位看官大可议论一番,拍砖亦可,悉听尊便。
书法界的朋友大概都有同感:每次去参观书法展览,在那些位居最前列的“领导”、“嘉宾”、“名家”的“大作”前面多半都是匆匆而过。原因嘛,你懂的。据说现在已经将“领导”们清除出了书协的大门。至于此风是否有所改善,还是拭目以待吧。(作者 翁泽文,号雪舟,吉林大学书法硕士,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