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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昀
在故宫拍裸照,不仅不会展现美,反倒让人感觉轻佻肤浅,是物欲对文物的公然冒犯。
近日,一组在故宫博物院拍摄的裸照在网上流传,引发广泛关注和争议。故宫方面发布说明,表示事先对拍摄并不知情,工作人员发现后当场进行了制止,并指出相关行为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更是对文物本身和文化遗产尊严的破坏,应当受到全社会的谴责。
不过在故宫发布说明之前,当事人和部分网友似乎并不这么认为。如,有个别网友就跟帖表示“这也是一种美,(应当)包容。”
那么,该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在我看来,若非当事人刻意吸引公众眼球,他显然没搞清楚何为艺术,也没弄明白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的区别。
虽说艺术难以定义,但什么是艺术,并非没有标准。不是说拍个照就叫摄影艺术,更不是说拍个裸照就叫人体艺术。从相关图片看,人物肢体语言僵硬,背景与人物并不和谐,毫无美感。这让人想起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书店里摆放着的各种人体裸照,不过是以艺术为名的肉体视觉堆砌。这些照片放在那时候,或许还可以骗骗尚未开化的人们,现在还把这当艺术,简直是在侮辱人们的鉴赏水平。
当然,如果当事人你情我愿,在私密场合下进行拍摄,无论把这当作艺术还是一种情调,也与公众无涉。如果是在公共场所拍摄,又发布在公共场合,就应遵循公共规范,不能随心所欲。故宫是重要旅游场所,人来人往,公然露点拍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不说,还可能引起过往游客不适,有碍风化。试想,如果有未成年人凑巧经过,这种行为是否会产生不良影响?所以,别说故宫不知情,即便是提前申请,想来故宫也不会允许其进入拍摄。
故宫是世界文化遗产,在此拍裸照,也属于不文明行为。从广义上讲,保护文物包括对文物发自内心的尊重。尊重文物,也是敬畏文化的一种表现。在故宫拍裸照,不仅不会展现美,反倒让人感觉轻佻肤浅,是物欲对文物的公然冒犯。除此之外,女模特骑在文物建筑螭首上拍照,还可能对文物产生不可挽回的破坏,这种危险动作更应禁止。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情趣爱好,这是个人自由。同时,不把自己的爱好强加于他人,也是现代社会的文明准则。故宫不雅照不仅毫无艺术元素,而且妨碍了公共道德,故宫方面完全有理由对这种行为进行公开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