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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很多人写毛笔字不再用手了,他们开始用嘴、肩、脚、肘、胳肢窝等身体部位直接“写字”,或将毛笔固定在这些部位,进 行“书写”。某学校的一位教 授更妙,她倒提一女学生,将其头部蘸墨,以该女生作“笔”,进行书写。还有人写字不再用纸。比如某人在一裸女的胴体上用毛笔书写《心经》,一时间也成了 “书法名人”。这个“书法名人”说,他这样写字,追求的是毛笔与皮肉接触的特殊质感。此举一出,马上有人骂他如此追求“特殊质感”是“动机不纯”,并质问 他“为什么不买块肉写写”。
这些人的“行为书法”,自生自灭当然是最好的结局。然而一些媒体不甘寂寞,为了娱乐观众,他们竟然“有闻 必报”,大力宣扬、推介这类丑陋的玩意儿。 有些媒体在解说中说这些杂耍儿是“书法”,是“了不起的书法”。甚至有媒体称赞这些搞杂耍的人是“人体特艺书法家”,是“书法奇才”。现代传媒高度发达, 因此媒体对丑陋“行为书法”的传播极易引起大众注意,使那些无聊的东西迅速在大众中传播开来。“书法”就这样被那些玩杂耍的人,被那些不负责任的媒体,严 重地糟蹋了。
那些离奇古怪的“写字”行为,极易引起不熟悉书法的人围观,而稍稍懂点书法的人,对此却是不屑一顾。因为“行为书法”不是书法,没有任何出路,只能败坏中国传统艺术。
人们必须分清,到底什么是杂耍,什么是书法。一些人无法在正常的书法道路上继续拓展,而又急于出名,这才选择上述种种“行为书法”,欺世盗名。这种 “杂耍”并不新鲜,早在民国时期就有人出过一本摄影书,记录当时中国人用身体各部位写“书法”的杂耍行为。现在一些人故伎重演,以此骗得名声,骗取金钱, 不过是对古老骗术的翻新利用而已。而媒体对这类杂耍大感兴趣,并为之推波助澜,则不过是当今“泛娱乐化”现象在传播界的具体表现。
一些人对这种离奇古怪的行为艺术津津乐道,信任各种美化后的所谓艺术标签,最根本的原因是对传统文化的了解太少。而如若照此恶性循环,那么不仅是书法的悲哀,媒体的失职,更将是阻碍民族文化发展的文化逆流。(作者 邹德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