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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普遍性上来看,中国的画家与社会有着紧密的联系,这不仅表现在艺术与社会、与生活的关系上,也表现在艺术家个体与社会的关系上。这种复杂的社会关系,从某些方面来看,有益于艺术的发展,而从另外一些方面来看,却影响到艺术的独立性的发挥。
不管是艺术家还是艺术,如果失去了这种独立性,那么,艺术的精神品格和气质就会扭曲。当然,在今天的社会中,艺术家想要完全脱离社会的影响,或者与社会隔绝去独立地发展艺术,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个别的或许可以,多数的则不行。以艺术家的社会关系中的社会贡献来论,到什么程度,以什么样的方式,这值得研究。
社会是一个多样化的概念。对于艺术家的个体来说,社会是一个广泛而抽象的层面。社会给与艺术家的恩泽是多方面的,因此,艺术家给与社会的回报也是一种天经地义的责任。对于中国的艺术家来说,责任重于泰山,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这是中国人的价值观。因此,举凡国家和社会有重大事件发生的时候,艺术家往往尽心竭力,捐出自己的作品是最基本的行为。然而,事情的复杂性在于,自觉、自愿的与被动、无奈的,往往胶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尴尬的局面。
通常,许多画家都有个单位,单位的组织是最基本的;单位有上级主管单位,上级主管单位还有上级主管单位,这最少有两层。比如在省画院(如果省级以下的画院,层次又要多加一层),上面有文化局(或文联,或宣传部),再上面还有文化部(或其他)。这些是直系的,画家参加所组织的展览与活动是顺理成章。可是,还有旁系的,画院的画家都是美协会员,最直接的是省美协,省美协上面还有全国美协;美协归文联领导,省文联上面还有全国文联,画家参加所组织的展览与活动也是情理之中。
如果上面的每一层都组织一个赈灾捐献,画家要完全应付可能都会感到很吃力。问题是这种社会关系远不止这些,公安的、税务的、亲朋的、好友的,有关系的和没有关系的关系不计其数,画家们应接不暇。画家们面对各行各业(正牌的和冒牌的)加上各种名目,最近真是不堪重负了。
画家面对不断的邀请函,许多是却之不能,只能疲于应付,这种状况下的作品状况可想而知。现在的书画展览和活动之多,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病。各行各业为什么都热衷于书画展览和书画活动,大家都是心知肚明。当画家的责任心和价值观被人所利用,并由此创造出为个人和集团受益的价值时,值得尊敬的责任心就显得有点迂腐。因此,面对权力机构或冒用权力机构的人敢于说不,实际上什么事也没有。(陈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