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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这个词从经济现象演变为社会文化现象,它同黑社会文化、土匪文化没有区别。有人偷换概念,将“山寨文化”等同于草根文化。草根阶层固然是“山寨产品”倾销的主要对象,但两者却不能等同,然而所谓的“山寨文化”在中国却畅通无阻地形成蔓延之势。继“山寨手机”面世之后,又有“山寨电脑”“山寨相机”“山寨服装”以至“山寨艺术”等纷纷出笼。当“草根”几乎同“科学”一样俨然变成褒义词、变得大家都不敢碰的当下,人们反对以剽窃为生的“山寨文化”的呼声不高、不坚定,显示出国民心态的总体颓败。草根不能作为抹杀是非的借口,它只有在抵制特权时才值得关注;更何况“山寨文化”这种毒瘤,不仅让草根蒙羞,也使中国蒙羞。“山寨文化”正在对作为精神载体的“当代艺术”形成冲击,“当代艺术”中的草根和植根于草根的当代艺术,有必要同它划清界线。
“山寨文化”的蔓延如同癌细胞取代了常规细胞,它嘲弄的是人类的创造力。这种他杀兼自杀的行为方式却在中国招摇过市,甚至受到吹捧。中国的发展如果按照“山寨”的逻辑推演下去,中国永远只配拾人余唾,中国文化也就永远只能降格为在别人背后跟踪的影子文化。
中国的“山寨艺术”如何?“山寨艺术”的制作者应当属于这样一群人:他们照抄或摹仿欧美名家的作品或画风,照抄或摹仿国内画坛卖相不错而且容易仿制的名家作品,以低价位兜售来搅乱中国“当代艺术”。这类角色在中外艺术史上从来没有好名声,今后也只能会被当作笑柄。“山寨艺术”是“山寨文化”的支脉,它的理念是仿造,性质是剽窃,行为是重复。重复带来的是文化的趋同,而文化的形成和演进需要的却是创造。从这个意义上讲,“山寨文化”和“山寨艺术”是冻结创造和窒息文化的社会现象。
数千年封建传统形成的因袭风气,是中国滋生“山寨文化”的肥沃土壤。国人热衷摹仿,可以说前仆后继,按文献记载不晚于周朝,其实应当更早,从考古发现可以追溯到人类的蒙昧时期。它是人作为动物的摹仿习性的集体表现。当然,人类社会如果只有创造而没有对创造的广泛认可,就会各行其是而流于无序。所谓广泛认可,是指特定的时空中最佳创造物得以普及,出现大面积的仿造。这种行为叫做制造。比如服装设计中具有创造因素的作品就那么一件,而服装商通过专利制度批量仿造,使之成为一个时段中的流行款式。短期地看,仿造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也许不是致命的,但它伴生的生存理念、社会观念却是致命的。
艺术是观念的载体,它的本性决定了它会拒绝摹仿,决定了它会背离“山寨”。京沪等大都会的城乡结合部建立的当代艺术区,在地理位置上属于“山寨”,但性质不能等同于“山寨”。相对于常规社会,“山寨”是弱者,“当代艺术家”却是艺术界的先锋与独行者而决不是弱者。“当代艺术”不能同情弱者;金钱至上、弱肉强食的商业世界更不会同情弱者。艺术批评界和策展人不是“红十字会”成员或民政部官员,不承担艺术扶贫的义务,更没有为剽窃者捧场的义务。“当代艺术”从来都不会在恶劣的环境下成长,它是社会财富与国民的自由达到某种临界点后自然出现的产物。(彭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