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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30年中国的快速发展中,城市改造天翻地覆,可谓世界奇迹!其中对我们而言或许是记忆中的事物或景观的不断变更,使得我们无法很快适应如此不稳定的生活。当然,这种状态经历了较长时间,也逐渐由原先的不适应过渡到习以为常,与其漠然处之不如提笔刍议。
我们周边发生的变化与个人有关吗?当然,关系是肯定的。当我们每天经过无法回避的城市公共景观,一些街道、广场、公园、车站、美术送商场等公共场所正悄然被改变着。某一天我们会发现许多地方都变了,我们会在记忆中搜寻那些失去的熟悉场景或物体的形状、色彩与肌理,我们不清楚它们是怎么发生变化的。那些曾经的弄堂、涂鸦、花园、工厂、建筑等等,有的还不错,但蓦然消失了,有的很糟糕,却依然存在。我们还看到了新的景观在不断涌现,业内谓之——公共艺术。公共艺术是中国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事物,在一定程度上民众还来不及明确相关定义与价值意义,更谈不上认知程度。公共艺术是在未明意义的情况下骤然发展起来的,建设好了也不会获得更多人赞扬,建设坏了或将引来非议。其中问题不仅仅是资金来自私人还是公共投入,而是对一些概念与相互之间的关系达成后果的异议。这也是城市发展中艺术在公共领域中回避不了的矛盾。
何为公共艺术
“公共”包含物质与意识问题,具有排他性的,对应“私人”而获得意义价值。公共也是一个政治、哲学或社会学概念,其中关系到意见分配、决策共识等社会问题。艺术与情感发生联系,具有共性与个性差别。公共与艺术两者的融通产生权利与情感程度。但是,艺术通过艺术家的创作并置于公共领域成为公共艺术,产生了历史价值观的“公共”问题。
“公共”含义我们不能忽略历史价值观(过去性、现在性、未来性)的讨论,在此基础上才足以给出公共的价值结果。“过去性”,我们如何考虑延续至今的城市公共历史遗存物。比如,一栋年久失修的建筑,一尊百年的方塔或是已风化千年的石雕洞窟等等。这类问题,在以往发展的教训中已经引起警觉;“现在性”,呈现出过去与现时发展的矛盾。现在性是解决公共与单位或私人融合的共识性问题。虽然,这是一个难以达成圆满的“群”,然而,是否在向这一方向去努力,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未来性”,基于过去、现在的考虑,对未来广泛的公共价值意义瞻望。诚然,一个公共的城市规划或区域景观或建筑或雕塑落地,都离不开具体一个人或一个团队或单位领导的意识决定,这一决定的结果,将带来能否关照过去与现在的群体意识,以及应对未来的公共价值观。
那么,相对私人决定可否涵盖公共群体的历史价值观?这只是一种单面思考。可以说,没有私人也没有公共,不同个体或单位组成不同众体,他们合并从属于公共群体。个体或单位能否代表公共群体,并能代表历史价值观?这是一个现实问题。比如,当一个艺术家在个人工作室做了一个宽18米,高20米,重46吨的雕塑时,没有人会认为艺术家在做公共艺术,但是,如果把这一雕塑放置于浦东世纪大道上并替换一座年久失修的古建筑。人们或将不会认为这是一件与己无关的艺术家私人雕塑作品了。那么,议论就来了,每天都避不开、这么难看,不和谐,古建筑拆了可惜,没有考虑周边环境,区域性不强,城市文化特征没有,用了多少纳税人的钱,决定是如何产生的等问题接踵而来。这里面,显示了艺术家(私人趣味),部门(单位态度),民众议论(公共价值)等共识与制度问题。
虽然,私人、单位与公共群体在目的与结果上有着愿望与现实之差,但是,事物毕竟发生在公共领域并牵涉过去、现在、未来的历史价值观问题。民众的参与、讨论体现了一个国家文明程度与对现有制度的态度——虽然,很多情况是事后发生议论。谈到公共艺术也有学者言,“今天的中国是没有公共艺术的,因为首先没有公共性”。我想,其所指也是针对人的公共性在政治、哲学、社会意识形态作用的程度问题。当然,这些问题首先是制度决定形成这些社会结构的分配。如果一味把这一问题作为任何问题的先决条件,可能我们就无法去有所作为了,也将导致进一步失去个体的公共性。
公共艺术的公共价值何在
今天艺术家的公共性质越来越明显,介入社会发展越来越频繁。当代艺术家已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还包含来自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区域规划设计师、城市建筑设计师、景观园艺家、装置艺术家、表演艺术家、灯光艺术家、声音艺术家、色彩艺术家、多媒体影像艺术家或具备综合艺术能力并能够创造产生互动艺术生态群的整体化性质的艺术工作者等等。当一个公共艺术项目落地并出现在我们眼前,其实已经成为了我们无法回避的生活组成部分,然而,背后无法避免多方历史与价值观的碰撞。一个公共艺术项目如何达成共识,完成艺术的公共价值意义?其中涵盖的因素主要来自于艺术家(或团队部门,项目承接方)、单位(私企或公共事业部门,项目发布方)、民众(包括专家与市民代表,评议方)。
公共艺术产生是一座城市走向文明的标志,巴黎的埃菲尔铁塔、纽约的自由女神、罗马的母狼、科隆的教堂、圣彼得堡的彼得大帝、悉尼的歌剧院、哥本哈根的美人鱼,世界各地都对城市公共艺术表达了各自的价值理念与诉求,它们提升了城市的品格,熏染了几代人的性情,并使生活在那里的民众感到自豪,同时,也得到了来自异域民众的敬仰。这些案例不仅体现了一个地域对于公共艺术重视程度,也体现了一个国家具备能够保障多方达成共识的社会制度。
中国城市公共艺术在现有状况下,大多还只是在传统艺术类型里建设。我们可否考虑一下公共艺术的发布与形态能否多样化一些,如一场有意义的社区艺术互动项目,一场有趣的行为艺术表演,一场户外影像灯光艺术秀,一场舞蹈、演唱、朗诵会等等,甚至,可以在虚拟的互联网公共空间产生艺术活动。通常,人们习惯于把公共艺术界定为固定的物体,而不把那些不留痕迹的活动作为公共艺术。我以为两者都是公共艺术形式,并有必要加强不留痕迹的公共艺术活动,减少固定物体的公共艺术项目。
我并不怀疑一个城市公共艺术项目背后的艺术家、单位领导、民众的能力与责任感之类的事,因为,这种怀疑对于前期不够公开的公共艺术项目是没有作用的。我考虑的恐怕不是这些,而是我们是否有权力去做并完成一些耗费巨大人力、物力、空间,并可能持久影响几代人的项目,这也是我前面提到的历史价值观的未来性。因为,我们也是被过去的未来所影响的一代。如果一个公共艺术项目的考虑时间与范围有限又幻想创造历史,我无法不认为是在假“公”济“私”,如此,也不会懂得怎样重视历史,反之,历史也不会在乎之。(作者:王远(华东师范大学美术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