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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中国的批评都不正常,除了正常的批评被误解成谁针对谁有意见,还有许多假理论家、假文人污染环境,本来就对作者的全貌不是很了解,对书法不是很懂,就开始批评,甚至套用古时前贤对经典的评述,说得天花乱坠。
如果批评成为常态,书坛就远不是今天这个样子。其实,批评主要针对作品,不能用空泛的人格评论代替对艺术本体的分析。把二者混同起来就相当于一个人将审美生活混同于日常生活一样。
批评不应太过随意,其实能够‘被批评’也是有审美门槛的。批评者不应泛批评,而应该设置自己的审美门槛。有许多作品是不值得批评的,因为作品本身够不着这个门槛。那些有个人的特点,或者有着某些审美倾向者,会让批评者更有把笔为文的兴致。在浩如烟海的作品中,值得批评的只是九牛一毛。
在中国的书法批评史上,“批评”的概念与今天不尽相同,作为中性概念,古代书法批评既有指出不足的部分,也包含肯定和推崇的内容,与今天一些书法家只接受赞美,谈“批评”色变形成鲜明对比。另一个问题是,当前的书法评论多有空谈人格魅力的弊病,而不知如何围绕书法本体展开,真正探讨艺术的发展与提升。此外,书法的好坏不像绘画一样直观,特别是对于普通人而言,不仅各种书体的审美和评判标准不尽统一,书法批评中常用的语汇也自成一套话语逻辑。我们看到的很多书法批评,多以文白结合甚至通篇古语遣词造句,常常词不达意或夸大其词,把人绕得云里雾里。如何营造活跃公正的批评氛围?现代书法批评的标准是什么?书法批评能否通俗易懂?批评的公信力又该如何建立?围绕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部分学者、书法家。
“书法批评”今昔
事实上,传统中只有“品评”,并没有“批评”这一概念,古人所谓“批”和“评”有相对独立的定义和范畴,用现在宽泛的眼光来看,相当于一种评点。
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教授甘中流在其新著《中国书法批评史》中,将批评史分5个历史阶段。他指出:“东汉至唐朝是第一个阶段,这是中国书法理论基本问题的展开与完美理想的建立期,到了唐朝即已形成书法批评理论的基本构架;宋为第二个历史时期,唐以前多有‘从形式法则、自然物象与情感表现’等方面来品评书法,宋朝则‘从人的精神文化方面来讨论书法’,转向对创作者的人品、学养、智慧、性格等方面的关注;元、明为第三个历史时期,这一时期以朱熹思想为官学,自然出现朱熹‘以善为本’的正统书学思想。到了明代中后期,朱熹思想逐渐解体,伴随着与王阳明心学、李贽‘童心说’相关的书法思想便相继出现。元明书法理论家主要讨论类似朱熹的所谓客观唯心主义和王阳明的所谓主观唯心主义的理论问题,这当然与北宋诸家关心现实中的‘我’有不同的哲学前提;第四个阶段是清朝,是中国书法批评理论的求变与总结时期。‘求变’,即指清初、中期石涛与扬州八怪等以‘工商皆本’的商业化艺术家的市民思想对官方‘道学’的反叛,尤其是指清代中期以后的金石书家,其所面对的反理学的朴学思潮与大量‘考古’发现的书法资源。所谓‘总结’,是指清代晚期的书法理论家们,全面回顾历史上的各大思潮,用一种更为宽广的学术视野来评价书法;第五则是民国时期,该时期学人将中国书法放到世界艺术平台来思考,书法理论研究开始摆脱古典模式,进入现代阐释。”
可见,历史上的书法批评涉及政治、经济、文学、美学、哲学、伦理道德等多重因素。批评意识形成的最初阶段相对纯粹,多从作品本身出发,越到后来越掺杂各种因素,此后又对既已形成的批评思潮产生了否定、推进的过程。查阅《现代汉语词典》可以发现,“批评”一词包含多种解释:“1.评论;评判。2.对书籍、文章加以批点评注。3.指出所认为的缺点和错误。4.对缺点和错误所提出的意见。”“如今人们常常认为‘批评’就是说其不好,而今天所谓的书法批评,大多是人情之颂扬,而非真正的批评。”《光明日报》摄美部副主任雒三桂指出。雒三桂还举例说:“从庾肩吾《书品》、张怀瓘《书断》以及其他南朝至唐代的书法论著看,那个时候的书法批评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后人批评前人。被列入批评名单的绝大多数都是已经作古者,因此批评可以没有忌讳。偶有当世之人,批评也较温和。第二,公开列出品级。所谓神、妙、能等或上上、上中、上下等九品,皆根据其实际艺术水平分列。虽然也有时代审美的差别,但其分品基本客观公正。第三,对优劣的点评多用文学语言,精彩生动。如袁昂之评庾肩吾书法‘如新亭伧父’一类。嘉言美语更多。最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历史上的那些书法批评者自身的书法修养都很高,文化修养更不待言。其所持艺术标准也非常之高,是以王羲之、钟繇、张芝等为最高标准,强调书法艺术的典雅中正、雄强遒俊,而拒绝一切丑怪做作。这正是今天的书法创作和书法批评所极度缺乏的。”
书法批评“人格化”多有弊端
众所周知,每个时期的书法发展、书法家创作,都需要批评之力。但却常常出现不乐观的情况。“几十年前,写点什么书法圈还会有争论,现在争论没有了,其实谁都有理由去维护自己的观点,大家尽可以敞开讨论,遗憾的是,在有人开始说点什么的时候,另外就有人以为你是恶性攻击。每次书法展览之后的研讨会我指出的问题,大多会被删掉,而好话一般是不删的。”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教授丛文俊结合自己的经历说,“找我写评论的人不算多,因为我会优点缺点都说。其实,我一般还是以表扬为主,缺点会比较含蓄,因为文章需要有利于作者和读者多个方面的思考,但如果是想说却不能说的情况我宁可不写。”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授朱以撒也遇到过类似情况,“我曾经为一位书家写评论文章,可在出版发行物上却常常只见到褒扬之处,我指出的有需要改正的地方,却被腰斩。一篇文章中,表扬与批评所占比例多少,这是没有定性的,主要看个人的阅读感受,哪方面更值得挖掘。批评的价值就是挖掘了那些别人看不到的,或者看到了没有上升到学理性认识的。至于优点,大家都比较明了,反而可以少费一些笔墨了。可有时候,腰斩一篇批评文章,留其褒扬,弃其批评。其实是很不明智的,也显示出一个人的不自信。”朱以撒说。
批评不兴,除了不少书法家只喜欢颂扬之外,似乎还有更深层的原因。所谓“字如其人”的说法便是一个重要因素。因袭至今,人们还时常将“人品”与“艺品”完全挂钩,蔡京、赵孟頫、王铎的书法因“人品”常遭人诟病,而王羲之、颜真卿等则为此被提到一个新的高度。再如,在元、明“以善为本”的理论背景下,为人尚且难得一个“真”字,为艺言“真”,谈何容易?“批评逆俗常人情,使人不高兴,因此也就很少有人乐意批评他人。每个人都有批评的权利,也都有被批评的可能。如果批评成为常态,书坛就远不是今天这个样子。其实,批评主要针对作品,不能用空泛的人格评论代替对艺术本体的分析。把二者混同起来就相当于一个人将审美生活混同于日常生活一样。”朱以撒说。雒三桂的看法更不乐观,“个别敢说真话的批评家常常遭到各种非议甚至人身攻击。当代的书法批评对书法艺术的发展起不到什么促进作用,而只是书法艺术的一种附属性产物。”他说。
审美有门槛 “批评”应少些随意
在各种展览、研讨会、高研班等场合,时常遇到后学拿着自己的作品追着前辈书家,希望得到“批评”指导。“这种现象很常见,他们拿作品给我看的用意暂且不说,但是我觉得这里面有个命题值得深思——什么的样的书法作品能够引起我们‘批评’的兴趣。有些作品确实让人很想表达并与之共同探讨,但也有很多只能让人婉言拒绝。”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浙江大学教授陈振濂表示。丛文俊也指出,他对于踏实肯干的书界后生,无论是做书法理论研究还是创作,都愿意写评论文章,主要还是出于欣赏。“批评不应太过随意,其实能够‘被批评’也是有审美门槛的。批评者不应泛批评,而应该设置自己的审美门槛。有许多作品是不值得批评的,因为作品本身够不着这个门槛。那些有个人的特点,或者有着某些审美倾向者,会让批评者更有把笔为文的兴致。在浩如烟海的作品中,值得批评的只是九牛一毛。”朱以撒说。
“当前不仅被批评者的书法艺术水平普遍低下,批评者自身的书法艺术修为和文化修养也成问题,因此很难做到真正的书法批评。”雒三桂的话直指当下的窘境。丛文俊也认为,多年来,中国的批评都不正常,除了正常的批评被误解成谁针对谁有意见,还有许多假理论家、假文人污染环境,本来就对作者的全貌不是很了解,对书法不是很懂,就开始批评,甚至套用古时前贤对经典的评述,说得天花乱坠。
书法批评如何正本清源?西泠印社副社长李刚田同样遇到过很多人找他写评论文章,他首先告诉记者:“到现在为止,我敢说,我没有收过别人的钱为其写吹捧的书法评论文章。”此外他也指出,“书法的评论与批评,须有三方面作支撑:一是评论家的专业权威性,这个权威性并非来自身居什么位置,头戴什么官帽,有什么大师之类的头衔,或来自媒体天花乱坠的炒作,而是来自长期以来用‘学术修为’自我塑造成的在业内人心中的专业形象;二是评论的客观性和鲜明的针对性,以其评论的客观准确真实而被人所信服,所谓的‘入木三分骂亦精’是也;三是评论的真诚与善意,要敢于直陈己见,针砭时弊,而其出发点是善意的、有责任心而无私利的,不把人的恩怨带入严肃的学术研究之中,不意气用事、感情用事。此三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共同支撑起了评论的公信力。”
“苏东坡有言‘言发于心而冲于口,吐之则逆人,茹之则逆余。以为宁逆人也,故卒吐之。’如果被批评者对批评者的评论有异议,我认为正常的态度是接受批评,然后对批评部分提出反驳,对批评者所评进行质疑和商榷。这样既是对批评者表示尊重,同时也积极主动地论述了自己的见解,把个案批评引向深入。”朱以撒呼吁书法家面对“批评”秉持正确开放的态度。(记者 闫敏 梁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