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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近两年来艺术品交易二级市场(拍卖行)“拒付款”现象的频频发生,今年年初国内几家知名拍卖行联合出台“提高办理竞拍号牌保证金”的新策略,押金由原来的10-20万一次性提升为50万,此举一经推出,便引得嘘声四起,业界一片哗然。
拍卖行将此新规定的执行归咎于为了遏制竞买人恶意扰乱拍卖市场的无奈之举,这种解释看似有理可循,实则矫枉过正。为了规范拍卖市场的正常秩序,严厉打击恶意竞买人的赖账行为是极其必要的。但是试图以提高竞买人担保金的做法来达到上述效果,显然有些治标不治本,病急乱投医,拍卖行必将因此成交额大打折扣,客户严重流失。
较之国外资本经济的契约精神,中国人做生意更热衷于讲交情和凭良心,依靠个体的道德品格实现约束力。所以很多拍卖行为了维护“交情”并保持业绩上的良好记录,一般不会轻易将“未付款”事件公诸于众。然而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末法时代的当下中国,信仰缺失、诚信危机、人情淡漠早已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全民逐利的拜金狂潮俨然成为中国的特色国情。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提高办理竞拍号牌保证金”是合符中国国情的特色策略,拍卖行试图以这一手段来达到既不必因追债而与客户“撕破脸”伤了交情,又因提高保证金而使自身经济损失降到了最低。
然而众所周知,“拒付款”行为的实施者多为艺术市场的投机分子,他们或背负要人委托,或戏仿王婆卖瓜,以天价竞拍艺术品,不过是哄抬价格的恶意炒作。拍卖行提高保证金的做法貌似能有效地以更大的经济损失压制投机者的嚣张气焰,其实较之成交价的动辄上亿,50万的“宣传费”实在是再便宜不过的了。反之,对于那些诚心想要购买艺术品的真正藏家而言,50万的押金绝对是一个坏消息,原本花10万就能买下来的作品,现在需要先预压50万才能拥有竞买权。而今日国内的拍卖行数量之多,几乎一个星期就有上十家开拍,单是保证金就需要数百万,这是何等骇人听闻的巨额数字!拍卖行提高办理竞拍号牌保证金的举措,势必会将诸多实力不足或流动资金受限的藏家拒之门外,同样,更多意欲进军拍卖市场的潜在藏家也会因此而望而却步。
所以,“提高办理竞拍号牌保证金”的可怕结果将是:真正的诚信买家将为投机者的不诚信买单!更可怕的是,久而久之,市场经济的趋利规则,中国民众历来的盲从性,拍卖行霸王条款造成的心理挫伤,都将在悄无声息中形成一股阴暗引力,将这些原本诚信的买家纳入不诚信的投机者行列。于是艺术市场的泡沫和虚假繁荣将持续放大,最终逃不开海市蜃楼的易逝结局。
在这场可以预见的悲剧前,做点什么或改变点什么比质疑与抱怨显得更有意义,如何在当下的艺术品拍卖市场大环境中,找到一种能从根本意义上解决问题的方法已迫在眉睫。而在关于杜绝“拒付款”事件中,如何解决好“投机者”与“真买家”这一矛盾体,才是症结所在。
投机者一般和各大拍卖行都有较为密切的合作关系,很多实力不足的拍卖行甚至业务来源主要依靠这些投机者,他们既可以在作品征集中充当卖家,又可以在拍卖进行时充当买家。所以拍卖行轻易不会得罪他们,也许正是基于拍卖行的“包容””,投机分子作为“拒付款”的始作俑者,更是日渐猖狂。而拍卖行的公众形象和公信力也必将因此大打折扣,从而直接导致客户源的流失和市场收益滑坡。这种情况下,诉诸法律不失为一计良策。严肃依法处理,并建立“黑名单”行业内联网体系——一旦被列入其中,各大拍卖行将联合封杀。虽然这样在短时间内会造成客户资源的进一步流失甚至企业形象在社会舆论的导向下骤然坍塌。但是从长远利益上看,这种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做法表面上是雪上加霜,实则是绝处逢生,化危机为转机。因为诉诸法律这一举措淘汰了抱有投机心态的客户源,净化了艺术品拍卖市场交易环境的同时,进一步加固真正客户源的交易信心和拍卖行的公信力,这就从真正意义上树立了拍卖行的个体品牌形象,丰碑式品牌形象的树立有利于凝聚更多的诚信客户,从而形成一个拍卖行运营体系的良性循环。
而关于真买家,拍卖行在诉诸法律保障拍卖交易顺利进行的同时,可以建立相应的信用保障机制,通过设定不同的信用额度对买家开放对应的信用权限。例:设定初始保证金10万人民币,完成一定的交易额度,增长相应的信用额度,减免相应保证金的同时,建立一系列的以信用额度为支撑的专属身份认证体系(例如VIP进阶制)。在此优渥权限和尊贵身份象征的吸引下,拍卖行既能有效地巩固既有客户群,又能最大程度地开发潜在客户群。(作者 贾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