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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财政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文化产业目前迎来了繁荣发展的新时期,并逐步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但由于我国文化产业起步较晚,还存在诸多问题。在体制机制方面表现为文化产业相关政策还不够完善,生产经营技术相对落后,“散、弱、小”问题仍较突出,国际竞争力弱等。在现行财政政策对文化产业支持政策方面,则表现为政策难以适应文化产业发展新要求,政府补助“越位”“缺位”与“错位”问题日益突出;单一的财政补助抑制了市场化发展活力等。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建议:
财力责任匹配,精准重点扶持。 一是按照完善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要求,合理界定中央与地方文化事权和支出责任。对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促进文化产业、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等涉及国家和民族全局性利益的事项,中央财政承担主要的投入责任。中央财政可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对投入力度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予以重点支持。同时,规范省以下财政文化投入责任划分,强化省级政府文化支出责任。二是重视对重点文化产业的扶持,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助、补充资本金和税收优惠等方式,支持国家级文化产业基地建设,支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及跨区域整合,支持国有控股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造,支持文化领域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支持大宗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三是建立健全财政投入激励约束和绩效评价机制。加强绩效管理,把文化产业的发展程度作为财政加大支持力度的重要依据,要建立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立足供给侧改革,有效运用资金。一是完善财政支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投入方式,积极探索基金制管理模式、产业投资基金模式等。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继续采用项目补助、定向资助、出口奖励、财政贴息等政策措施,落实和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支持社会组织、机构、个人捐赠,引导我国文化产业推向国际市场。可以借鉴美国国家艺术基金具有巨大的乘数效应的配套资金或捐款制度,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支持文化产业。三是设立文化专项扶持基金。文化专项扶持基金包括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文化产业专门投资基金和再担保基金三类。一类以行业培养为目标,促进文化产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二类以小额基金为主,主要针对中小型文化企业,对其起步初期起到一定的扶持作用;三类是以财政资金吸引社会资本的形式,联合组建担保基金,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融资难的问题。截至目前,我国除已设立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外,其余两类基金尚未设立。建议尽快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和再担保基金,加快文化产业的一些大项目建设和平台建设,提高文化产业发展速度和效率。
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升级整合。 一是支持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支持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加快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二是加快文化产业升级。在推进文化科技创新方面,财政政策主要支持中央文化企业进行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的数字化转型升级、网络传播平台、移动多媒体等项目建设,提高企业文化装备水平。三是推动文化企业资源整合、做大做强。推动中央文化企业兼并重组。加强国际合作,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这是发展文化产业的一项基本战略,对于提升国内文化产业发展的水平和质量具有重大战略意义。财政支持方向要推动具有竞争优势、品牌优势和经营管理能力的中央文化企业境外投资,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外设立文化企业或取得文化企业所有权、控制权或经营管理权;与国外有实力的文化机构进行项目合作,建设文化产品国际营销网络,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开拓国际市场。采取资本性支出方式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