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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关于王冬龄书法的争议集中为对一个矛盾的关注,即传统和现代以及书法艺术和现代艺术。肯定的看法认为王的书法很好,是在深厚传统基础上的创新,否定的看法则认为,王的创新做法是一种不好的“乱书”,甚至已经不是书法艺术,或者可以归入现代艺术的范畴。
就批评界来讲,传统和现代以及书法艺术和现代艺术这个矛盾确是普遍存在的,然而这个矛盾双方的界限也是很难划清的。这种情况隐含着一个问题,就是对于这个矛盾的认识可能是不对的。换句话说,问题并不在于如何划清界限或如何处理矛盾,而在于关注的方向偏了,因为书法是一个特殊的领域,传统、现代、艺术等概念因素都不足以说明或体现它的性质。在我看来,书法是中华民族的脸面,所以顾及者就可能是书法,以及可能是好的书法,反之,就不是书法,或者是坏的书法。在这个意义上讲,传统、现代以及任何艺术形式其实都不是决定书法好坏的因素和批评标准。
在人的精神层面,最基本也最具特征性的载体是语言。语言不仅仅是人相互表达和沟通的工具,作为人类赖以存在的文化基因和遗传密码,它更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据和支撑。因此,言语作为语言的运用从来就不是被动的接受,也不是随意的方便,而是对人这个物种生存、延续和进化的自觉维护。换句话说,言语是人的脸面,是人引以为豪的精神状态,更是人自身的规范,就像古人所说的那样,“不学诗,无以言”。然而正因为如此,言语又是人的最大局限,因为在语言之外没有办法表达任何意思,甚至连思维也无法进行。这当然是语言和思维的同一性,而且为了谋求对语言的超越,人类发明了艺术,在这个意义上讲,言语自由的终极边界有两个,一个是物种的伦理规范,即对于上述“脸面”的维护,另一就是艺术形式与日常话语的联系。
如果语言是民族的脸面,文字就是这张脸面的载体或形象,因为语言和思维的一体化需要有一个基本载体,就是文字。有些民族有自己的语言,但没有自己的文字,这很可能是因为周围的民族已经有了文字,可以共同使用。
不过,与世界上其他文字不同的是,汉字在作为语言载体或形象的同时有着自己的相对独立性。所有语言都具有指称准确、含义丰富、发声好听等特点,但唯独中国的语言还具有文字优美的特点,也就是好看,即每一个字本身也是一件独立的艺术品。因此,汉字是准确、好听、好看的三位一体,而其他文字只有前两项。然而正因为如此,汉字一方面没法突破这种三位一体的局限,另一方面则提供了一个机会,就是用书法来超越文字本身的局限,在保留三位一体的同时获得超越语言之外的文字形象和自由内容。同样,与其他艺术门类或形式不同的是,作为中国以及汉字专属的书法的好坏全在于是否自爱脸面,而不在于表现形式,或者说,形式的独立意义也是由对脸面的自爱支撑的,甚至就是这种自爱的自由形态。换句话说,用什么材料、以什么方式写字并不重要,关键是都能够以三位一体的整体形态来承载或者就作为民族的脸面。在此意义上讲,我认为王冬龄的书法创新是能够成立的,包括运用所谓“行为”因素,因为传统和现代都可以有自己的书法,传统和现代也都可以有好的书法,甚至书法艺术也可以参与现代艺术,或者说相互合作。
其实,书法的自由度也是很难掌握的,所以“传统”相对来讲比较清楚,“现代”和“创新”的标准就不容易找了。不过可以反过来安置一个底线,就是说,如果汉字的准确、好听、好看这三位一体在具体的写作行为中被分开了,或者缺失了某一方面,就不是书法了,或者说成了坏的书法,而故意这样做就成为不道德,失去了脸面。但是,没有底线恰恰是各种体制化的民主习惯,结果终于使人的自由要求不耐烦言语边界的约束,于是就撕开了脸面,解构了艺术形式与日常话语的联系,从而把言语文字只当成外在于人的对象性工具。比如,现在媒体人、明星和所谓公众人物都很喜欢一种很怪异的“签名体”,写出来的名字都以完全不认识、看不懂为要求或标准。也许,设计方也就是专业的设计公司和江湖书家可能是故意的,即明知道这些都是垃圾,但只要能哄得媒体人、明星、公众人物们喜欢,能让自己赚到钱就行。然而正因为如此,这就是买家和卖家的合伙共谋,这种签名体也就无论如何都算不上书法,更不要说好的书法了。(作者 孙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