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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不太明白,为何中国艺术界这么流行抄袭和模仿,以至于常让人误以为“原创”就是抄袭的代称。经常在某些媒体上看到对艺术界抄袭案例的披露,其中主人公不乏国内知名美院教授。既然教授级的人物都如此,其培养出来的艺术“创作”大军抄袭成为常态化的现实也就不难理解了。
原创之于当代艺术创作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艺术家若想把作品成功推向市场,就不得不贴上原创的标签。问题是,在今天这个对概念认知充满多元解答的时代,“原创”一词究竟指的是什么呢?是不是可以任由人滥加解释?如果说艺术家为供给市场而把批量化制作出来的产品贴上原创标签是存在道德上的争议,那么,若把对他人作品直接复制后加上“原创”的包装再倒卖,就不只存在某种是非上的歧义,而是触碰到了法律的红线。
由于对西方现代、后现代艺术思维的曲解和滥用,当代艺术广泛存在的挪用、模仿早已是不必争论的事实。问题是,当你借用他人作品时,是否得到原作品版权持有人授权同意至关重要。如果是借用没有版权的,最起码也该注明。若想利用版权作品来进行创作,就必须获得原作者或版权持有人授权同意,否则就构成对他人权益的侵犯,同时也是对支撑起当代文明体系的法治精神的践踏。
无论是中国传统还是西方艺术,在创作技巧学习过程中都存在对前人作品摹写的事实。但若将这种学习性临摹当作对抄袭的辩护,那就大有问题了。首先,若要将临摹作品公开展示,就得注明为临摹。其次,临摹同时代人的作品,就不宜公开展示发表或送进市场。再者,临摹、仿作、原创之间的关系应该厘清,临仿作品与原创作品有本质性区别,将临摹之作以原创名义送去销售或通过其他途径博取名利,本质上就是一种诈骗行为。
当下艺术界抄袭现象之所以会如此泛滥,其本质原因还是不少艺术家缺乏创造能力而另寻捷径。熟练技巧可通过培训获得,但若要创作,特别是创造出某种高水准、新风格作品来,对个人学识、人生经历、天赋才情都有相当高的要求。而要想达到较高水平的创作,有很漫长的艰辛道路要走,非有顽强的意志和坚定信念不可持久。并且太多人抱着发家致富的心理踏进艺术之门,又怎敢奢求他们去做原创性探索?于是,抄袭便成为他们的最佳选择了。
问题是,抄别人的作品容易被发现,如何变通才好?若是搞当代的,名家大师的作品太多人知道,自然不敢造次。但国外还有那么多不太知名的艺术家呀,在这个资讯随时被海量信息淹没的时代,随便照搬几个大概也没人知道。可搞传统书画的就没那么幸运了,到哪里去找国外的小名头来抄呀。当然这也难不倒“有心人”。既然是传统嘛,大家都是临古仿古,作品风格大多那几个套路,抄袭被发现也是可辩解的。再说,当代书画家那么多,相互抄抄也不一定被发现,况且谁会认真追究这个呢,大家不都是为了赚钱么?
如此一来,以抄袭、仿造(或者称为“借鉴”)充当原创就顺理成章了,说不定很快就能弄得名利双收。当然,也会有些更聪明的人,怕照抄被发现丢不起人,就来个改头换面、拆散重拼,或只仿套路不照抄作品,此般“原创”作品谁敢非议呢?还会有名头大点的,羞于抄仿,可又苦于创造力枯竭,干脆理直气壮地多搞几个“向大师致敬”,也可算是变相的“原创”吧!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些方式的抄袭完全充当“原创”:照抄自己拍的照片该没人敢怎么说吧,或者把图片素材PS一番再照着画下来,那可是绝世无双的原创杰作呢……当然,这几类情况比直接照抄别人版权作品好得多,至少不会惹来麻烦。
对原创艺术的尊重之所以会成为当代社会的基本要求,是因为艺术家所进行的开创性工作,本身是非常孤寂和艰辛的探索过程,其意义是对人类文明进程的开拓和推动。而抄袭、仿造只是一种纯工艺性的制作,若将此般生产出来的产品替代原创艺术作品,无疑是对创造性事业的无情打击。如果艺术工作者热衷于抄袭,我们的民族艺术文化又怎能发展进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