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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专业的标准和人文精神境界,这两个问题直接地切中了现在高等艺术教育的本质性问题。在讨论标准和价值的时候,我们是否要做一些前期的研究性工作,以便于奠定标准的基础。
第一,现在所有的评估标准都是非常客观性的,如果说我们做一套指标体系,越客观,分得越精细,那么我们越容易被评估专家的组织机构认可,学校都不停地把自己的管理制度朝着这个方向来努力。我们把我们的评价体系和这么多年的努力都置于其他学科、其他门类的评价标准之中,所有概念都是沿用理工科或者其他人文学科标准,如果这么做下去,我们自身的体系建立和制度建立全部都是按照这种思维模式在进行,我认为这是有问题的。
人类的历史、人文史、艺术史上其实美术是一个非常独立的学科。现在艺术史理论研究都借用了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他们真正研究的是什么?研究的对象其实是三种,一种是艺术家,对历史人文的这些艺术家的研究;二是对人类文化留下的艺术经典作品的研究;三是对艺术活动的研究。恰恰这三大类占据了现在高等美术教育中最重要的部分。当然我们各个院校也都有以人文为学科的观点和方法来研究这三个部分的专业,也就是我们艺术史的部分。但是如果缺少了对艺术家、对艺术作品、对艺术活动的研究,难以想象那些艺术研究的理论工作者们研究什么。如果把这个最重要的研究对象按照研究者的标准来进行的话,那我们是否背离了几千年艺术发展的规律。目前反过来了,好像理论研究是来引导创作的,在几千年的艺术发展史上和近几十年的方向改变,会不会改变几千年的艺术发展规律?评价标准还是要从这些最本质的研究入手,人类长河艺术的发展不能被二三十年的评估倒过来。
第二,中国一些指标体系好像是按照教育学的要求。因为我们办大学,所以必须尊重教育学。在教育学规律之下,我们怎么把艺术教育规律独立出来,并且凸显艺术教育的本质,可能我们很难做,因为制定体系的人给我们定了框框,这样的办法使得即便是专业圈内人做这件事情也没有了自己主观的判断。反观所有的艺术家、艺术作品和艺术活动在历史上发生的时候大多都是主观性的内容,主观性的内容用非常客观的标准去评价的时候,显然其中误差和轨道就很难一致。我建议,在研究标准和判断的时候要将主观性因素纳入到标准建立之中。如果没有我们主观的判断,我们无法将客观的指标来套用这些主观的活动。所有艺术大师,他们的创作活动一定是非常主观的。我建议艺执委要对主观的标准和客观的标准做一些前期的研究,只有把客观和主观之间的矛盾研究清楚,让掌握大指标体系的管理者懂得这个道理的时候,可能我们的标准才能够建立。否则他们会认为我们是为了一个小的集团利益在努力,这样就失去了对于人类文化、对于中国高等艺术教育长远发展战略性的问题判断。(作者 许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