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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是中国艺术中最重要的门类之一,几乎很难找到另外一种文明,将书法置于如此重要的地位。伊斯兰书法也被视作一种艺术,但对文字的字体造型有着较严格的要求,常需要在绘图工具的辅助下完成,标准化程度较高。
中国书法则是一种独立的艺术形式,虽然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各种经典的书体和书写方式,但是作为一种艺术形式,中国的书法鼓励个人风格和艺术创新。不过这种创新并非是无源之水,能够被广泛接受并流传下来的书法创新,必然存在某些能够被现有的认知所熟悉的元素,因为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使观者在一定程度上感到共鸣,并给予积极的反馈。
比如王墉的书法虽然被大众称为“丑书”,但是它并非江湖中流行的那种普通意义上的丑书。王墉书法的所谓“丑”只是一种造型上的与众不同,他所遵循的笔法基础和审美品位依然未脱离传统的标准,正如他自己所强调的大、拙、古、野、率。因此他的书法虽然看似离经叛道,但却可以被称作对书法艺术的一种创新尝试。
大气、朴拙、古雅、野逸和率性,长期以来都是书法艺术所推崇的至高境界,尽管不同的时期流行的书风在变,但是这几个标准并没有太多变化。我在这里并不是想强调这种审美标准一定要高过其他的审美方式,因为审美并没有绝对的高下之分,更何况标准的建立通常更多取决于艺术之外的东西。
身处社会中的人以及其所创造的艺术都受到社会制度的构成及其运作方式的影响和限制,一个时代所公认的正统的审美观往往是由当时的政治基础、权力结构和社会习俗所决定的。这种正统的审美观流传下来形成了艺术传承。
虽然艺术的发展和进步是在对主流和正统的挑战下实现的,但并不是所有对于主流或正统的挑战都会成功,甚至成为未来的主流。创新是在对传统有一定认知的基础上形成的,不被社会所接受的创新是凭空而来的无根之草。江湖上流行的丑书之所以被专业人士讽刺,主要原因就是从任何一个角度上来看,它们都缺乏与传统主流社会在政治上和文化上所崇尚的审美标准相符合的元素。
中国的文化主流往往更倾向于复杂、生涩、含蓄、超脱的艺术品味,因为这种艺术品味需要经过长期学习,不断积累,才能够被掌握。而与此相应,他们从理性上轻视甜腻、直观、世俗的肉欲感的美。也正因为如此,作为传统中贵族和文人阶层所独占的一种艺术形式,书法完全继承了上层社会的审美偏好,那种甜腻、轻佻、浮夸,却容易被教育层次较低的民众所喜爱的艺术风格,在大多情况下是被时代所定义的正统文化所忽视的。
任何个人都难以与这种强大传统和认知方式相抗衡。普遍接受的艺术标准很难在短期内推翻和重建,而另一方面,历史的建构以及传统的形成虽然有一定的偶然性,但是亦有其必然逻辑。作为一位书法实践者,与其凭空臆想出一种个人风格,还不如先从模仿经典开始,理解正统的审美标准,日积月累,不断探索,如此形成的个人风格才有可能得到广泛的共鸣。(作者 孔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