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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资深的油画门外汉,我喜欢梵高已经很久了。你让我专业地说说喜欢的原因,我说不明白,就是喜欢;那种焦灼、燃烧的动感让我心有戚戚,我觉得油画就该那样,不管隐忍还是蓬勃,生命的质感你得出来。所以,到荷兰,梵高博物馆是一定要看的,还有就是荷兰的国立博物馆。
那一天的阿姆斯特丹和往常一样,下了一阵雨天就晴了。其他楼在装修,国立博物馆只开放一栋楼,两层展室,不大,但对荷兰这样袖珍的国家来说,这样的规模可以理解。重要的是,馆里藏了不少好东西。除了梵高的一幅自画像,镇馆之宝是伦勃朗的那幅著名的《夜巡》。这是巨作,占了整整一面墙,十八个人在画上栩栩如生。这么大还是被裁剪之后的篇幅。当年该作进贡皇宫时,切掉了左边四十一厘米宽的画面。皇家总是财大气粗,反正好东西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伦勃朗的也照样裁。旁边有幅原画的临摹之作,对比后你会发现,大师的东西果然不是俗人可以随便乱动的,我这个外行都看出来,剪辑后的画面在平衡感和对称性上,跟原作差了一大截子,重心不稳。两层楼上下仔细瞻仰了一遍,该馆的副馆长问我,喜欢《夜巡》吗?我说:更喜欢伦勃朗的另一幅,《犹太新娘》。他想知道原因,我的理由是:眼神好,还有一块油彩凸出来了。副馆长笑了。
可能馆长同志没见过这么不靠谱的观众。没办法,让我心动的的确就是画里一男一女的眼神,还有男人胳膊上贸然凸出来的凄厉的油彩。那眼神是一个人的心思在动,有活的东西在;而那一小堆油彩色块,纯属非法之举,在十七世纪(乃至十九世纪)及前的油画里,很少人如此泼辣地原生态,胆敢将油彩涂上去不收拾好——装修工人都知道涂料上了墙,要摊平、抹匀,打磨得像镜子一样光滑。前伦勃朗时代的油画好像都镜子般的光滑。这正是我不喜欢的,那种看上去酷似印刷出来的平滑、安详的效果让我觉得是赝品。那些画很贵族,颜色和画面繁华富丽,百分之九十以上是肖像画和风景画,适合挂在豪华的客厅迎接贵客:衣物精致细腻,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但人物就是眼大无神,表情就是无限接近空白,所有人长得像一家人,干什么都充满了仪式感,无比端庄(端得很好,装得很像);就连风经过山野和树梢,也少了自然之气,如同统一从庙堂上吹来的,也很端庄。
过于端庄有虚伪之嫌,所以我不喜欢那些平滑安详的贵族式油画。副馆长说,馆藏的十七世纪画中也不全都端庄、贵族,也有很民间和质感的,不过没展出。且说这《犹太新娘》,副馆长的小眼睛在圆形镜片后一笑,夸赞我跟梵高一样有眼光,梵高当年就激赏此画。一八八五年,荷兰国立博物馆刚刚开馆,胡子拉碴的瘦梵高来了,盯着这幅画就不撒眼,恨不能吃下去。据传,梵高语录是这样的:能坐住了在这里看此画两周,宁愿早死十年。作于一六五二年左右的《犹太新娘》对梵高意义重大,具体重大到啥样,我没去查资料,会不会就重大在画中身份模糊的男人胳膊上的那一小块凌乱堆积的油彩呢?如果重大在这里,我就赧颜与梵高一样有眼光一回。反正我们知道,梵高是个穷鬼,但在十九世纪的画家中他出手又别样的阔绰,差不多是全世界最大的油彩浪费者,画画跟蹩脚的泥瓦匠抹墙一样,一点都不懂得节制。他把一幅画弄得像航拍的地形图,每一块地方都凹凸不平。
对,我喜欢的恰恰就是这个凹凸不平,不贵族,不端庄,不安详,仿佛暴起来、扭开去的神经。它让我觉得画上的男人立马活了起来,跟着整幅画也有了生命和温度。它有了生命感。在所有人、所有画都完美到了失去生命感的时候,伦勃朗出其不意地放大了缺陷,画上的男人因此成了那个男人自己,伦勃朗因此和无数的画家区别了开来,梵高因此站在这幅画前流连不舍,说:早死十年也值。
很多年里我都在想,梵高为什么如此笔墨铺张,像用不要钱的泥巴一样用颜料,他使用条状和块状的笔墨语言,他胆敢如此!在《犹太新娘》跟前,我恍然大悟,谨慎的伦勃朗只是在胳膊上冒了一小下险,到了梵高那里,他让星星之火燎原。他有比伦勃朗更澎湃、粗粝和喧嚣的激情需要呈现出来,他要扭曲、愤怒,他要燃烧,让画布上一个变形的世界丘壑纵横,惟其,才逼近他这个人。事实上,正是从一八八五年起,梵高的画成了梵高之为梵高的见证。这叫修辞立其诚。(作者 徐则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