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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与伪之间的灰度
真与伪,在一般概念中应该如同黑与白般界限分明;但是在实际情况中,当我们用不同维度去看待艺术品的真伪,却存在诸多复杂的灰度。就像徐小虎曾经讲过一句话——“任何的作品都是‘真迹’”,伪作也是作假者的“真迹”,因为伪作也有自己的时空和故事。历史上的许多临仿作品,为后世留下了最接近“真迹”的面貌;又如米芾、张大千这样的才子,对临仿前人大师作品乐在其中;还有董其昌、金农这样,授权由弟子代笔创作,而非本人创作的“伪作”……这些历史留下的庞杂线索,书写了戏剧化的传奇故事,构筑起“伪作”定义的复杂根基。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维度,对于伪作也有不同的态度。
2017年度,中国艺术品市场总规模已达到千亿元,当我们回顾改革开放之后的艺术品市场,其发展可谓取得长足的进步。然而今年1月,在公安部指挥部署下,贵州遵义警方破获的制贩假冒名家书画案,又一次牵动人们关于艺术品真伪的神经。短时间制假的作品,能卖出千亿元高价,很多人是不解的、愕然的。当书画艺术与蓬勃发展的市场接轨,当作伪成为低风险的高暴利,当作品的价值取决于大师落款如同名牌般的附加属性……真与伪关乎的不仅是学术上艺术史的书写,更是现实中艺术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我们见到的是人心的考验与利益的博弈。
利与弊在于心智
科技的发展为鉴定提供了更多可参考的理性依据,比如材料的年代判断,更多可视化的细节呈现;也可以为艺术家建立作品的网络资料库,更方便留档、调阅、比对;但是也为作伪者提供了复制、印刷的便利。科技是工具,利与弊在于使用者的目的与心智。
同样在于使用者目的与心智的还有拍卖这样的销售平台。拍卖模式在近现代才被引入中国,一改过去几百年中国艺术品私下交易的状态,使交易相对更透明、更公开、更具规则性。年初“制假贩假”事件的爆发,使目前拍卖行业中的部分短板显现。实际上,中国的艺术品拍卖行业从无到有再到目前300亿元的规模水平,仅仅经历了不到30年。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也一直推进行业诚信体系的建设,如《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自律公约》《文物艺术品拍卖标的审定指导规范》《文物艺术品拍卖从业人员职业守则》等也在逐步完善。拍卖作为服务于艺术品流通交易的中介平台,行业的发展需要每一个企业、每一个从业者的专业能力提升和诚信自律,同样也需要更切实可行的权力监管与保障。
艺术品与一般商品不同,如何鉴定,谁来鉴定,谁来监管执法目前都存在难点与盲点。严格的规范、严厉的惩处是行业未来健康发展的必经之路,而现状的改变不可能一蹴而就,渡过破茧成蝶的阵痛期,需要一个循序发展的进程。
功与德是文艺正道
艺术作品的真伪问题,不能完全指望鉴定。历史上有太多关于鉴定的专家争论,也有艺术家亲属甚至艺术家本人“走眼”的事实。大众、藏家在参与收藏的过程中需要更多的艺术修养,不盲目、不跟风;从业者、艺术家也需要更多的自觉自律,守底线、有追求。
关于艺术,应当有比金钱更重要的永恒的追求,而这份追求或许是扼杀劣质伪作的最好武器。中国美术学院书法博士鲁大东认为,伪作最容易出现在“名声与价格不匹配,很易模仿又价格很高”的艺术家身上。也基于此,浙江画院院长孙永认为,作为艺术家,帮助收藏者掌眼剔除伪作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对自己的作品要求严格、精益求精,追求艺术高度的同时,也是增加了“造假的难度”。年过耄耋的艺术家曾宓,叹息地为作伪者感到“可惜”,“有这么好的本事,为什么去模仿人家?就是把钱看得太重。”不管是微观艺术家个人,抑或宏观地看整个艺术行业,正如曾宓将60余年从艺生涯进行的总结:“文艺之道,无功不成,无德不昌。”这或许正是文艺发展、艺术市场繁荣的正道。
戊戌春节刚过,“3.15日”即将到来,我们期待2018年的春风,为艺术市场吹来朗朗清气,带来宜人暖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