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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经纶在《书法漫谈》一文中提到:“盖字本为文人之末技,而书字之本,在能书外求之,乃称上乘。”我认为就书法之技而言,可分为狭义之技与广义之技。狭义之技指的是笔法、墨法、章法等,也就是书法之法,而书法仅有这些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很多广义之技去支撑,比如文化修养,人生阅历等等,这些广义之技某种程度上要比狭义之技重要得多,但也离不开技法的支撑,也就是说书法作品是书家思想精神的一种表现形式。
《汉书》中有言“古者八岁入小学,故周官保氏掌管国子,教之六书,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书法作为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之一,从汉代开始就是文人士大夫的必备之技,赵壹在《非草书》一文中提到:“余郡士有梁孔达、姜孟颖,皆当世之彦哲也,然慕张生之草书过于希孔、颜焉。孔达写书以示孟颖,皆口诵其文,手楷其篇,无怠倦焉。于是后学之徒竞慕二贤,守令作篇,人撰一卷,以为秘玩。余惧其背经而趋俗,此非所以弘道兴世也,又想罗、赵之所见嗤沮,故为说草书本末……且草书之人,盖伎艺之细者耳;乡邑不以此较能;朝廷不以此科吏;博士不以此讲试;四科不以此求备;正聘不问此意;考绩不课此字。善既不达于政,而拙无损于治,推斯言之,岂不细哉?”清康熙年间马杰在《长啸斋摹古小技序》中有云:“篆刻者,文人之余技也。取刀锥之末,而用力于攻错,以博一时之鉴赏,似亦无可事事已。”如此种种,皆是说不可一味穷究技法,要把人生目标放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上。
而陆游所讲的“诗外功夫”更能说明这个问题。就是说一个作家的好坏高下,是其经历、其阅历、其见解、其识悟所决定的。当然,书法也好,篆刻也罢,不应被绳墨所缚,要更注重才智学养、操守精神等“字外功夫”才可。随着时代的发展,书法也越来越脱离其实用性而更加看重其审美价值,这也就更加要求书家不要被狭义之技、被“法”所禁锢,而要丰富其学养,砥砺其思想,最终与其书所融通才会有其价值。
(作者 高阳 中国美术学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