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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与批判这两个词,看似含义相近,在实际使用中,却有着相当大的出入。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当下艺术评论界对“批评”一词用得过分滑稽,以致让人误解颇多。不少理论家所说的“批评”,实不过为经巧妙打扮的广告营销词。
一般来说,批评是较温和的。比如有人犯了点小错误,或者做事欠成熟,对其提出意见,便于今后改正,是为批评。最典型的例子是小学生不认真听课、调皮捣蛋,老师就要对其批评,才算尽责。又如某人做了些不太道德的事情或因纠纷闹上派出所,尚不触犯刑法,警察同志就只能对其批评教育一番了。如此看来,批评的功用是为指出微小错误,一般不会触及事物本质,更不需要太深刻。
批判就不同了,不仅包括批评的全部含义,更意味着评断、否决。当然,批判也只是出于独立的个人言论,与法律意义上的裁决是完全不同的。但相对于批评的温和指正,批判对错误的问题或不良现象可以直接进行否定、推翻,用较激烈深刻的言语揭示其根本所在。批判是强烈的、个性的、尖刻的,有时甚至带上点火药味。好的批判常让旁观者拍手叫绝,却令被批判者痛苦不堪,但绝不同于骂街式人身攻击,理性论证是最基本的底线。
批判的作用比批评强烈得多,但不能乱用。如小学生犯错误,就不能进行批判,否则会造成严重的心理伤害。批判所针对的应是不公正的社会问题、有悖于文明进步的现象、不思进取的堕落行为、以投机取巧的方式钻营获利、为自身利益而侵犯他人权益或公共利益等。在艺术领域,批判则针对具有代表性的荒唐现象、被扭曲的创作方向与思路,以及各种弄虚作假的欺骗行径等。批判不只在于对错误问题和不良现象的表面否定,而更应该是从根本源头探究,寻找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批判是无情的揭露与否决,并非搞恶作剧式的捣乱,终结目的是促使被批判对象做出极积回应与改正。所以,批判的真正意义在于先破后立,是建设性的,而非破坏。
现阶段艺术评论界普遍回避直接深刻的批判,而改用相对温和的批评。可是,大多数时候所谓之“批评”,实为鼓吹与赞扬的代名词。在这个被商业思维渗透的时代,对艺术家及其作品做推广宣传本不存在任何的问题,但问题是,搞个不伦不类的“艺术批评”出来做虚假宣传,难道说不是欺骗行径么?
如果要颂扬,就大大方方去颂扬,又何必假借批评之口呢?如果只是做评论,正面褒扬也是有可取之处的,没有必要遮遮掩掩。装腔作势地将商业软文弄得很“学术”,只能说你还读过几本书,能背上些术语词汇,与批评全无关系。
相对于温和的“艺术批评”,笔者更倾向主张以批判取而代之。当然,要进行批判,没有必要过多地耗在某人某事上,更不应该借此对谁进行报复性攻击。批判的意义在于指出当前艺术界普遍存在的问题,将丑恶、虚伪的现象揭穿,并对其可能性的改进方向作探讨。真正深刻有内涵的批判文章,更应具有启示、激发、警醒、引领意义。
当然,无论批评和批判,发言者必须基于独立人格精神出发,站立在独立的媒体或个人立场上,才可能保持言论的客观公正。(作者 杜洪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