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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国华(黄冈师范学院美术学院副教授)
当代书法需要创新,但不能盲目创新,要避免走入“怪圈”,创新是在继承传统基础上的创新,而不是以当代艺术的名义,生造出一个“怪胎”,那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终究会遭到历史的唾弃。
近年来,关于“丑书”“射书”“盲书”“性书”的新闻被扩散开来,这类负面新闻之所以被不断传播,并不在于它存在任何正能量的价值,而是人们想通过这类丑闻表达自己对此类现象的痛恨。
在我看来,他们的这些行为与国人视野中的民间书法、江湖书法也有本质区别,他们书写的所谓文字,既不属于传统书法,也难以用现代书法来界定,或许可以将其归之于“实验艺术”一类,但绝非书法,孙某的“性书”行为完全违背人类的良知与道德,因此他被书协给踢出去也是理所当然,即便如此,我们觉得还不解恨,这种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因为他在公共场合玷污中华传统文化,在破坏人们的审美视听,这种丑陋行径用“肮脏”“龌龊”“卑鄙”等词形容毫不为过,此类现象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代书法人的浮躁和急功近利思想。唯有正本清源,使当代书法不断地“守恒”“匡正”,才能向着健康、良性方向发展。所谓“守恒”就是守住传统书法的根脉,所谓“匡正”就是反对那些“丑书”“射书”“性书”等行为,引导正确的审美视听,帮助那些表演者“易筋洗髓”,引导他们向着健康、良性的方向发展。下面笔者对当代书坛存在的“丑书”“射书”“盲书”“性书”等不良现象进行剖析。
新招频出:
曲解传统经典
“丑书”是一个网络新词,并不是一种书风,而是指当代书坛一些急功近利的所谓大师的恶搞行为。像“晋人尚韵、唐人尚法、宋人尚意”讲的是不同历史时期的整体书风面貌。历史上并无“丑书”一说。在我看来,“丑书”不讲法度,既缺乏书法用笔、结字、章法等方面的基本要素,也无法用传统书法标准进行评判,难以满足书法家甚至常人的共性审美标准,即便用现代书法审美标准去评价,也毫无美感可言,难道真如某些书家所言,当代书法进入了一个“审丑”的时代?非也。
王林坚先生作出了比较中肯的评价,他认为“丑书、怪书盛行,有的书家甚至根本不顾书法的书写规律,随心所欲将一些美术的东西弄到书法里来,还美其名曰‘现代书法’,字越写越大。”“丑书”的代表人物曾某常以拖把作书,表演时还发出阵阵“吼声”。2018年,沃兴华先生的书法展因“丑书”舆论压力被迫叫停,另外两位“丑书”代表人物也表示了不满,首先是刘正成对四川的书法生态进行了一阵狂批,然后是曾某连夜赶制了一百枚陶印,而且在他的微信朋友圈写道“今天我留着泪,一口气刻完了一百方沃展叫停陶印!”
当然,这种同情是不值得称道的,大多数书法爱好者还是认为四川的这次行动干得漂亮,向“丑书”开了第一枪。在我看来,“丑书”是对传统经典书法传承与创新的曲解,是盲目创新的产物。“丑书”实乃媚俗之书,“丑书”的生成与急功近利思想有关,体现了一种浮躁的心态。“丑书”让传统书法精神迷离、品评标准丧失,越来越多的滥竽充数者充斥其间。“丑书”不是以追求美为目的,而是以制造丑、恶、俗为荣,“丑书”作者将汉字随意扭曲、肢解,使其面貌丑陋、畸形、恶俗,观之不堪入目。
“丑书”与傅山所说的“宁丑不媚”观点也大相径庭,傅山说:“书宁拙毋巧,宁丑毋媚,宁支离毋轻滑,宁真率毋安排。”此处之“丑”是相对于“媚”而言的,意思是说书法宁可个性突出、面貌丑怪,也不要媚俗、柔弱,面貌娇好,精神萎靡的作品遑论佳作。“丑书”不仅缺乏法度,而且在书写工具与材质上盲目创新、不知所从,甚至做出一些违背职业道德和审美公德的行为,这类行为实际不是创新,而是恶搞,是在传播负能量。因此“丑书”的危害性极大,不仅误导青少年的审美认知,也破坏了艺术教育的健康良性发展,我们应该远离“丑书”,警惕“丑书”的侵蚀。
“射书”又称“射墨”,故名思义,就是将墨喷射在宣纸上,并自认为是创新之作,其代表人物是邵某,他的《墨法36计》《飞来好运》便是“射墨”的恶作剧。不可否认邵某的个别作品是具有一定传统功底的,如其行书《八指头陀诗句》,但他为何不从传统中出新,却频频玩出“新招”,做出令人啼笑皆非的“射墨”行为,是为了满足现代人的猎奇心理,还是成就自己的功名心,我们不作讨论,单就作品形式来看,“射墨”虽然使用的材料是宣纸,但书写工具却是注射器,或许创作者本人认为这是在追求书写工具的创新,按此逻辑,用喷壶、喷雾器也能喷出惬意的作品,这岂不是“走火入魔”的行为?
王强先生认为,“射书”作品,要放在书法展上,那就是书法,就要被当作书法作品去评价,你可以批评,也可以思考,这是不是一种书法的创新?这种观点笔者不敢苟同,首先,“射书”的书写工具不是毛笔或其他的书写工具,而是注射器;其次,这种“射书”的过程是一种表演,无法满足日常书写的实用功能;再次,“射书”只适合少量字表演,小字、多字难以完成,“射书”作品也难以用传统笔法、结字、章法进行评判,不是从传统中出新,而是闭门造车,缺乏实际意义。
笔者认为“射墨”不是书法,因为它已经偏离了书法根本的创作原则和审美追求,将“射墨”视作一种“行为艺术”或许有一定道理,但绝不是书法艺术,“射墨”作为一种行为艺术本身没有错,但偏偏以书法的名义进行宣传,也无怪乎观者的强烈抨击。有人认为,邵某的创作经历了传统书法到现代书法再到“射墨”书法的变迁,实际上个人认为,这根本不是他书法的变迁,而是一种“盲人摸象”“掩耳盗铃”的行为,是盲目追求创新的结果,他所谓的现代书法作品只能看作是一种抽象水墨画,如《海》《震》《铸》《宝》等作品,“射墨”就更不是书法了。每一个有基本美术知识的人都不会混淆书法、抽象水墨画和行为艺术,邵某为何振振有词地称自己的抽象水墨画和行为艺术是书法创新呢?
“盲书”并非盲人之书,反映的是作者对书法创作主体的欺骗,或者说自欺欺人,这与孙过庭所说的“五合五乖”是相违背的。张某不是严肃、认真地去营造书写环境,而是酝酿如何表演,如何制造出“奇葩”新闻,书写时不是酝酿字形、随意所适,做到“无意于佳乃佳”,而是故意不看书写媒介,有强烈的做作行为,使用的书写媒介也是骇人听闻,在女模特身体上作书,还强词夺理地认为观众不懂艺术,的确这种表演可以跟行为艺术扯上关系,但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书法,更不能当做当代书法的创新追求和价值指向。
书法是建立在日常书写和实用基础上的一门艺术,张某等人的行为既不是日常书写,也谈不上实用,虽然他书写的是汉字,但很难识别,由于“盲写”破坏了文字的畅通性,脱离了书法的内核——文学母体,因此其“盲书”表演不是书法,可以将其视为没有多大创意的行为艺术,但与书法创新不可同日而语。
孙某的“性书”就更令人痛恨了,关于“性书”表演的细节实在不堪入目,在此不作过多介绍。孙某不仅策划与指导其弟子罗某进行性书表演,还将天下第一行书《兰亭序》作为书写内容,这种无耻行为竟能得到墙美术馆的支持,举行了内部观摩展,甚至召集专家研讨。这种伤风败俗的性书表演能走进美术馆,试问,美术馆的责任和担当在哪?
孙某、罗某等人的行为将书法与性粘连,并堂而皇之地走出国门,在中国历史上是第一次,也是最无耻的一次。薛明辉先生曾撰文表示“把书法与性结合,……无疑是对书法的亵渎,对女性的侮辱,对人类道德底线的挑战”。“性书”既不是前卫书法,亦不能称作实验书法,而是借书法之名做出的违背人类道德底线的行为,前卫书法、实验书法有很多创新方式和手段,但必须遵从美的法则,不能逾越道德底线,孙某因为“性书”表演违背人类的道德与良知,极大地损害了中国美协的名誉,被中国美协开除会籍也是罪有应得。一位国字号的会员不精研技法,不走正道,传播各种低俗文化,还远赴海外宣传,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开除会籍已经是较轻的惩罚了。
盲目创新:
走入背离怪圈
当代书法需要创新,但不能盲目创新,要避免走入“怪圈”,创新是在继承传统基础上的创新,而不是抛弃传统或反传统。如果丢掉传统,生造出一个“怪胎”,那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终究会遭到历史的唾弃。
关于当代书法的创新,笔者认为:一方面可以追求艺术形式的新颖,今人的各种书写款式和宣纸拼接方式已经是形式创新了,在此基础上创造出新的艺术图式有很多可能性,如果非要将各种奇特表演和书法艺术图式创新扯上关系,生出一个怪胎,那就是背离传统、侮辱艺术的行为。另一方面,书法艺术的发展离不开创新的文字内涵,书法家们抄诗抄了上千年,以后还会抄到什么时候,鄙人不敢狂作评论,历史上的《兰亭集序》《祭侄文稿》《黄州寒食诗帖》,哪一篇不是脍炙人口的文学作品,回望当代,又有几件文学性和艺术性兼优的书法作品能在历史上留名?因此,当代书法家首要的重任是增强国学修养,精研古典文学,书写属于自己的文学作品,表达自己的心声。南宋词人戴复古的“须教自我胸中出,切忌随人脚后行”,似在警示后人,当代书法再也不能这么抄下去了,当代书法家实现文字内涵的创新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