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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进玉
现实中有些人总喜欢不自觉地炫耀、“兜家底”,逢人便说自己祖上如何如何牛,父辈如何如何厉害。对此我是反感的,也是不屑一顾的。相反,我更在意的是你现在怎么样,如果你混得比祖辈好,成就比父辈大,我佩服你。但如果混得不如先辈,那么越是炫耀就越让人看不起,也越表现出你的无能和低俗。
对待传统文艺也是,不要动辄就说我们有多么悠久的历史,多么璀璨的文化,那都是过去式,都是先辈的荣光,而非你显摆的资本。作为当代人,要更多注重传统文艺在当下的处境,以及未来的发展,要使其跟上时代的脚步,甚至能够超越时代审美,在传统基础上创造出引领时代风尚的精品佳作,这才算是我们的本事,而非吃老本,抑或墨守成规、食古不化的“继承”。
何况有些继承,直言不讳地讲,既不合时宜,又白费力气。因为很多文艺门类、表现样式、创作手法等,本身就具有很大的历史局限性,过了那段历史,可能真就老套、落伍了,就需要果断放弃,没什么可惜的,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与其稀里糊涂地死守,不如大胆创新,去创造属于所处时代的新的“传统”,这也是当代人最为重要的文艺使命。
但对于这点,很多人终其一生或许都不明白,都在做着无用功,做着传统的奴隶。比如书法,笔者一直对“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这个论断持怀疑态度,也认为是对书法的溢美之词。书法本没那么“伟大”,它只是众多艺术门类的一种,在古人那里还常被看成是小道和末技,说谁是书法家,简直是在骂他,是不被接受的。这种情况直至近现代都还存在,即便是被世人称为“当代草圣”的林散之,其晚年还自题墓碑曰“诗人林散之之墓”,并未提及书法家身份,可见书法的尴尬。
至于中国文化的核心,笔者认为应该是众多中华优秀文化思想的集合与提炼,其核心的核心,也仍旧是优秀文化思想精华的精华,而绝非书法,书法只是众多载体和外在表现形式之一,像绘画、舞蹈、戏曲等,都能从中彰显出优秀文化思想,甚至有的比书法彰显得还要充分。所以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这一观点,细究起来很难站住脚,每一位书法人也都不应自满于此,更不能傲慢地以为了解了书法、掌握点技法技巧就好像弄懂了中国文化的精髓,破解了中国文化深入堂奥的密码,远没那么简单。
另外从时代背景看,书法这门技艺其实是农耕文明的产物,如今早已是信息时代、科技时代,不同于以往任何历史时期,那么还用从前的视角、审美、方式等来欣赏、评价和创作,显然会出现错位,甚至矛盾。因此从这个角度看,对一些现代书法的创作就完全能够理解了。可以说真正专注现代书法创新与实践的人是勇敢的,也是值得尊重的。而对于一味强调所谓的传统,一步几回头式的创作,不应大肆推崇。
须知艺术最重要的就是创新,创新是生命线。虽然中国文化是向内的,是需要不时回望的,但也不应成为在创作上产生依赖、惰性与发展缓慢的理由,否则所谓的传统便会成为负担和枷锁。而笔者也始终认为,我们学习传统应主要学习先贤们的优秀文化品质,学习他们身上那份自觉自信的人格精神内涵,绝非只是一些外在样式,尤其在书画界普遍存在轻文重墨、文墨分离现象的今天,更应如此。
且举凡熟悉文艺史的人都知道,传统文艺非常讲究创新,几乎每个重要的历史节点都有重要的文艺创造出现,譬如“造字六法”的产生,以及篆隶楷行草不同书体的演变;再譬如山水画中不同皴法的形成,以及不同流派的确立等,都是创新的具体体现。另外在文学上,宋人之所以选择词的创作,元人之所以选择曲的创作,明清之所以选择小说的创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十分清楚,宋人再如何写诗也写不过唐人,元人再如何写词也写不过宋人,明清再如何写曲也写不过元人,所以他们主动选择开辟新战场,创造新文艺,这是有自知之明的智慧体现,更是顺应历史、顺应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但反观今人,在文艺创新方面则远不及古人,不仅如此,对那些本就不多的、有价值的创新还时常大加指责、讨伐,这反映出了我们的肤浅和狭隘。而正确的做法则应该是尽可能地予以支持与保护,不管是否有价值,都允许其存在,绝不诋毁、打压。尽管创新是困难的,成功率极低,尽管绝大部分的探索很可能会被否定,绝大部分的作品很可能会被淘汰,但只要有一丝可能,有一小部分能够被未来认可,被历史记录,就值得鼓励,值得探索和尝试。即便全部的探索、尝试都宣告失败,也不应讽刺、嘲笑,至少可以给后人提供一个反面教材,使他们少走弯路。这其实也是一些当代艺术、先锋艺术之所以产生一定影响,让人看好、钦佩的重要原因。当然,对于那些不尊重艺术创作规律,纯粹打着探索创新的幌子而肆意糟蹋文艺的行为,应积极加以甄别和抵制,这也是每一位文艺人,特别是批评家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作者为艺术评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