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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从其最本质的角度来说,本应是艺术家心志、脾性、情感的个性表现。在书法创作中自然流露出这种个性表现,达到“书为心画”、“书如其人”,是一种高级境界。这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前人论书,有“书为心画”、“书如其人”之说,于是有人据此便说,书法是书法家的“心电图”。
西汉扬雄说,“言,心声也;书,心画也”。清人刘熙载说,“书者,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扬雄、刘熙载的这两个论断,一直以来被认为是关于书法本质的经典表述,揭示了书法与书法家内心世界的关系,表明了书法是寄托精神、抒发感情、表现性灵,以至象征书法家人格、品性的艺术。
我近来著文谈书法的本质属性,认为书法首先是艺术的,表现汉字之美是书法的第一任务;同时书法又是文化的,书以载道贯穿于表现汉字之美过程之中。当然,作为艺术,书法的本质属性还有一层含义:书为心画,可以观人。但我认为,书法本质的这一层含义,是就书法的最高境界而言,就是说,不是每个书法家写字都能“书为心画”,更不是书法家的每幅字都是“书为心画”。以中国书协二万多会员为例,我以为,绝大多数写字与“书为心画”的境界还相差甚远(得罪大家了,呵呵!)。书法成为艺术,首先在于汉字本身具有美的基因,同时又是书法家进行艺术创作的结果。这里,书法家的艺术创作包含“字内功”与“字外功”两个方面,即长期练习技法掌握表现能力,加强综合素养提高审美水平。当字内功与字外功都达到较高造诣,书法家就由初学书法临帖、努力“再现”汉字之美,提升为按照自己的审美观念、审美情趣去“表现”汉字之美,并在此过程中传递、表达、宣泄自己的情趣、意念、心志,等等。因此,所谓“书为心画”、“书如其人”,是在具备较高艺术造诣以后才有可能实现的境界;达到这种境界创作的书法作品,才有可能是书法家的“心电图”。南宋姜夔说,“艺之至,未始不与精神通”。这句话,肯定了“书为心画”,但强调了“艺之至”是前提条件。
书法家能到达“书为心画”、“书如其人”的境界诚非易事,欣赏者能通过书家笔下所写品鉴其心中所思则更难了。美术理论家伍蠡甫关于书法有段话说得非常简明扼要:“书法作品的艺术价值不在于写了怎样一段文字,而是如何写法,以表现自己,同时感染观众。”观众通过欣赏书法家的“如何写法”,理解其作品中的“表现自己”而受到感染,首先要懂书法,要具备一定的欣赏能力和审美素养,否则只能是外行看热闹。并且,人与人之间审美是有差距的,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面对同样的一幅书法作品,参观同一个书法个展,不同的观众感受不尽相同。所以从欣赏者的角度来说,“书为心画”、“书如其人”具有一种不确定性。苏东坡《题鲁公帖》说:“观其(颜真卿)书,有以得其为人,则君子小人必见于书,是殆不然。以貌取人且犹不可,而况书乎?然人之字画工拙之外,盖皆有趣,亦有以见其为人邪正之粗云。”苏东坡的看法是客观、辩证的。
艺术从其最本质的角度来说,本应是艺术家心志、脾性、情感的个性表现。在书法创作中自然流露出这种个性表现,达到“书为心画”、“书如其人”,是一种高级境界。这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从当代书法的生态环境来看,不说与古代比,就是与40年前、中国书协成立以前的时期比,亦已发生很大变化,最大的不同就是功利性取代了自娱性。宋人欧阳修曾说他“自少所喜事多矣,中年以来,渐已费去,其愈久益深而尤不厌者,书也”。又说,“苏子美尝言:明窗净几,笔砚纸墨,皆极精良,亦自是人生一乐”。当代书法则主要是围绕各种展览而展开,比如为参展、获奖、入会写的作品,为办个展扬名声写的作品,参加笔会即兴表演写的作品,应买家要求随俗写的作品,等等,这一些书法创作都带有很强的现实功利目的,而真实情感却可能阙如,更难做到如林散之所说“写到灵魂最深处”了。这样的“书为心画”反映了书家什么样的真实性情呢?这时候的“心电图”可能就不是“未见异常”了吧?当然,人生在世,名利心总是有的。古人从小习字,很大的一个原因就是为了博取科举功名,当代书家以书法谋取一点功名也未可厚非。我在这里所说的真实意思,就是时移世易,我们今天讨论书法的本质属性,对“书为心画”、“书如其人”不必绝对化、扩大化,更不应该庸俗化地吹捧什么人的书法是“心灵的艺术”、“生命的律动”之类。
“书为心画”、“书如其人”作为书法的属性,对书家内心世界的反映是有限而非无限的。从书法作品中可以品鉴书家的性格、情趣、学养等,却并不能区分出君子、小人等属于伦理道德方面的表现。前人大力推崇“书为心画”、“书如其人”,其实是赋予书法一种教化之意。比如唐代柳公权就说,“心正则笔正”。宋代黄庭坚也说,“学书须要胸中有道义,又广之以圣哲之学,书乃可贵”。所以,我们学习理解“书为心画”、“书如其人”,就把这轻易不能到达的高级境界,作为引导自己不懈前行的一个目标吧。(刘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