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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之前的汉字书写是什么样子,我们不得而知。最早八千年前的刻符似字似画,因为零散不成体系而无法断定。但甲骨文肯定不是一夜之间成熟如此的,其间经历了多少年呢,至少应该是以百千计。成熟的甲骨文至今接近四千年,此后,吉金古籀、蝌蚪鸟虫、小篆隶分、简牍帛书直至篆、隶、行、草、楷五种书体最后定型,历史车轮便走到了汉末,近两千年的漫长岁月就“一笔带过”了。
在这个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中,汉字书写如何最后定型为“五体”(亦说真草隶篆四体,行书其实是真书与草书之间的“骑墙”体,即“破体”,唐徐浩《论书》最早提出“破体”说,专指王献之的“行草书”又称“一笔书”)的,原因当然很复杂,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不会全部因为书写者的审美追求即后来人们所说的纯粹的艺术探索和创造。
所谓纯粹的艺术探索和创造是五体定型之后才“正式”开始的(之前,“实用性”是其中很重要的推动因素),即从此在“五体”框架内开始了多姿多彩的风格之“变奏”。
后来的二王、旭素、颜柳欧赵苏黄米蔡等等,都是风格变奏而非“新书体”的艺术呈现。
在这两千年的风格变奏中,确实存在“破体”“合体”现象,而这现象也正是书法艺术探索与创造的方式之一。
所以,五体定型之前,无论面貌花样多么不同,都谈不上“破体”“合体”;五种书体定型之后,无论风格多么独特,却也无法挑起五体之外另立一体的旗帜。此“破体”“合体”之谓,更多的是一种字体及其不同用笔相互借鉴融合的“杂糅”。但哪些可以“破”,哪些不能“破”,不仅需要合书法“古”、“奇”之“势”,也要通文字学、金石学之“理”。
晚近先辈如沈曾植等,就有许多相关的论述。黄宾虹熔甲金篆籀六国古文及玺印文字为一炉的篆书,更是“破体”“合体”写意篆书的先行成功者。
“破体”与“合体”恰如一枚分币的正反两面,角度侧面不同,说的则是一回事。“破”是打破书体町畦界限,“合”则是打破之后体式及其不同用笔方法的融合杂糅,是破中立、破而立。
破,是“破”其书体体式界限,并非简单地“破”其不同体式特别的笔法。
合,是将其“破”之后的体式做出新颖别致的组合、组装,不仅不是生硬地组合、组装,而且还应包括将不同体式的特殊笔法融为一体。比如,篆籀气、金石气、书卷气等,就是这样来的。
任何一种关乎创作的主张和观点,之所以受到关注,都与具体时代的创作状态有关。当下,书法展览往往分书体进行,特别是官办展览“展览体”愈演愈烈,一切以古人经典书法体式样貌马首是瞻,古人没有的写法似乎皆非“正脉”“正法”,虽然古人曾经敢“破”敢“合”,但古人没来得及“破”与“合”的写法,今人似乎都不能轻举妄动。
其实,篆与隶,行与草,楷与行,隶与楷,都是很难绝对区别开来的。比如办一个行书展的同时,再办一个草书展,估计就很难做到两者绝对地分开,“撞车”“重复”现象在所难免。
这样的状态下,打破书体之间的界限,出现两种或者两种以上书体杂糅的“合体”书,就显得有些另类,甚至引发争议。
创作总是需要不断瞻前顾后以图新意,也就是不断解放思想有所创造。故当下“草篆”“草隶”“行楷”已经在“破”与“合”中成为成功的现象,渐渐为广大受众所接受了。
所以,我认为,“合体”能否成为五体之外的第“六”书体,倒也未必,也不重要,但起码这个关于“破体”“合体”的讨论,在当下是有一定现实意义的,应该成为当下书法创作的一个重要的方法论,为广大有志于书法艺术创造和丰富发展的作者们所理解,所掌握,所运用。这样,未来书法创作的疆域也一定会得到更新更大的拓展。(于明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