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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书法现象,大家其实都不陌生,但仍可略举数端。先说“反面的”、“消极的”特殊现象。第一个是,新中国成立后,费尽心力才于1981年在文联下属协会中获得一席之地;第二个是,在教育部的学科目录中,过去是三级,现在是二级,但是却都隶属于“美术学”(过去是二级,现在是一级);第三个是,全国各地都有“美术馆”,国家级的、省部级的、地市级的、县市级的,不胜枚举,可“书法馆”却几乎没有。再看“正面的”、“积极的”特殊现象:第一个是,“书法热”持续30多年,至今没有衰退之象,可见书法有普遍的群众基础;第二个是,书法几乎是所有艺术门类中受西方观念冲击最少的;第三个是,借助现代技术,古代精美的字迹被广泛应用到生活的各个角落,使得书法在现实生活中几乎是随处可见。
这相反的两类现象,共同出现在书法身上,耐人寻味。
就其消极一面而言,这些现象折射出百年来中国文化的曲折历程,之所以会出现,最核心的问题只有一个——书法作为艺术的“身份危机”。而这种危机,是在与西方文化体系的比对下才发生的。由此,也使得书法在整个中国文化现代化进程中,总是逍遥地处于局外,没有做过多少贡献。
而就其积极一面而言,中国文化的各个门类,在以西方文化体系为参照的现代化进程中,多多少少都发生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在改革开放前的书法身上,基本上没有出现。这使得书法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其复兴历程时,几乎是从原汁原味的传统中起步的。
在民族文化振兴的伟大事业中,书法能承担怎样的使命?书法以汉字为对象,使它先天具备两个突出的社会文化特征:第一,任何一件作品,都可能从其文字内容中找到进入文化和历史的通道;第二,任何一次书写行为及其产品,都可能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被解读为“书法”。这两个特征,使书法成为一种与社会、历史和文化联系最为紧密的艺术门类。
如此说来,如果以书法为路径,根据各种字迹与中国历史、文化的关系分门别类,实际上就可构建一部书法活动、书法作品与我国历史、文化的关系史。中国美术馆曾经主办的“情境书法大展”,是一种十分有益的尝试,使书写重回生活,展现它丰富的内涵与强大的生命力。
近代以来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的诸领域,主要是以西方学术为参照而形成自身发展历程的。由于东西方文化本身的差异,西方学术的过于强势,多多少少给原本的中国学术带来了困扰。在西方文字学理论的主导下,汉字长期被视为低等级文字,拼音化的浪潮持续了几十年,使得现代汉字陷入了诸多尴尬,直到现代计算机技术为之解围。
幸运的是,被边缘化的书法,几乎没有受到干扰。启功先生曾有系列汉语研究论文结集为《汉语现象论丛》,试图从汉语现象本身出发来归纳汉语的语言规律,在语言学界引起了很大的反响。那么,书法有没有可能呢?回答是肯定的。书法家邱振中先生近些年来一直致力于此,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其实,这条路径的空间十分巨大,中国书法的创作、欣赏、批评,与其他艺术尤其是西方艺术之间的差异之大,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如果能够立足中国书法,以现代思维提炼概念和命题,构建现代的学术体系,那么一定是有别于西方艺术理论乃至文化理论的重大学术构建。
书法由于在形式和表现上的特殊性,以及艺术理论的独特性,可以在国际文化交流中展现特殊的魅力。书法在当代艺术活动中处于一种奇特的状况:一方面,传统的书法几乎完全没有参与进去,即便是当代最著名的中国书法家也很少有人能够成为国际艺术界的焦点;另一方面,书法的元素却屡屡通过中国当代艺术家之手,活跃于当代国际艺术,比如谷文达、徐冰等。徐冰的“新英文书法”,几乎已经成为当代跨文化艺术创造的一个经典案例。在中国本土,邱振中先生所定义的“源于书法”的当代艺术,也一直比较活跃。这种类型的“书法”当然已经不是“中国书法”,但是彼此千丝万缕的联系,使得其中所出现的任何新形式、新意蕴,都可以在一定意义上归功于“中国书法”乃至“中国文化”。
需要指出的是,书法的发展任重道远。一系列根本性理论、历史问题的研究,近30年来虽然获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严格讲都还没有得到认真的清理,更谈不上真正现代的建构与转化。由此,我认为,当代书法界有一项迫切的任务,那就是脚踏实地,从根本抓起,真正解决基础理论问题,并在基础教育以及专业教育中真正落实、不断完善。(叶培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