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 展览
- 讲座
- 笔会
- 拍卖
- 活动
天津美术网讯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喜迎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全面展示天津市近年来书法艺术创作成绩和最新成果,由天津市文联、天津市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天津市第九届书法篆刻展览,将于11月份在天津美术馆举行,具体征稿内容如下:
1,作者范围:
凡年满十八周岁的天津市民,含长期居住在天津的外地居民以及在津学习、服役的大学生、解放军和武警官兵,凭身份证明和军人证明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为积极健康的古今诗词、楹联、文章、佳句等,鼓励自作诗词,但须符合诗词格律。抄录古代文辞的,须注意版本的选择,保证作品内容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2)投寄或送达书法作品原件尺寸为6尺以内(即高180cm×宽97cm)一律为竖式(不收手卷、册页等)。所有作品请勿装裱,请勿超过规定尺寸。篆刻作品一律将印蜕6至8方,并附至少两方印章边款,粘贴在高68cm×45cm书画纸上,并自行题签。
3,投送要求:
每人投寄或送达来稿作品不超过两件,并一次寄出或送达,不收取第二次作品。受人力所限,征稿期间不退稿、不换稿。
4,费用及来稿:
此次展览不收取任何评审费用。受人力所限,所有来稿一律不退稿。
5,个人信息:
(一)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沿底边三厘米内,写清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作品名称(指书体、出处、文本内容标题,不用写原文)。
(二)邮寄作品,包装上务必注明“九届市展”字样。
6,书写材料:
建议选择质量好的书画用纸,不提倡使用易折、易断、易破损的纸张或现代装饰材料。
7,作品评审:
征稿结束后,由天津市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部分委员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委守则和评审工作流程。设立监委会,在监督机制下进行公平、公正、严格地评审。
从全部来稿中,评审出入展作品150件左右,发入选作品100件左右,此次展览不设奖项。
8,展览时间:
展览于2017年11月在天津美术馆(文化中心)展出。
9,出版:
结集出版《天津市第九届书法篆刻展览作品集》。
10,作者待遇:
向所有入展、入选作者赠送作品集一册,颁发入展、入选证书。
此次展览为三年一度的市级书法大展,因此,非会员入展,作者即具备加入天津市书法家协会的资格;入选作者即具备加入天津市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11,征集期限:
自征稿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
12,收稿地址:
300040 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237号
天津市书法家协会 联系人:李翌 薛卫林
电话:23305234
13,其他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真实,严禁他人代笔,如有违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作者参展、入选资格。
(2)所有来稿须符合征稿启事要求,投稿者须认同并遵守本启事所阐述的各项要求。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天津市书法家协会。
天津市书法家协会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