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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术网讯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弘扬中国精神、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深入贯彻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以促进全民终身学习。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等单位决定举办“中国精神—全国社区第三届书法篆刻作品展”(以下简称:书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1、主办单位
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书法家协会
天津广播电视大学
天津市传统文化产业发展协会
2、承办单位
天津广播电视大学社区教育处(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i-书法”实验室
二、展览时间:2017年10月
三、展览地点:天津市展览馆
四、组织机构
1、组委会
“中国精神—全国社区第三届书法篆刻作品展”组委会,由主办单位共同组成。
2、 评审委员会
本次书展由著名书法家若干组成评审委员会。
五、作品要求
1、作品稿件
书写内容:以书写国学经典名句、诗词为主
书法:书体不限,一律为竖式,(册页、长卷除外),尺寸为六尺整张以内(180cm*97cm)。所有作品勿需装裱。
篆刻: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须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四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
2、参赛范围
国内外书法家及书法爱好者,年龄不限,均可投稿,来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与身份证姓名相一致),化名投稿者不予评审。
3、投稿说明
(1)个人投稿
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同时填写投稿登记表(可在天津终身学习网下载,网址:www.tjedu.cn)。身份证复印件、投稿登记表随作品一并寄出。草书、篆书作品请在作品登记表中注明释文,个别异体字请附文字出处复印件。
组委会将按照相关规定,保护个人信息的大赛专用性,不涉及其它方面的使用。
六、费用
免收参评费。
七、作品评审
由著名书法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审守则,对来稿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经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环节评选出确定获奖和入展作品。全部作品由主办方核对,信息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选结果。
八、作者待遇
1.最具影响力作品5名,收藏费2000元;最佳作品10名,收藏费1000元;最具潜力作品15名,收藏费500元。向作者颁发作品收藏费、证书及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70名,入展100人。向作者颁发证书及作品集一册。
九、截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30日截稿。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活动咨询及联系方式
收稿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1号 天津广播电视大学社区教育处
邮政编码:300191
收稿人:徐子钧 钱伟强
电话:022—23369116 022—23678037
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