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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艾帖 (局部) 欧阳修
什么是书法传统
我们现在都在讲要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是个大传统,书法传统是其中的一个方面。所谓传统,“传”是传承的意思,“统”则指纲纪、准则。两个字合起来,传统是指历时久远、世代相传、共守一定的准则、规范,取得了共识的某种形式及其风尚。当然,随着时代及条件的改变,它会产生一定的变化和发展。那书法传统是什么呢?我认为它包括两大方面:
一是书法的艺术美。这是书法的形式本体。书法具有艺术性,是由实用文字发展起来的一种艺术。它在汉字的创造与实用的过程中练就了艺术美。诸如书信、便条、公告、抄经、诗稿、文稿等,不仅仅是生活信息的记录与传递,同时能给人一种美的享受。
二是书法的精神美。这是书法的精神内蕴。书法不仅给人以形式技巧上的审美感受,同时,由用笔、结字、章法、墨法等形式要素共同作用创作出的书法作品,让人感受到某种精神美。这种精神美反映了书写者的个性气质和人文情怀,包括文学、哲学、艺术、政治、经济、科技等等综合学养。
这两个方面相互作用、相辅相成,作为书法传统的统一体,自古到今,传承有绪,并不断有所创新,有所发展。
书法的艺术美
我们中华民族的先民对汉字的创造,由最初的结绳、刻划逐步演进到象形文字。我们讲中国汉字的造字有六大原则:象形、会意、指事、形声、转注、假借。转注、假借是用字方法的延伸,前面四个是造字的方法。造字的方法中最基本的是象形。在象形的基础上,会意是两个以上象形独体字的合成。指事是在某个象形文字的特定部位加上指事符号。比如“木”,上面是树杈、中间是树干、下面是根茎。如写“本”字,就要在“木”字下面加一横画,示意这是根部。“末”指的是树梢,所以这一横加到上面去了。形声字,一个形符、一个声符。比如江河的“河”,“水”是形符,“可”是声符。所以六书的基本是象形。象形,具有高度抽象的画意。比如“马”,马头、马身、鬃毛、四条腿。如接受的“受”,中间是一叶扁舟,上面一只手在推,下面一只手在接。这就是象形字的组合,是会意字。再如“集”字,下面是木(树),上面是隹,就是鸟形,在篆书里面有一个或三个“隹”,也就是一只或三只鸟停在木上面是“集”。这种种组合呈现出各种不同的美妙形式,这种形式美感来自人们对于自然法则的认识。汉字的形成过程充分表现出我们中华民族先民的伟大智慧。这种智慧表现为高度的抽象审美能力。早期的文字有很浓的画意,演变到后来就越来越简练、概括。最初的字形是一种不规则的象形形态,逐渐变得越来越规范化,浓缩到一个小方块里面去,或是正方形的方块,或是扁方形的方块、长方形的方块。
象形文字逐步过渡到注音文字。注音文字完全就符号化了。世界史上的文明古国如古埃及、古巴比伦、古印度和中国,这些文明古国过去都有象形文字,但是除了中国,其他古国的文字逐渐演变成了纯符号的拼音文字。中国汉字还保持着传统,从最早的象形文字,如仰韶、大汶口、二里头等发现的刻划符号、象形文字,到殷商时期,正逐步趋向于符号化,和早期纯象形的文字有了区别,再经过两周古文、大篆,文字演变越来越规范化、抽象化,到秦小篆时完全整齐划一了。隶、楷、行、草最后到狂草,通过一系列字例的排比,我们可以发现,文字演变的过程环环相扣,来龙去脉清晰无疑,这就是中国汉字的伟大之处。
问一个不了解文字学的人,在他面前放一个甲骨文,再放一个狂草,他可能会觉得两者之间没有关系,如果把中间环节的若干字例补上,整体看起来就会恍然大悟。这种现象在世界上恐怕只有中国汉字如此,因为我们的先祖在几千年历史文化的传承中文字的用法没有离开根本,它传承变化有绪,都有出处。不仅文字如此,中国人特别强调创新发展是有传承的发展,不主张脱离根本的突变。在中国传统观念里,“平地起惊雷”似的冒出一个没有根本的东西来是难以被认可的。我说中国书法的“天生丽质”在哪?就是中国汉字本身就包含了丰富的艺术美因子,这才成就了书法艺术。
古人通过对自然法则的理解与活用,使每一个字的组合、偏旁的搭配形成了开合、聚散、虚实、长短、轻重、疏密、欹正等若干个对偶范畴。我们的祖先创造汉字是很聪明的。我们的书法家在书写汉字时渗入了自己的个性、气质,审美理想,从而造就了自己的个性风格,与他人不同,具有鲜明的“身份认定”特征,这是美学上的价值。
现在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证明了我们的汉字没有阻碍中国的进步。其实,汉字及其书法不仅仅起到了表情达意、交流信息的实用工具的作用,同时还维系了中华民族的感情。即使是在海外生活了几十年的游子仍然忘不掉,很多生活了好几代的华人家族还是要回来寻祖。这种难以舍弃的民族感情就是靠中国文字来维系,中国文字靠什么维系?靠美妙的书法维系。从汉字书法当中,可以感受到高度的美感,使精神得到愉悦,享受到乐趣,所以才舍弃不掉。
书法的精神美
书法的精神美有赖于我们的自觉修为,所以我把它叫作书法艺术的铸魂工程。艺术美是直观的,可以观察到的。精神美是需要通过感受来体悟的。所以我们在欣赏一件作品的时候,眼睛看到,传入大脑的是形式、技巧上的表现,让我们有一个审美上的认知,深一层就是心灵的感受和体悟。这种感受是精神上的共鸣。对一幅作品所蕴含的气息、情调、意境产生感受,与作者的心灵沟通。但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精神美必须依托于形式本体的表现,依赖于艺术美而存在,艺术美的深层内蕴是精神美,这要通过作者的自觉修为而实现。
人从识字以后,逐步读一些经典的诗文,读哲学、伦理等各个方面的著作,接受书中的思想理念,转化为自己做人处世的准则、规范。所以我们说书法的精神美是由作者的自觉修为渗透到笔墨中去,通过书法的气、势和用笔、结体、章法、墨法的表现产生的韵味显露出来。在写字过程中心存杂念的人,他的书法运笔及气韵是不畅的、别扭的,达不到自然的流露和真诚的表现。因为他的脑袋里始终在想着如何表现,不可能达到自然状态,如此境界就不可能高。所以说“修为”二字很重要。
人文修养、人格修炼、综合学养都有赖于自觉修为。古人往往比较强调人品的重要性。所谓“心正则笔正”“人品不高,笔墨无法”等等。为了强调这一点所以特别提示出来,引起人们的重视和关注。这种强调有它积极的社会意义。事实上,历史上很多书法水平颇高的人因为人品不行,对他书法的评价不高,就是受到这种道德观念的影响。重视这种道德观念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因为它有助于现今社会公德的建设和真善美价值观念的培养。如果否定了这一点,大家都不去重视这个问题,那这个社会就很可怕了,社会的堕落就无可救药了。所以我们现在必须提倡,我们书法家和广大书法爱好者,学书法也要学做人,从学书法中学做人。
(作者系南京艺术学院教授 徐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