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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展览部展览较多,参加常规展览投稿的作者请注意(第十二届全国美展另行规定):
1、按征稿通知要求按时投稿,信件请写明收件人及展览名称。
2、在作品照片背面标注:展览名称、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题目、尺寸、电话(很重要)、地址、邮编。
3、初评只评照片,请勿邮寄原作。
4、初评不收参评费。
5、在中国美协网站查看初评结果,并同时由展览部统发“初评入围短信”,作者按短信内容要求参加复评。复评时按短信要求汇寄参评费。
6、参加复评时,请将信息写于作品右下角。
7、复评入选作者,请认真核对“复评入选名单”内容,以便画册的出版印刷。
中国美协展览部
201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