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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2017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中国古代壁画摹制技法人才培养》招生简章
经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由中国艺术研究院主办,工笔画研究院承办的《中国古代壁画摹制技法人才培养》项目现面向社会招生。
一、 教学宗旨:
以弘扬民族文化,继承、发展优秀的传统文化为宗旨,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深入探索壁画这一中华民族不可替代的传统艺术形式及其发展脉络,同时结合当代工笔绘画的时代与创作优势,推动当代中国工笔绘画走向新起点和新高峰。
传统壁画作为中国绘画四大主流文化脉络之一的宗教绘画体系,是构成中国古代史学佐证的巨大资料库,是寻找文化自信、寻找历史渊源的重要渠道,同时也承载着中国传统工笔重彩画的发展源流。壁画临摹,不仅是认识、研究、保护传统壁画艺术的重要方法,更是通过临习传统,为艺术创作提供更多支撑与养分的重要途径。
本次培训项目将充分发挥中国艺术研究院的组织平台优势,邀请在壁画艺术、材料分析、工笔画创作等诸多领域卓有建树的著名学者和艺术家担任导师,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精神,充分展现出中国独特的民族性、时代性、艺术性与创造性。旨在通过对中国古代壁画的临摹和梳理,对传统壁画艺术的技法学习,掌握中国传统重彩画艺术方法与理论,系统地培养出具有较高水平的传承和修复壁画的人才,以及具有中国风格、元素与技法的新型工笔画创作人才。
工笔画研究院院长何家英老师为首届高研班学生授课
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连辑参观首届研修班结业展
工笔画艺术研究院首届研修班毕业典礼合影
二、 培养方式:主题授课与工作小组模式相结合,包括理论讲授,课程研讨,实践指导及讲座、考察等其它教学工作形式。
三、 学制:集中培训78天(2017年9月-11月)本项目为脱产培训,学员需全程参加所有的课程学习。
四、 教学地点: 中国艺术研究院工笔画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王府街21号宝隆艺园院内
教学环境
教学环境
五、 课程设置:宗教绘画的内容与仪规、传统线描造型、传统壁画颜色研究、传统壁画制作、壁画摹制法、壁画现状摹写、壁画载体研究与制作技术、壁画与纸绢本工笔重彩画的比较研究、西方壁画研究、文物保护概论、色彩构成、工笔画画材制作与运用。具体课程内容根据课题老师教学安排需求而定。
六、 教学管理: 学员在校集中培训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中国艺术研究院制定的学员管理制度执行。同时,学员将与主办单位签订培训期间管理协议。在培训期间个人身体出现健康问题,医疗责任自负。
七、 主要任课教师:
何家英:现任中国艺术研究院工笔画研究院长,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生导师。
陈孟昕: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工笔画研究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笔画学会副会长。
吴守峰:中央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
姚智泉: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美术学院,副教授。
陆宗润:中国艺术研究院硕士生导师,文化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咨询专家。
释觉扬法师:资深佛教绘画研究专家、画家。
王书杰: 中国美术家协会综合材料绘画与美术作品保存修复艺术委员会副主任。
谢成水: 曾任敦煌研究院美术研究所副所长,现任南京师范大学敦煌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和南京师范大学兼职教授,中国美术学院公共艺术学院客座教授、硕士生导师。
李崇辉:内蒙古师范大学,雕塑艺术研究院,壁画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组成员。
王丹丹:吉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副教授,绘画系国画专业教师。
何家英所临摹的壁画作品
吴守峰的壁画现状摹写作品
姚智泉的摹制法壁画作品
陆宗润修复的五代三藏法师像(修复后)(修复前)
八、 招生对象:
1、政治思想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具备较高的文化素养与审美水平并对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具有使命感与责任感。
3、具有绘画专业本科学历以上、有一定勾线功力的画家。对大学美术教师,专业团体画家、博物馆和美术馆相关从业人员优先考虑。对具有一定知名度、专业成就突出的,学历要求条件可适当放宽。
九、 招生人数:40名
十、 报名:
1、报名方式:发送简历到邮箱:gbhyjyzs@163.com
2、需邮寄报名材料:个人简历,个人2寸免冠照片两张,个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一份,作品照片5到10张(包括工笔画创作、工笔画临摹、素描、速写、色彩等,以及能体现绘画水平的资料),参展和获奖证书。欢迎提供论文。(提交报名材料不予退还,请自存备份)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8月10日止
4、须保证所有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十一、 考试时间与录取方式:
1、考试时间:初审通过后,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①专业考试:a.古代白描临摹,b.人物速写;②参加考试时面呈平时原作1件,尺寸在10平方尺以下,3平方尺以上(考试完退稿)。
3、将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4、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知名度、专业成就突出者可优先考虑。
十二、 结业要求:
学习期满,举办结业展览。成绩合格者,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结业证书》。主办单位对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创作的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学员结业后,由主办方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的要求,遴选6-8件优秀作品参加滚动资助项目评选,经专家评审,凡是被纳入滚动资助的作品原件不再退回,由国家艺术基金按公益性原则进行成果管理。
十三、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4953172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甲一号中国艺术研究院工笔画研究院
工作邮箱:gbhyjyzs@163.com
十四、培训费用
学员免费参加培训。由国家艺术基金提供学员的培训费用、往返差旅费、学习期间的食宿费、学习材料费等费用资助。所用费用标准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中国艺术研究院
二〇一七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