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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天津市美术作品展征稿通知
天津美术网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隆重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反映改革开放40年以来取得的丰硕成果,鼓励广大美术家和美术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抒写人民情怀,反映时代变化,用积极的文艺歌颂人民、服务人民。由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天津市美术家协会共同举办的“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天津市美术作品展”将于2018年9月在天津美术馆举办。
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天津市美术家协会
二、展出日期:2018年9月
三、展出地点:天津美术馆
四、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 200 件。
五、作品要求:
1、参展作品分为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钢笔画、连环画等画种,参展作品题材不限。
2、曾参加过天津市美术家协会组织的各项展览的作品不予参展。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取消其参展资格。
3、由天津市美术家协会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初评和复评。
初评请扩印7寸以上作品照片,通过快递邮寄到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102号天津市美术家协会进行评选(为充分反映作品水平,本次展览初评只接受扩印照片,不接受电子邮箱投稿),提交作品需在照片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画种、尺寸,联系电话,字迹务必清晰,以便于同作者联系。
初评通过后需将装裱好的作品原作送到天津美术馆参加复评。通过复评作品为本次展览最终入选作品。(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4、参展作品需自行装裱装框(为避免作品在展出和运输过程中损坏,装裱成轴和使用玻璃镜面的作品不予参展),各画种作品装框后宽不超过2米,高不超过2.4米。其中,国画作品画芯不小于4尺整纸,油画作品画芯不小于100x80厘米,水彩(粉)画芯不小于2开纸,雕塑作品勿用石膏、玻璃、陶瓷等易碎材料,尺寸在1米以内。其他画种尺寸不做具体要求。
六、收件时间、地点:
初评收照片时间:自征稿通知发布之日起到2018年8月24日止,以邮寄作品照片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参评。
初评收照片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102号天津市美术家协会
邮编:300022
联系电话:022-27112060
复评收件时间另行通知。
七、作者待遇:
1、本次展览评选出的入选作品,作者均具备申请加入天津市美术家协会会员的一次条件。
2、组委会向入选作者颁发证书。
3、展览结束后作品全部退还作者。
八、凡涉嫌抄袭、侵权、高仿、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入选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九、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等权利。
十、凡送作品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展览通知的各项规定。
天津市美术家协会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