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参加长城十三陵一日游却被拉进了路边的玉器店,当员工热情推销时,老板闻讯而来一番训斥,在历数卖假玉骗子的种种劣迹获取游客好感后,又表示“正品”可以一折成本价卖给“朋友”。李女士和一些游客就这样落入升级版的假玉骗术圈套。
“李女士和这些游客从报名参团登上旅游车起,就已经踏入了圈套。”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于广丹今天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这些玉器店会与一些非法的旅游公司和黑导游相勾结,找各种借口将游客带到玉器店,再由员工进行推销,导游按约定提成。游客参加这种旅游团,就为之后的权益受到侵害埋下了隐患。
他们往往使出这样的骗术:一进门,员工就将游客带进包间说:“反正也是闲坐着,要不我给大家看一下我们的玉器?”但没多久包间的门就打开了,一名中年男子进来对讲解的员工呵斥道:“出去!别再推销了。”游客们不禁有些诧异。
“不好意思,我是店老板,可能大家也都看新闻了,有玉器店老板谎称老人过寿、生了双胞胎儿子要散财等欺骗大家购买假玉石,这些行为对我们正规的玉器店冲击很大。”老板闭口不提卖玉器的事情,本以为遇到骗局的李女士,听到这儿稍微放下了戒心,游客们也彻底放松下来。
老板热心地向大家介绍玉器的有关知识,引起了一些游客的兴趣。接着,老板转身对店员说,这些客人都是朋友,他们要买的话只收一折的成本价。
于广丹表示,许多旅游景点的骗术层出不穷,让人防不胜防,但最主要的一个共同点就是“打折优惠”,一些游客经受不住低价的诱惑和周围气氛的带动,很容易就掉入不法分子的陷阱。
游客纷纷议论,“真是捡了一个大便宜”。不少人开始挑选玉器,李女士也花了700余元购买了一件首饰。 第二天李女士拿着首饰给懂行的朋友看,却被告知也就值几十元钱。接到李女士报案后,警方侦查发现该玉器店是一个销售劣质玉器的团伙。经检察院公诉,法院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对该团伙成员进行了判决。
对于遭遇假一日游,买到假商品的消费者如何维权的问题,于广丹说,游客要选择报正规旅游团,从源头上减少权益受侵害的几率。正规旅游团都会签订协议,对旅游线路、是否购物等问题作出约定,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即便发生纠纷,协议也将是维权的证据。
“在旅游过程中,消费虽不可避免,但要学会理性消费。”于广丹说,一般人对于古玩、玉器等高价值的商品不具备鉴别能力,而不法分子又往往利用这一点,以打折优惠诱惑游客购买。如果游客能保持足够的清醒,也是能避免权益受到侵害的。
但如果购买了假冒伪劣产品,也不是没有解决的办法。“游客要注意保留证据,比如店名,录音录像、通行游客的证明或者发票明细等。”于广丹说,此案团伙成员虽然被法院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但并不影响消费者民事维权。
“根据今年3月15日起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3倍。”于广丹提醒,目前此类案件主要依靠消费者的举报来发现,希望消费者能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或报案,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记者 蒋皓
法制网北京3月14日讯
(原标题:玉器店勾结一日游假玉骗术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