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 展览
- 讲座
- 笔会
- 拍卖
- 活动
天津美术网讯 不久前,在金华市档案馆一批馆藏民国档案中,意外发现了25件金华县清代文书。经有关专家鉴定,其全部为清代真品。一时间,这一发现迅速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
2月24日,本报“浙中周末”版以《市档案馆惊现清乾隆年间文书,馆藏档案历史前推163年》对此事进行了关注。
而事实上,古代文书背后,还有许多鲜为人知的故事。上文中曾提到,这批文书的发现者,是一位浙师大教师,这是他在金华市档案馆查询档案资料过程中的意外发现。
古文献研究者的意外发现揭开崭新一页
这位教师名叫李义敏,他的身份是浙江师范大学出土文献与汉字研究中心的研究人员。多年以来,他所在的研究团队一直致力于研究中国古代文书。
该中心成立于2009年11月,辟有世界上唯一以“手写纸本文献”命名的资料室。主要收藏甲骨金文、简帛文献、敦煌吐鲁番文献、域外汉文文献、宋元以来契约文书以及明清档案等文献的出版物,并购藏有近十万件元代以来的鱼鳞册、契约等公私写本文书,是目前浙江省内收藏古文书数量最多的研究机构。
这一研究机构还承担了国家新闻出版重大科技工程项目“中华字库”工程子项目“手写纸本文献用字的搜集与整理”,这是浙江省人文社科领域最大的科研项目。
李义敏回忆说,金华市档案馆的馆藏资料数量庞大如浩瀚大海,发现清代契约文书实属机缘巧合、沧海拾遗。过去人们普遍认为,市档案馆里可能没有清代文书。
“我当时在档案馆里的民国资料中查询土地归户册,也就是民国时期的土地登记档案。在归户资料中,夹着几页泛黄的纸,与民国纸张大不一样,一看印章,明显是清代的文书。”再细看内容,真相大白。一层层“挖”下去,足有25件之多。最早一件契约文书是清乾隆十三年的,这意味着,将该馆馆藏档案历史前推了163年,堪称意外之喜。
这张清乾隆十三年的绝契,在李义敏看来,则有着另一层特殊意义。在《大清会典》、《浙江通志》等史料中,皆记载清代金华县就已经有官方的“架阁库”(即古代档案库)。但文献资料中并未说明建库的时间,“架阁库”是在清代哪个时期出现的?
乾隆十三年的这一契约文书中,雕版印刷有“金华县正堂”“架阁库挂号讫”的字样。这说明,至迟在乾隆年间,金华县就已有“架阁库”了。很有可能要比乾隆年间更早。这件契约文书就有标本的价值。
文书中的乾坤妙趣横生
3月1日,在浙江师范大学出土文献与汉字研究中心的“手写纸本文献与古文字”资料室里,记者看到,这里展示着各种类型的古代文书:功牌、信票、护照、鱼鳞图册、归户册、土地契约、分书、诉状、书信、账本等。内容是涉及买卖、典当、借贷、雇佣赠送、赔偿、租赁、乡规民约、民事调解等民间生活百态,记载了乡民与土地、山林、房产、村落、宗族、官府、信仰的关系及其历史变迁,是了解古代社会经济民生状况的珍贵资料。
近年来,随着国家城镇化和新农村运动的大力推进,古村落、古民居在快速消失之中,与之相生相伴的民间契约文书也面临着湮灭散失的危险。这些文书是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亟待抢救性收集、保护与整理。从2013年7月开始,以浙江省特级专家张涌泉教授领衔的研究团队多次到浙江中部、南部开展田野调查,并开始系统地收集浙江契约文书。三年多来,他们辗转浙江各地,收集民间文书资料,实际上也是一种文物保护的行为。“这些文书经历了上百年乃至几百年的风风雨雨,然而却依旧保存了下来。祖辈留下的宝贵遗产,子孙后代却未必明白它的价值,随着老人的去世,有的就将它们随手丢掉了,十分可惜。”李义敏说。有一次,在嵊州的一个农村,就看到有人把一大卷旧文书丢进了垃圾桶。翻找出来发现,是从康熙初年到民国时期的200多件契约文书。
收集还仅是第一步工作,随后还将对这些文书进行古籍修复和数字化保护等工序。为配合出土文献中心的工作,浙江师范大学图文信息中心于2014年6月成立古籍修复室,开展契约文书的杀虫,保存,培训专业装裱人员,系统开展修复工作,已初见成效。
近些年,史学研究的重心下移,研究明清时期普通老百姓的真实生活,成为史学研究的热点。另一方面,由于种种原因,官方史料未必真实,而老百姓的手稿却往往能真实地反映当时社会的民生百态。从这个意义上说,契约文书的搜集与整理,具有文化保存与学术研究的双重价值。这便是浙师大要下大力气开展古文书搜集与研究的原因。
来看一看,这些文书当中,都有哪些鲜为人知、妙趣横生的民生:
嫁女礼簿:这是民国三十六年写下的一个小本子,执笔人名叫周光荣。那年11月16日,是他女儿的大喜之日。礼薄中详细记录了到场祝贺的亲朋好友送来的红包中都有些什么。共有71个红包,有人送了一件衣服或一条裤子,还有人送了钱,送“礼洋二万元”居多,也有亲戚送的红包比较大:“礼洋十二万元”。也有让人啧啧称奇的礼物,有好几位送了豆腐,多则“十二斤三两”,少则“四斤”。
护照:很多人以为,护照只有当代才有,护照是出国时证明持有者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其实不然,古代也有不是出国用的护照。这是一份咸丰十一年三月的护照。护照有详细说明:青田县十三都的李克绍要去福建汀州探亲,各处戒严而行路难,沿途经过关卡可以验照放行。
这份由处州府青田县衙签发的护照,相当于一份通行证,在戒严时期,出门可保畅通无阻。咸丰十一年,老百姓出门为何要去办护照?那一年,正值太平天国战乱。浙江至福建一带便处于戒严状态。
值得一提的是,护照上有“日缴”字样,也就是说,护照到期需上缴销毁,因此,这份护照能保存下来着实不易。
告示:过去看古装剧,常常出现这样的画面:城门口衙役贴告示,捉拿要犯。那么,真正的告示长什么样?这份告示出自绍兴府嵊县衙门,日期是光绪二十一年闰五月二十一。说的是当地有个叶氏家族,栽培了一片竹林,老是有无耻之徒前去偷竹子。叶氏家族投诉到了县衙,县衙出这份告示,就是为了警告当地人要安分守己,不准再去偷竹子,否则从重究办,决不宽贷。
有意思的是,告示上“为”、“县”“示”等字体刻意放大,且一些字上用红点做记号,在那个年代,这被称为“标朱”,类似于现在的标注关键词。明清公文程式中,上级官员对下级行文,为了表示权威,实行标朱制度,即用红笔在文书中的关键字样上圈点勾勒,用以提示下级注意。
分书:这是乾隆三年一户殷实人家的分家书,也叫阄书。儿子们纷纷成家立业,晚年的父辈将家产均分成数份载入文契,令诸子以拈阄的方式确定各自所能继承的那一份产业,这种文契就是“析箸阄书”。析箸即分家。这位父亲把土地、房屋等家产分成四份,名曰“仁义礼智”四房,表达了长辈对子女为人处世的美好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