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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术网讯 连云港东海的翟某因为勿信电话推销的“收藏品”会升值,短短几个月内被骗30多万元,就在翟某在等着对方“240万元回收”的承诺时,对方电话再也无法接通。骗子不仅租赁办公场所设立贸易公司,还雇佣专门人员细化分工合作进行诈骗。近日,东海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电信诈骗案件,两名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构架缜密的“贸易公司”
80后女子梁某与90后男子张某均来自湖南常宁,2012年9月,张某介绍梁某进入其表姐唐某的贸易公司供职,该公司租用上海市嘉定区某广场写字楼作为活动场所,招聘多名工作人员向全国各地开展电话推销“收藏品”业务。
张某负责将客户信息整理分发给电话推销员,联系承运商上海某公司发送货物,承运商通过顺丰速递、EMS等快递公司送货并代收货款,扣除手续费后将货款转入唐某银行账户,唐某再将赃款分流至张某等人银行账户后提现。唐某按月根据销售业绩发放梁某、张某等人工资。
谋划周全的疯狂推销
唐某从网上低价购买毛主席纪念章、生肖工艺品等物品作为货源,安排被告人梁某和“李杰”、“杨夕”、“霍娜”(后三人另案处理)等人,以电视购物积分回馈的名义,化名向客户电话推销“收藏品”,并假称所推销物品增值空间大,后期公司会高价回收,以此诱骗他人购买。在电话推销过程中,其他销售人员冒充购买人制造推销物品紧缺难求的假象以配合“促单”。
梁某、张某按照公司设定的模式开展工作。梁某于2013年5月到2013年12月间通过电话推销骗取连云港市东海县翟某的信任,多次向翟某高价推销标示为“毛泽东纪念银章”、“金玉国邮十二生肖(白玉套、青玉套)”、“金蛇献瑞贺岁银条”、“徐悲鸿奔马图金镶玉、银条”等物品二十一件,以支付货款、拍卖公证费、回购税费等名义骗取翟某共计人民币303834元。翟某对其所作的“240万高价回收”的允诺心动不已,守着一大堆“收藏品”苦等数月,最后发现连电话都打不通了。
揭开“收藏品”之画皮
梁某、张某所推销的物品附带上海造币厂、中国收藏品专业鉴定委员会、中国传统艺术收藏协会、国家金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传统十二生肖字画研究会、世界货币研究基金会(中国分会)、北京北大宝石鉴定中心、云南省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等机构出具的收藏证书、监制证书、出品证书、检验报告等证明材料。
经查,中国收藏品专业鉴定委员会、中国传统艺术收藏协会、中国国家珠宝玉器研究中心、中国传统十二生肖字画研究会、世界货币研究基金会(中国分会)等署名机构不存在;上海造币厂、北京北大宝石鉴定中心、云南省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的证书系伪造。经检验,“毛泽东纪念银章”(标识银含量999‰)主体基材部分为铜-锌-镍合金,“金玉国邮十二生肖白玉套”宝石部分为大理石玉,金属部分为铜镍合金。经东海县物价局价格鉴证,涉案18套虚假标示金、银、玉材质的制品价值人民币4379元。
两名嫌疑人分别获刑三年
东海法院于近期公开宣判了这起本地人远程受骗的电信诈骗案。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张某受雇加入电信诈骗团伙,分工协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认定梁某、张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均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鉴于二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赃等情节,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最终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梁某、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五万元,并责令二人退赔被害人翟某相应经济损失。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检察机关未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记者 王晓宇 通讯员 陈珍珍 戴培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