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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术网讯 2016年1月起,上海市公安、工商管理部门陆续接到多起文玩藏品流通领域的合同诈骗举报线索。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四支队会同八支队提早谋划、靠前部署,经调查掌握了分别以卢某、刘某等人为首的多个犯罪团伙长期在沪骗取客户鉴定、检测和拍卖服务费的犯罪线索。
3月17日,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会同刑技、网安部门,组织黄浦、宝山、嘉定等分局经侦支队组成联合侦破组,以大兵团合成作战模式开展集中收网打击行动,一举摧毁了26个以提供文玩藏品鉴定、检测和拍卖服务为由大肆骗取客户钱款的犯罪团伙。
现查明,2012年起,这些犯罪团伙设立了上海博雅文物经营公司、上海德宝轩商务服务公司、上海博高艺术品销售公司、上海大威德艺术品销售公司等多个藏品流通中介企业作为行骗平台,对外谎称“能提供鉴定、检测、境内外展览、拍卖”等服务,聘用社会闲散人员按照公司设定的“话术”,无视送拍标的真伪,套用同类真品器物恶意高估价值,并以虚构高成交率为诱饵,诱骗被害人签订预设“陷阱条款”的服务协议,骗取被害人1万元至6万元不等的前期费用。
此外,个别犯罪团伙还在香港、新加坡租借高级酒店、会展中心等场所,有偿雇佣当地群众演员假扮藏品买家、鉴定师和评估师,举办虚假展览及拍卖会,利用现场照片、录像资料和所谓的成交、流拍记录,对抗被害人的退款诉求,并以此证明自己具有举办拍卖、展览的资质和能力,继续诱骗新的被害人。
经查证,仅卢某犯罪团伙采用上述手法就诈骗展览费、鉴定检测费等服务费达4000余万元。
犯罪手法
精心设计服务协议的“陷阱条款”。虽然口头以“保证拍卖成功”为诱饵,但从服务协议内容看,被害人系自己确定拍卖价格,对方并未作出藏品一定成交的承诺,且经被害人签字确认。
精心设计所谓的“服务内容”。一方面,为了规避我国拍卖法中关于鉴定、拍卖、申报备案等诸多规定限制,犯罪团伙以“文玩藏品经营企业为平台,并以展览服务已履行”为由拒不退款;另一方面,犯罪团伙以“服务费”名义收取钱款,规避了“运输费”“保险费”“保管费”等明确种类收取费用,避免引起被害人质疑。
利用境外无相关拍卖禁止规定,将文玩藏品运出境外举办“展览拍卖会”。以此制造其已履约且拍卖会上有部分成交记录的假象,以搪塞被害人和应付监管部门调查。
安排专人负责搪塞被害人,利用预先设定的合同“陷阱条款”,诱骗被害人自认倒霉、放弃追究。对于部分被害人坚持要求退款或者多次举报的情况,犯罪团伙则通过退还部分钱款方式化解,延长其行骗平台运作时间。
防范提示
广大收藏爱好者要结合藏品的真实来源、历史价值等理性对待藏品的实际价值,面对超高金额估算价格要保持冷静,切莫被骗子谎言所蒙蔽,避免落入陷阱。
如需拍卖藏品,应当先行对拍卖行业的相关程序、标准进行了解,审查拍卖企业有无拍卖资质。请牢记:正规拍卖企业仅收取佣金,在拍品未成交之前不会以展览、鉴定、宣传等名义向卖家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