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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术网讯 如果说“文物属于国有”的理念在民国还是政界、学术界的一种理论说法的话,在实际推行层面受到军阀割据、连年战乱的影响而未能有效推行,在1949年以后则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和全盘国有化成为一种现实机制。
1949年至1956年存在合法的古玩市场,非民生所必需的文玩市场受到越来越多管制和限制,市场规模和经营品类大大压缩,中外贸易也趋于停顿,海内外市场关系断裂,很多古玩商改行、退出。到1956年实行公私合营以后,私人古玩商店开始消失,到1960年全面改造完成,确立了国有文物商店经营系统。1956年至1978年出现了特殊的“文物商业”,这期间文物商店实行计划经济管理和等级销售体系,由国家统一收购、统一定价、统一销售,在国内是在文物商店、友谊商店等向内部官员和专家、外宾零售,对外则是通过工艺品进出口公司批量出口。
1950年代至1970年代计划经济下的国有文物商店成为条块分割下国有垄断公司的单一平台,让卖家几乎无法有效议价。收购价和出售价都是根据领导指导价格和鉴定专家的参考意见设定。就收购而言,国有文物商店是最大的买主,其他如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废品收购公司也会因为各种原因收进由文物价值的文物艺术品。因为很多民国时期的收藏家因为各种原因出售自己的藏品,在国有文物艺术品商店就顺势买进。
就销售而言,主要分为批量出口到海外出售和在国内店面销售两部分。文物商店把可用于销售的“一般文物”分成高中低三个等级,针对三种客户销售,高等级面向内部党政领导、专家学者出售;中等等地出售给一般群众,较低等级的在外宾柜台出售给海外来宾。但是由于一般群众收入很低、购买力有限,根本无力购藏,因此实际上很快就只剩下针对内部人士的内柜和针对外宾的外柜两部分,由于内部柜台只对有资格的内部人士开放,所以表面上看当时文物商店门市部只对外宾开放,只有外国人才能凭着护照过来购买,营业员上岗工作还必须经过政审。一直到上世纪90年代末,上海文物商店才面向国内百姓开放。
除了上述体制内的官员收藏家,还有一些群体也可列入特殊时代的特殊收藏家之列。比如外国外交官和游客仍然可以购买清代文物。当时文化部门规定1795年(清乾隆60年)以前、不准出口的历史文物,按照金石、陶瓷、碑帖、字画等不同类别,分别陈列在5个中心门市部的内销专柜,供国内机关单位和文物爱好者选购;属于1795年以后的一般文物,经过选择和鉴定后,投放在公开销售门市部,供国内外顾客参观和选购。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北京文物商店在红卫兵“扫除四旧”的时期被勒令停业(1966年8月10日),将文物收归仓库,文物商店设在全市的12个门市部全都停止了收售业务。后因外国顾客的反映,于同年10月1日恢复了韵古斋、宝古斋和庆云堂3个只对外国顾客的门市部及琉璃厂收购部。20世纪70年代以来,还先后接待了美国尼克松总统、日本国田中角荣首相、丹麦女王等贵宾访华,他们的随团成员时有购买。
李可染《井冈山》
李可染《阳朔胜景图》
其次一些政府机关的定制和外交礼品定制成为一种特殊的艺术家赞助体制/收藏体制。如1950年代至1970年代,为人民大会堂、北京饭店、部委机关创作作品可以让画家获得一部分收入,这是特殊时期的一种市场机制,甚至对画家生活有更大的影响,如傅抱石和关山月曾于1959年为人民大会堂绘制巨幅国画《江山如此多娇》,这些政治人物性的创作人物的完成有助于画家在体制内积累资历。 文革爆发后1970年李可染被下放到湖北丹江品干校,1971年又被调回北京专门为外事部门作画,1972年为民族饭店作大幅《漓江》、《井冈山》、《苍山如海,残阳如血》等作品, 1973年为外交部作6米巨幅《阳朔胜景图》等,另有一些作品则作为国礼赠送友好国家元首或者友好组织。
同时,在民间即便在那样严格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也仍然有“地下市场”存在。一方面仍然存在私下的相互交易、兑换,甚至有收藏爱好者甘冒“违法”之险购买一些农民、市民私下出售的文物艺术品,另一方面,因为各个省市、部门有不同的利益,仍然存在一些调剂商店、旧货商店和寄卖商店可以进行个别文物艺术品的收购和出售,因此也成为特殊的民间文化艺术品交易机制,只不过这是零散的、个别的,不像1980年代以后会成为波及全国的广泛市场行为。(作者 周文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