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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术网讯 一名经营古玩店的男子熊某,自称是盗墓者,并掌管一个40多人的盗墓团队,将117件仿制工艺品冒充古董文物卖给乐清一家姓吕的人家,骗取金额达373.8万元(本报1月29日曾报道)。4月9日,乐清法院一审宣判该男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熊某今年43岁,江西省抚州市人,在江苏经营一家古玩店,店里卖的是金器、玉器古董之类的物品。
2017年5月,乐清人吕某到江苏出差时认识了熊某。吕某的儿子小吕也酷爱古玩,准备筹建一个古玩博物馆,他一直想买一些年代久远、保存完好的文物,放在博物馆里当馆藏用。熊某和吕氏父子说,他是一个盗墓团伙的负责人,手下有40多人,在全国各地专业盗墓,并通过微信给其发了一些古董的照片。
熊某还在网上下载了进入墓穴的视频,发送给小吕一家人看。视频里,深邃的洞穴里,躺着一具陈年白骨,周边摆满了不知年代的古董珠宝,看起来十分真实。当小吕“亲眼”看到熊某挖墓的“现场”及墓穴里的古董珠宝时,对熊某的身份及古董来源深信不疑。
2017年5月,小吕三次向熊某购买古董共计117件,总价值373.8万元。
2017年5月23日,小吕拿着熊某卖给他的一个明清时代的翡翠玉手镯去鉴定,发现是赝品,于是打电话给熊某。熊某辩解称:“明清时代的翡翠,现在国家不认可。”
同年6月18日,小吕预约了某知名寻宝栏目的专家,对其家里的文物进行鉴定。专家表示:金器全部都是假的,玉器大部分都是假的,少部分的玉是现代工艺做成仿古玉,也是假的。专家建议小吕报案。
同年6月25日,当熊某携带75件“古董文物”再次到小吕家,要价160万元准备卖给小吕时,被乐清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认定,该75件物品总价值26.83万元,均系现代仿古工艺品。而之前贩卖的117件物品也均系现代仿古工艺品,总价值35.05万元。
案发后,熊某家属已归还被害人小吕35万元;公安机关冻结熊某**账户内的余额共计1067781.69元。被害人小吕对熊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乐清法院审理认为,熊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由于熊某系初犯,且已赔偿被害人部分损失,也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乐清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熊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