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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术网讯 据《史记》记载公元前135年令汉武帝“甘美之”的“蒟酱酒”,就产于贵州茅台一带。公元前135年就生产出令汉武帝“甘美之”的枸酱酒,这便是酱香型白酒茅台酒的前身。黔北一带水质优良,气候宜人,当地人善于酿酒,前人把这一带称为“酒乡”,而“酒乡”中又以仁怀市茅台镇的酒最为甘洌,谓之“茅台烧”或“茅台春”。
新中国成立后的茅台酒厂,随着品牌意识的增强,商标的使用成为茅台酒生产厂家对外发展的重中之重。1953年,茅台酒厂开始注册“贵州茅台”牌商标,并启用工农携手图形,俗称“工农牌”。当年起,茅台酒厂划为省级企业,由贵州省工农厅直接领导,贵州省地方国营仁怀酒厂正式更名为“贵州省茅台酒厂”,此时的茅台酒也已经开始外销,并使用由红色五星、齿轮和金色麦穗图形组成的“金轮”商标,即现在所称“五星”商标,酒标设计独特、印刷精美。经历半个多世纪,一直沿用至今。
五星茅台属于酱香型酒,酱香型酒采用高温制曲,二次投料,堆积发酵的生产工艺,一般一年为一个生产周期。取酒后经过勾兑、陈贮而成。其酒味呈酱香、窖底香、醇甜香而具独特风格。酒体完美,香气幽雅,酒味丰满、醇厚。近期,鸣彩艺术征集到一组贵州茅台:
此1953年五星牌茅台共3瓶,重896.1g,873.2g,946.9g,高:18cm,黄褐釉色土陶瓶,带封盖纸,简体“贵州茅台酒”等文字和商标可见。1958-1960年的茅台酒瓶大致有4种颜色:红、黑、黄、白,均用软木塞封盖,以绳系扎封口。藏品品相完好,为典型上世纪50年代末期茅台酒厂出产之内销茅台酒,存世量十分稀少,具有极高的收藏价值和增值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