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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银行的目的“不在于囤积赚钱,而在于流通”,换句话说,这些艺术品只租不卖,它们会租赁给各种企事业单位来进行展示,让更多的公众接触到新人新作。
艺术创作常常被视为“阳春白雪”,一旦沾染了铜臭气,似乎就不那么纯粹了。
可是,艺术家也是人,也要吃饭睡觉租房子,还要购买原材料用于创作。这些开支,在他们尚未成名、作品还卖不出好价钱甚至卖不出去的时候,显然是个不小的问题。
如果能有一种方式,既可以为刚起步的艺术家提供经济支持,又可以促进艺术品的流通,何乐而不为呢?
艺术银行能为艺术家带来什么?
3月25日,台湾文化部门负责人龙应台向公众宣布,“艺术银行”项目正式启动。作为一个代表政府收购台湾本地艺术品的机构,艺术银行将会通过购买和出租展示那些在民间具有潜力但尚未有很高知名度的视觉艺术品,推动、鼓励台湾的艺术创作。
艺术银行能为艺术家和社会带来什么?可以如此解释:名满天下的荷兰画家文森特·梵高一生穷困,不得不依靠其弟弟的接济才能勉强维生。但并不是所有的艺术工作者都有一个有钱且愿意接济他们的亲戚。艺术银行用政府预算收购他们的作品,对于那些处于成长初期的艺术家来说,无疑是一个很有力的支持。
另一方面,艺术家的作品要得到社会的认可,首先要尽可能地展示这些作品,然而马太效应的存在却造成了展示空间资源分配上的不公——名气越大的艺术家,其作品获得展示的机会就越多,这在客观上阻碍了有才华的新晋艺术家的成长。对于启动艺术银行,龙应台特意强调,目的“不在于囤积赚钱,而在于流通”,换句话说,这些艺术品只租不卖,它们会租赁给各种企事业单位来进行展示,让更多的公众接触到新人新作。
艺术银行购买的艺术品在公共空间的展示无疑具有深远意义。随着曝光量的增加,这些艺术家的其他作品有可能进入收藏家、策展人的视野,从而达到让优秀的人才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这样一个目的。政府追加的投资预算及租赁画作所得的收入,将会用于购买更多新人的作品,这样就保证了艺术银行在扶持新人方面的可持续性。对于普通民众来说,艺术品将不再只是被束之高阁的东西。
艺术银行的商业模式
台湾艺术银行首批投入的资金达到了7000万新台币(1元人民币约合4元新台币),其中半数用来购买作品,另外一半则用于存储、管理和租赁品流通的开支。目前,艺术银行面向所有台湾籍艺术家的作品征集工作已经展开,甄选工作主要由台湾美术馆负责,每位艺术家最多可以送审5件作品。
艺术银行成立后的第一年,将主要面向政府公共空间进行租赁,之后会逐步向海外办事机构、私人企业进行推广。这些在公共空间展示的艺术品将成为普通百姓生活的一部分,让社会大众随时都能得到美的熏染,对于提升社会整体的艺术素养可以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并进一步提升艺术在社会中的地位。
“艺术银行”这个想法来源于龙应台多年前受邀参观美国驻外使馆的经历。她回忆,“进入官邸的第一件事,是被带到美国本土艺术家作品的展示墙前,那些作品在全球各美国使馆里巡回展出,为的是让人们有机会了解美国的艺术创作。”
艺术银行对于台湾虽是“外来物种”,但同台湾多年以来的文化发展政策的主线是一脉相承的。由政府出面推动艺术事业的发展,是台湾文化政策的一贯宗旨。
1981年成立的“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为“文建会”),在二十世纪90年代以后将注意力集中到推动台湾当代艺术发展的事业上来。
艺术创作需要资金支持,文建会便制定了“文化事业奖助条例”和“文化艺术奖助条例”。前者规定民间资本或个人捐赠文化事业可免相应的税收,购置文化设备也可以减税;后者则规定了奖励和自主文化艺术创作的细则。
1991年6月,文建会主管的文化建设基金管理委员会开始发放“艺术工作者创业及创作表演贷款”,以极低的利息为艺术工作者提供创作资金。2001年,“文建会”又制定了“文化建设基金管理委员会补助办法”,对与文化艺术有关的一系列活动进行资助。
投资规划艺术项目,是文建会支持艺术事业的另外一个举措。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在二十世纪90年代初筹建的“艺术家之屋”,这个项目初期计划建设25幢工作室免费提供给艺术家进行艺术创作与工作,但由于工程过于庞大,后期变为成立艺术村资源中心,在全岛实行小艺术村计划,陆续资助了很多县市成立自己的“文艺之家”。
艺术作品的展示需要大面积的展示场地,而这远非单个艺术家的财力所能承担,文建会也根据需要无偿提供了很多场地给艺术家进行创作。90年代中期以后较为著名的展览场地有台中20号仓库、嘉义铁道仓库、桥仔头3号铁道仓库、新乐园艺术空间、草山文化行馆、华山艺文特区、台北伊通公园、竹园工作室、高雄驳二特区等等,这些场地不受都市喧嚣的影响,便于艺术家进行创作,因此非常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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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艺术银行,2/3的藏品被租赁出去
王东
艺术银行在欧美国家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其成效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
1972年,加拿大国家艺术委员会成立了加拿大艺术银行,这是世界上第一家此类机构。同时,加拿大艺术银行也确定了该类机构的基本运作方式:由政府提供启动资金和政策保障,由艺术银行组织专家评估并购买优秀艺术家的作品,并将这些作品或销售或租赁给政府机关、公共空间、企业或私人,用于陈列、装饰、收藏等,从而获得运转资金。
艺术银行在推动艺术创作方面的优势非常明显,即投入少、运转快、可持续。通过不断获得业务收入,艺术银行不仅不需要政府的后续财政支持,还得以持续购买新艺术家的作品,且让大众更加热爱艺术。这引起了很多国家的效仿,澳大利亚、英国、挪威、日本、韩国、新加坡、印度等国,先后出资成立了本国的艺术银行。
艺术银行总是从购买知名度不高的作品起步,滚动经营,经过多年的发展,各国艺术银行都拥有了可观的收藏。
根据相关统计,截至2005年,澳大利亚艺术银行收藏了来自全澳洲近3000名艺术家的9000多部作品,藏品总价值超过2000万澳元。加拿大艺术银行在2007年之前就已成为该国当代艺术领域最大的藏家,当时,它已经拥有2500位艺术家的18000件艺术品,其中包括绘画、印刷品和雕塑。
拥有如此丰富的收藏,艺术银行得以吸引国内各个层面的租赁客户,也保证了艺术银行中的大部分藏品得以同公众“亲密接触”。
由于着眼公益,各国艺术银行在艺术品租赁价格的制定上都尽量低廉,租赁政策也尽量灵活。有资料显示,加拿大艺术银行每一件艺术品的租赁价格为每年120~3600美元,最低租赁合同为每年1000美元,两年起租;两年后,客户可以续租,也可以选择全新的作品组合;咨询、筹备和安置业务的起价为250美元。因此,加拿大艺术银行的藏品,有2/3都曾被成功地租赁出去。(作者 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