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文明行为成为一种习惯 天津画院、天津市作协积极践行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先锋
天津画院、天津市作协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走进水西公园开展宣传《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创建文明城市主题活动。
天津美术网讯 即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的《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法律“硬制度”促进市民文明习惯养成。公共环境、文明游园作为社会秩序中最直观的体现,应从每一位市民做起。
4月21日,又是一个风和丽日的周末,位于西青区的水西公园游人如织。来自天津画院、天津市作协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走进水西公园开展宣传《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创建文明城市主题活动,旨在促进市民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规范,树立“天津是我家、文明靠大家”的文明理念,营造讲文明、树新风、见行动的浓厚氛围。为做好这次宣传活动,天津画院、天津市作协专门在水西公园设立了宣传台,制作了宣传展板,印发了宣传资料。天津市作家协会秘书长王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陈小广、办公室主任刘耀邦,天津画院的办公室主任张春燕、专职画家孙飞、张晓彦、汪洋、尹燕杰及部分作家、机关干部近30名志愿者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一边向广大市民分发印有“践行文明条例、倡导文明行为”的宣传页,一边耐心地讲解“践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动全域创建文明城市”的意义,向广大市民宣传《条例》的相关要求和内容,为《条例》的正式施行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据不完全统计,本次活动共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
天津市作协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陈小广说:“《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既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引领社会风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实际行动,更是建设文明幸福现代化天津的制度保障。”
天津画院办公室主任张春燕表示,文明是一座城市最亮丽的底色。“提高文明意识、践行文明行为”要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告别不文明的行为,不断提高自身文明素质,用实际行动践行各种文明礼仪和美德。(刘俊苍)
天津市作家协会秘书长王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陈小广、办公室主任刘耀邦、办公室孙金红在活动现场。
天津画院办公室主任张春燕在活动现场向市民讲解《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天津画院专职画家张晓彦、孙飞向市民分发《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页。
天津画院专职画家孙飞向市民分发《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页。
天津市作协青年志愿者向市民分发《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页。
天津画院办公室主任张春燕、天津画院专职画家孙飞、汪洋,天津市作协李艳在水西公园向广大市民分发《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页。
天津画院办公室主任张春燕、天津画院专职画家孙飞、天津市作协李艳在水西公园向广大市民分发《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页。
天津市作协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陈小广向市民讲解《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天津画院办公室主任张春燕向二年级的小学生讲解《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天津市作协李艳向小学生讲解《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天津画院专职画家汪洋向市民讲解《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天津市作协青年志愿者向市民讲解《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天津画院专职画家尹燕杰向市民讲解《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张春燕、李艳、尹燕杰与在水西公园踏青的市民在一起。
左起:沈盖古、陈小广、刘耀邦、崔廷起在活动现场。
周丛敬、侯晓晨、崔健、杨璐在活动现场。
左起:侯晓晨、马占斌、周丛敬在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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