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美术摄影精品创作展征稿启事 (2021年11月15日)
为深入贯彻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讲好天津故事,传播天津声音,充分展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津沽大地的扎实实践,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撑和精神动力,市文联拟举办“天津市美术摄影精品创作展”。
现将本次展览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美术家协会
天津市摄影家协会
三、作品主题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通过艺术的方式和手法反映新时代以来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特别是“津城”“滨城”双城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和871重大生态工程、民生福祉水平提高、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社会治理水平提高等方面内容,充分反映全市人民为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不懈奋斗的精神面貌。
四、展览形式
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遴选出优秀作品进行展出。
五、征稿日期
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1月10日
六、具体要求
作品立足天津文化,突出天津特色、展现天津精神,鼓励新创作品,或近两年来曾入展国家级、市级展览的优秀作品。
具体要求如下:
(一)美术作品
1.参展作品分为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钢笔画、连环画、漫画、招贴设计、综合材料等画种。
2.参展各画种作品装框后宽不超过200CM,高不超过240CM。其中,国画作品画芯不小于4尺整纸,油画作品画芯不小于100x80CM,版画和连环画作品画芯不小于30X40CM,水彩(粉)画芯不小于4K,雕塑作品勿用石膏、玻璃、陶瓷等易碎材料,其他画种尺寸不做具体要求。超出以上规定尺寸,需经天津市美术家协会同意后,方可报送。
3.由天津市美术家协会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初评和复评。初评请在1月10日前将拍摄清晰的作品照片发送到天津美术家协会投稿邮箱:tjsmx@vip.163.com,照片文件名格式为作品标题+作者姓名+画种+尺寸+联系电话。
初评通过后需将作品原件送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评(收件地点另行通知)。通过复评作品为本次展览最终入选作品,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展览结束后作品全部退件。
4.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取消其参展资格。
(二)摄影作品
作品创作地点为天津市全境,创作时间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4—8幅,对所用拍摄器材不作限制。摄影作品应为纪录类影像,必须以“客观记录”的方式来呈现,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增减、拉伸、合成,只允许对影调和色彩、反差、饱和度等的适度调整和润饰,彩色可以整体转黑白(含单色),不得人为添加任何与作品呈现无关的水印、文字和装饰性边框。每件摄影作品必须提供文字说明,包含拍摄时间、地点及对所拍摄内容的描述。组照每件作品除总说明(200字内)外,每幅作品须有分说明,组照作品必须注明排序。摄影作品每位作者限报10件(幅/组)。
请以电子文件报送,文件格式要求为jpg,单幅文件须在5MB以上。每件作品须有唯一的标题,不接受“未标题”或“无题”作品。作品上传文件命名方式如下:
报送文件总文件应为压缩文件夹,命名方式:作者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作者将报送的所有作品(含图片说明)打包压缩成一个总文件夹,内含单幅及组照文件夹。
单幅文件命名:作者姓名+作品题目,并附简要作品说明(100字以内,包括拍摄时间、地点、拍摄要点,说明文用TXT或Word文本格式,题目与对应照片一致。
组照文件命名:作者姓名+作品题目+本组共几张照片。每组照片编好顺序,文字说明单独建文档,说明文用TXT或Word文本格式,题目与对应照片一致。
天津市摄影家协会投稿邮箱:tpa23395952@126.com
六、其他细则
(一)投稿者须实名投稿,并保证其为报送作品的实际作者。投稿作者对报送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还应保证其所上传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二)征稿结束后,邀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评选出入选作品并颁发证书。对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广告、展览、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并不再支付报酬。展览信息可登录及相关微信公众号查看。
(三)本次展览入选作品视为1次加入所对应的市级文艺家协会有效资质。
(四)主办方拥有本活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