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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已经成为中国艺术品市场中老生常谈的话题,依然在每一份新的数据报告中占据着重要篇幅。例如最近发布的《2015TEFAF全球艺术品市场报告》中文版显示,在过去的10年中,中国艺术品市场进入拍卖的拍品数量增加了338%多,而实际卖出的数量只增加了187%。2014年市场市场流拍率创下新高达57%。造成流拍率高居不下有多方面因素,但是拍品的质量不高、赝品问题等被认为是最主要的原因之一。
作为中国买家,难道我们真的对这个固疾束手无策吗?
朵云轩拍卖行董事长张晓敏指出,越来越多的拍卖行开始完善售后环节中对于“拍假”的处理措施。例如,经朵云轩售出的拍品,如果买家能列举两位以上的专家证明所竞得物品为假,拍卖行则会对拍品实行无条件退货。
事实上,拍卖行作为一个中介机构,品牌是公司长足发展的前提,如果拍卖当中,经常被买家和卖家认为经常有问题的拍品上拍的话,那么这个品牌就会发生危机。过去拍卖行在交易过程中曾经遵行的“免责”这一“霸王条款”未来将会被更符合市场规律的操作守则来代替。
当然,在这样的制度完善下,艺术品藏家们关心的另一个递进问题则将是上文中所提到的“两位专家”的资质。相关法规是否可以隔离专家与拍卖行之间的利益往来呢?上文中所指的“专家”通常是指“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专家”,数量极少,且不被允许参与任何商业形式的鉴定活动。但客观事实是,艺术品收藏所涉及的各专业领域不尽相同,真正能够对某一种拍品给出鉴定意见的专家少之又少。由此可见,该条例实施的潜在难度是,一个普通收藏家如何能够同时找到两位具有如此资历的专家给予相关拍品的真伪证明。
对此,作为拍卖法专家,中央财政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刘双舟的观点则是:因为国际上没有通行的《拍卖法》,因此参与拍卖三方的行为和结果是靠合同约定的。但法律上给予的权利是,拍品上拍前,拍卖公司必须要提前7天公告,于是给了买家自己审查它真伪的时间。也就是说法律实际上把买不买,鉴定真假的权利给了买家,买家可以提前行使。
既然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那么行业条规上是否能够找到对于“拍假”的处理依据呢?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的副秘书长欧阳树英认为,各国的艺术品拍卖企业,对拍卖的标的瑕疵不担保是一种预防风险的方法。因为在艺术品的品鉴方面存在特殊的困难,艺术是主观的,每个人的评判标准都不一样,因此很难建立一个统一的标准。但即便如此拍卖企业仍需承担责任从而保证拍品的质量。从去年开始,中国拍卖协会的一些骨干企业开始遵从中拍协在行业内部推行的“艺术品拍卖标的审定规范”,它要求拍卖企业对拍品审定遵守一套严格的程序——必须要结合业内专家的验证,考鉴,科学的辨伪后再上拍。而拍卖企业的在业务流程上,从一开始工作人员接触到拍品,到各部门的把关,再到专家的会商过程,以及最后拍卖公司高层主管人员宣布拍卖如何上拍,都有详细要求,从而在行业内部的制度流程上尽最大可能保证拍品的可靠性。(孔达达 上海文化艺术品研究院执行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