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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被标为宋代定窑的“美人枕”不久前在澳门拍出近4亿港元的天价,这不仅创造了澳门艺术品拍卖纪录,也刷新了定窑的世界拍卖纪录。不过,迎接它的不是掌声和鲜花,而是质疑声一片。这件“美人枕”被圈内行家指斥为“假得不能再假”“简直就是场闹剧”,认为其有自卖自买、假拍之嫌。
其实,如此闹剧在国内拍场早已不算新鲜事儿。远的不说,前些年诞生的2.2亿元“汉代玉凳”、7280万元《人体 蒋碧薇女士》、1.4亿元宋徽宗《瘦金千字文》,无一不是光鲜的数字背后藏着不可告人的猫腻。这就让人难免生疑:在一个涉及千万藏家和万亿资金规模的市场,拍卖闹剧缘何屡屡上演,艺术品拍卖打假到底有多难?
“假拍”受罚成本几乎没有
在中国收藏家协会学术研究部研究员陈君达看来,“美人枕”事件与前些年那些拍卖闹剧并无二致,“都是拿了一件所谓假古董、国宝上演这么一出闹剧。山东一家文化传播公司就曾搞过一个拍卖会,一件很假的张大千作品居然卖了几个亿。其实这种事情很多,只不过一些过于高调,被发现了。”在他看来,之所以屡屡出现这种事情,是目前的拍卖市场提供了闹剧生长的土壤,“监管层面不作为,毕竟发生这么多起,没有明确处理过,最后不了了之,没什么风险,大家就都去做了。”陈君达认为,国内艺术品市场几近“零监管”,多年难得见到处罚违规拍卖企业和工作人员。
“有的要做苏富比,有的捞一票就行,这就是市场。”据他介绍,不少展览、文化类公司,对外打的旗号都是“拍卖”,即便有些注册资金达到一千万元,具备了拍卖资质,但做法依然是不正规的。“这些山寨拍卖公司的数量已经远远超过正规公司。”在他看来,由于山寨公司并不是拍协会员,拍协根本管不了它们。只有存在明显商业欺诈行为,工商部门才会介入,不过举证很麻烦。“山寨公司在交易流程中比较谨慎,用一些模棱两可的词汇迷惑你,让你举证很难。很多这样的公司还聘请了律师,找律师规避这方面风险,把坑早早挖好了。”
资深艺术媒体人项立平就见识过不少这样的“坑”。据他介绍,北京有一家公司每年都选择在非常高级的酒店拍卖,里面摆的字画应有尽有,仇英、唐伯虎、文徵明的字画,宋画也是一大堆,但全部是标价上千万元的地摊货。他们拼命在现场制造出全是国宝的假象,只要有一个“冒失鬼”跑进来买一件一千万元的拍品,他们整场的成本就回来了。“不过这里存在不小的法律盲区。不像电信诈骗,取证容易,骗子拍卖公司要坚持认为是真的,狡辩称看走眼了,你也很难认定它是存心欺骗;另一方面,买者自负,买到假货只能自认倒霉。”
对于公众质疑中拍协不出面维护买家权益,中拍协副秘书长欧阳树英也是无可奈何。“拍协作为行业协会,发挥的是桥梁、纽带、协调、服务作用,并不具备执法权力。”据她介绍,市面上“假拍”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拍假,即拍卖赝品;再就是拍卖公司刻意抬高评估价以收取高额佣金;第三种是委托方、拍卖方和买受方联手做局制造“天价”成交额。随着越来越多中小拍卖行涌入,许多机构希望通过一次博眼球的天价拍卖奠定自己在业界的地位,多方合谋做局便屡屡出现。
面对愈演愈烈的“假拍”乱象,中拍协一位不愿意具名的工作人员坦言,由于不具备执法权,中拍协每次接到举报都只能致函工商、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求协助核查,但很多时候都没有实质性回应,几无收效。他还透露,撇开那些李鬼拍卖公司,由于中拍协所辖会员(拍卖公司)每年要向协会缴纳费用,中拍协也很难形成真正监管。
艺术品鉴定无“公检法”
“古董古董看不懂,古玩古玩估着玩。要命的是,成千上万人买的全是赝品,至今许多人还蒙在鼓里,认为自己藏着富可敌国的宝贝。我们称之为‘精神富翁’。导致这一结果,一是当事人发财心切,总想着一夜暴富;二是盲目自信,眼光很差却自我感觉良好。说他东西好,他喊你爹;说他东西不好,他骂你娘;三是不识行家,遇上了伪专家,好比那些言必称真的‘全真教’教主。”王立军如此形容那些初涉收藏的人们。
现为中华民间藏品鉴定委员会主任的他认为,拍卖市场乱象的根源还在于评估鉴定之难。“国家目前在艺术品领域没有一个仲裁机构,如同收藏市场没有‘公检法’。前年文化部艺术品评估委员会解散了,就是因为民间藏品太复杂,文化部、文物局明确表态不再组织鉴定了,而当下的鉴定机构鱼龙混杂,开个鉴定书,标明乾隆时期收费2万元,标注康熙时期收费3万元。鉴定机构毫无底线。”
至于引入科学仪器做鉴定的建议,项立平认为“绝对不能相信”,因为它只能鉴定珠宝,书画没办法通过仪器检测。“就好比纸张是宋代留下来的,墨也是宋代留下来的,当代人在上面作的字画,究竟算当代的还是算宋代的?”他认为,鉴定从来不只是一个技术活儿,而是一个体系,“那么多老先生花了那么多心思,写了那么多东西,如果用仪器就能解决问题,我们还怀念、膜拜那些人干什么?”
北京匡时拍卖董事长董国强则认为,若想从根本上解决真假问题,得借鉴西方的市场运作经验,引入第三方机构。“国外艺术家大多签约那些被认可、有诚信的画廊,画廊掌握着所代理画家的鉴定权。而国内大多数是艺术家自产自销,将鉴定权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他以此前吴冠中亲证某作品非本人创作,依然未被法庭采信为例,认为有信誉的画廊不失为一个不赖的第三方。
事实上,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国重新开启拍卖时,就引入了西方通行的艺术品拍卖经营方式,但当时并没有同步引入与之配套的鉴定与估价标准化体系,而是沿用旧时古玩市场形成的凭个人经验和好恶来估定艺术品价格的方式。首都师范大学特聘教授宁强将这一现象归纳为“西式拍卖”与“中式估价”的矛盾。据他透露,目前由首都师范大学艺术市场研究所、中国国家博物馆艺术品鉴定中心、中央财经大学拍卖研究中心等8家学术研究机构组成的“中国艺术品鉴定与估价标准体系研究课题组”已经开始重建评估鉴定体系,包括艺术品分类体系、艺术品分类鉴定估价指南,以及职业评价师资格认证规范等。
不过,这一过程将较为漫长。在王立军看来,主要原因是中国艺术品数量巨大,种类众多,客观上有难度;再就是,大众对专家存有过度依赖心理,而每个鉴定专家只是在某一特定学科领域有很深的造诣和见解。
吁修改《拍卖法》“不保真”条例
此外,拍卖公司该不该“保真”是个长期争论的话题。《拍卖法》第61条特别规定:“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瑕疵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它也因此被称为“免责条款”。在拍品遇到真伪问题而步入公堂时,一则简单的免责声明,是否真的就可以让拍卖公司拍假大行其道?
“要求拍卖公司卖出去的都是真品,好比让医生只能把病人治好,其实是超出能力范围的。”一位拍卖公司老总认为现行条款并无不妥。而写出《谁在拍卖中国》的文化学者吴树认为,“虽然医院不能保证一定把病人医治好,但如果出了医疗事故,却不能不追责。”他认为,现行《拍卖法》有偏袒拍卖公司之嫌,加之相关职能部门不作为,是造成目前拍卖闹剧屡屡发生又无人追责的根源。
对于《拍卖法》修订一事,中央财经大学拍卖研究中心主任刘双舟透露,“已经操作了十年,但始终进入不了修订程序,难点就是拍卖行业太小了,不影响国计民生,根本排不上队。”不过,他也表示,即便今后要修订,“免责条款”这一条也不会被剔除,“可以细化,消除误解。拍卖公司以为只要声明了,就不担责了;买家以为它这么声明了,就是没责任了。其实双方理解都是有误的。”他解释说,条款原文是“不能保证真伪的”,突出的是“能力”,它暗含的前提是,你有能力保真的时候,你是得保真的。“有些拍卖公司片面地理解为不愿意保真了,就发表这一声明,是不对的。除非限于目前的鉴定水平,看不出真伪。”
据他透露,今后修法的话,将会在这条下面补充上两条细则,即什么样的声明是有效的,可以免责的;什么样的声明是无效的,不能免责的。“整场拍卖会,我都不保真,那肯定是有问题的。几千个标的都不能保证吗?连家具是木制的都不能保证吗?”
“一个总体思路就是不能把鉴定真伪的风险全部转嫁给买家。”刘双舟说,目前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的问题在于,对买家的权利保障偏少。“比如对拍卖行虽不能强制保真,但可以立法限制它们以诱导性语言作虚假宣传,在预展期间充分保障买家知情权等。”
事件回放
史上最贵“枕头”未交割
备受争议的“美人枕”依然在口水漩涡里摇摆。将时间推回到半个多月前,中国舍得拍卖国际(澳门)有限公司的首场拍卖会上,一件被定名为“宋代定窑美人枕”的拍品,经过数十次竞价后,最终以3.5亿港元落槌,加上13%的佣金后,成交价接近4亿港元(约合人民币3.17亿元)。据了解,这件美人枕长43厘米,宽15.5厘米,上拍时还附有香港中科研发中心专门出具的热释光测定报告,结果显示,其最后烧制年代距今900至1100年。北京东方大学(民办教育机构)文物学院院长李彦君认定其系真品,说它是“研究宋代文化和陶瓷艺术的珍贵实物资料”。
不过,这些并没有打消人们心中的疑虑。如此国宝级文物为何不找国际拍行苏富比、佳士得,或者国内嘉德、保利这样的大拍行,而是取道澳门,选择一家成立仅半年、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如果它是真的,从内地带到澳门,就涉嫌走私文物。它还敢报新闻,敢炒作?” 中央财经大学拍卖研究中心研究员季涛认为,这件“天价”拍品很可能是赝品。
即便回到器物本身,也有不少疑点。不少人拿“美人枕”和去年创出天价的“明成化斗彩鸡缸杯”相比较,著名收藏家朱绍良表示,同为瓷器,这“美人枕”与它根本不在一个层级。在他看来,珍贵文物讲究流传有序,鸡缸杯是传世名品,在陶瓷史上是有地位的,“说到明代瓷器,最让人称道的是‘洪武釉里红、永乐宣德青花、成化斗彩、嘉德万历五彩’,鸡缸杯就是成化斗彩的代表器物。这回上拍的‘美人枕’,此前有几人听过?无非是抄袭故宫藏‘娃娃枕’,博人眼球。”
中国收藏家协会学术研究部研究员陈君达甚至直呼“美人枕”为“肥婆枕”。“单从网上发布的图像,就可以判定它的比例、开脸都假得离谱,属于大瞎货造型。”据他介绍,定窑美人枕是存有标准器的,它是存放在河北曲阳定窑遗址文物保管所的一件出土文物,“两相比对,你就会发现这件拍品连仿冒都仿得粗制滥造。”
收藏家涂睿明在景德镇经营着一家规模不小的陶瓷店铺,经常与瓷器圈内仿古高手过招。据他透露,这桩拍卖里面明显有人在操控,而且此前通过办展等形式做了挺长时间准备,过了几道手。“从东西上来说,圈内人心知肚明,就是一个笑话,估计连他们自己也没想到能把价格抬到这么高。”在他看来,这件连“伪作”都算不上的骗人之作,买家不大可能因为打眼而上当受骗,“那就只剩下了第二种可能—知假买假。真正幕后用意,很难知道,但不排除做假的人和拍卖公司勾结做局。”真假之辩还在继续,不过,时至今日,这件史上最贵“枕头”并没有完成交割是事实。
著名“拍假”
宋徽宗“千字文”真假之谜
2012年1月,由广东中翰清花拍卖有限公司在深圳主办的“清花岁月”跨年拍卖会上,一件宋徽宗《瘦金千字文》书法作品拍出了1.4亿元天价。据称这一作品是宋徽宗赐给北宋权宦童贯的。然而,成交后仅时隔一天,上海博物馆即对此提出质疑。博物馆书画部主任单国霖明确表示:目前存世的宋徽宗《瘦金千字文》只有一件,收藏于上海博物馆,他“从未听闻有两件”。而拍卖方坚称“上海博物馆的藏品是手卷,我们的拍品是册页。虽然写的都是‘千字文’,但形式完全不同。”不过,更多鉴定者认为:如果同属乾隆收藏,则清宫势必会有记录,但目前记录的只有上海博物馆这件。
“汉代玉凳”引坐具之争
2011年1月,北京中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举行的“古玉雅集古代玉器专场拍卖会”上,一件汉代青黄玉龙凤纹梳妆台及坐凳以2.2亿元成交,创下玉器拍卖世界纪录。不过,这套被拍卖公司描述为“让今人看后叹为观止,具有极高的收藏和历史价值”的文物珍品,很快遭网友吐槽:汉代根本就没有“凳子”,连造假都造得相当不专业。此后,不少学者纷纷发文支持,认为汉代人的起居方式为“低坐”,即以席地而坐为主,这套梳妆台及玉凳系仿清代宫廷家具的样式。不过,为这套拍品出具鉴定证书的故宫博物院研究员、业内知名玉器鉴定专家周南泉坚称“鉴定结果无误”。最终,这件拍品没有完成交割。
徐悲鸿天价画系学生习作
2010年6月,北京九歌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在春拍中,以7280万元人民币拍出名为《人体 蒋碧薇女士》的“徐悲鸿油画”。同时配发的还有“徐悲鸿长子徐伯阳”所出示的“背书”和“徐伯阳与这幅画的合影”。背书文曰:“此幅油画《裸女》确系先父徐悲鸿之真迹为先父早期作品为母亲保留之遗物徐伯阳(钤印)二七年九月廿九日”。然而,2011年9月,中央美术学院首届研修班部分学生联名声称,这幅油画是他们当年的习作。著名画家陈丹青认为这甚至都不能称为“伪作”,完全是拿了一张不相干的画说是徐悲鸿画的,如同指鹿为马。
吴冠中证伪被判无效案件
2009年12月,持续数年之久的吴冠中《池塘》伪作案终审,法院维持原判,称拍卖方不负责鉴定拍品真伪,原告败诉。原来,2005年12月,上海买家苏敏罗在北京翰海拍卖会上,以253万元拍到一幅吴冠中的油画《池塘》。然而,2008年7月,这件作品却被吴冠中确认为假画,并在画作上亲笔写下“此画非我所作,系伪作”。于是,苏敏罗一纸诉状起诉北京翰海拍卖公司和拍卖委托人萧富元,要求全额返还购画款。最终北京市高院终审裁定苏敏罗败诉。法院认为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拍卖公司应负有对拍品进行鉴定的责任,苏敏罗遭受的经济损失属于艺术品拍卖特有的正常交易风险。(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