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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全运,绘津城”天津市水彩艺术作品展征稿启事。
天津美术网讯 为展示天津市民良好精神风貌和都市风采,将和平区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与全运文化相融合,体现天津人文明礼貌、热情好客的良好形象,体现“品质和平”的新气象、展现和平区文化元素,展示和平人良好精神风貌和日新月异的城市面貌,以文明和谐的氛围迎接第十三届届全国运动会。天津市美术家协会、天津市美术家协会水彩画专业委员会、天津市和平区文和旅游局决定举办“迎全运 绘津城”天津市水彩艺术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天津市美术家协会、天津市美术家协会水彩画专业委员会、天津市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天津和平文化宫
(二)组织委员会:
艺术顾问:石增琇 贺建国 陈重武 李宗儒 古聿浚 薛义
会长:朱志刚
副会长:董克诚、郭振山、滑寒冰、王刚、魏瑞江、杨东风
二、展览时间和地点:
展览时间:2017年8月1日至8月10日
展览地点:天津和平文化宫
三、参展作品要求:
(一)本次展览欢迎反映群众体育活动、竞技体育比赛和体育历史文化,以及展示中华体育精神和奥林匹克精神为题材的作品参展,根据水平会优先考虑,也欢迎表现美丽津城的作品参展。
(二)展览面向全市广泛征稿,为每一位热心参与的美术家和美术爱好者提供公开、公平的参展机会。
四、参展作品评选:
(一)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尺寸(雕塑作品须注明用材)、创作时间、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天津水彩专业委员会会员微信群”及“天津水彩教室微信群”公布。
(二)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送原作参加复评。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三)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50厘米(宽)。作品自行装框,画框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以免镜面破碎伤及作品。
五、作品收件时间和地点: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23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收作品原作时间:2017年7月26日至7月28日(上午九点至下午4点)
收照片及原作地址:天津和平区文化宫(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2号路42号)
邮编:300052
收件人:王 彤 办公室电话:13002210408
六、作品评选:
(一)本次展览拟评出参展作品200件。包括:一等奖5件、二等奖10件、三等奖15件、优秀奖30件和入选奖。
(二)评选委员会由天津美协水彩画专委会聘请相关专家组成。
(三)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
七、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一)展览组委会及其展览办公室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参展作品的安全。作者应严格按送展作品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办理,确保作品的安全。对于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造成作品损毁,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二)凡送展作品作者应确定作品的保险价,保险费用自理。
(三)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作品集及宣传的权利。承办单位在征得作者同意后有优先收藏作品的权利,作品收藏费由收藏者支付,收藏费的数额由收藏者与作者协商确定。收藏作品的所有权归收藏者,著作权属于作者。
(四)所有入选作品均由天津市美术家协会水彩画专业委员会颁发入选证书。
(五)展览结束后,展览办公室负责在两天内将展品退回。或征得本人同意后,由承办单位收藏。
(六)凡送作品参加本次展览的作者,须视为认同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及相关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未尽事项由天津市美术家协会水彩画专业委员会授权“迎全运 绘津城”天津市水彩艺术作品展览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天津市美术家协会水彩画专业委员会
2017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