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之尊”全国山水画(中国画)、水彩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泰山,气势雄伟磅礴,以风景壮丽著称。享有“五岳之首”、“天下第一山”的称号。自古以来,中国人就崇拜泰山,有“泰山安,四海皆安”的说法。为弘扬中国山水画、水彩画,展示当代中国画、水彩画创作的新成果,促进中国画、水彩画的创新与发展,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泰山之尊”全国山水画(中国画)、水彩画作品展将在泰安市举办。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泰安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泰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协办单位:山东泰山之韵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 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吴长江 王云鹏
副主任:徐 里 杜 军 徐恩虎 张志民
秘书长:杜 军(兼) 丁 杰 刘 康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孔维克 王光尧 朱全增 孙成刚 李宝林
崔晓东 张复兴 陈 坚 李 斌 赵洪岩
刘建东 刘寿祥 赵云龙 董竟成 周 刚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
办公室副主任:赵洪岩 张少雳
展览编辑:张英财
三、 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四、 展出日期:2014年4月
五、 展出地点:泰安市
六、 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优秀作品60件(其中中国山水画作品40件,水彩画作品20件),入选作品240 件(其中中国山水画作品160件,水彩画作品80件)。
七、 作者待遇:
1、 该展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 优秀作品60件(税前中国画收藏费20000元/件,税前水彩画收藏费30000元/件);入选作品240件(税前中国画收藏费12000元/件,税 前水彩画收藏费15000元/件)。作品全部由组委会收藏。
3、 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 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 参展要求:
1、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参加初评,照片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送原件地址另行通知),同时通过邮局汇寄150元评选费进行终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在三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3、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九、 送件要求:中国画画幅尺寸统一6尺整张,横竖不限。水彩画画幅尺寸不小于76CM×56CM。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3月15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 A座710,邮编:100083
收件人:张英财 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3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