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4年1月7日召开全国美展中国画展区作品征选暨创作动员部署会。
第十二届全国美展作品征选暨天津市美术作品展览
征 稿 函
为了展示第十一届天津美术作品展以来五年间我市美术事业发展的新成就,进一步推动美术创作的蓬勃发展,并根据今年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美协将举办“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的时间和选送作品的要求,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天津市美术家协会将于2014年7月10日至20日在天津美术馆举办“第十二届全国美展作品征选暨天津市美术作品展览”。每五年举办一次的“天津市美术作品展览”,是我市最高级别的、权威性、综合性大展。适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不仅是对我市五年来美术创作进行大检阅、大总结的一次大展,更是迎接全国第十二届全国美展,争取在全国美展上夺得好成绩的关键性大展。本届展览要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提倡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有机统一。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彰显天津美术特色,进一步推动我市文艺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为建设美丽天津、建设独特魅力和创造活力的文化强市而贡献力量。
现将征集作品的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展览对应全国美展,将征集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雕塑、壁画、漆画、艺术设计、实验艺术、年画、漫画、连环画、插图、动漫、书籍装帧、综合材料、陶艺等作品。凡本市常住户口的美术家和爱好者均可报名应征。凡2009年市十一届美展以后创作的作品,无论参加过全国或天津任何种展览,均可报送参评。
二、征稿要求:
创作指导思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体现核心价值观念,体现实现建设美丽中国,中国伟大复兴之梦和建设美丽天津的自觉和自信,体现出经典性、传承性、创新性。
1、每位作者每个画种最多只准报送2件作品。每件作品收取参评费人民币50元。(落选作品不退参评费)
2、参评作品一律在送交作品时按要求清楚、准确地填写作品登记表,同时领取退件通知单(取画凭此退画通知单)。
3、为了保证应征作品的安全、运送方便和评审工作的便捷,报送和参展作品一律自行装裱和装框,要求平整、结实、整齐、美观。
4、参照第十二届全国美展的要求,装裱的作品均不得超过规定尺寸,否则不予参评入展。(第十二届全国美展各画种作品创作、装裱规格要求请见第三项的具体规定)
5、征集期限:6月20日至6月30日。逾期不候。
6、送件地点:河西区平江道60号市文化中心天津美术馆一楼展厅。
三、具体规定
1、中国画作品须自行装裱。可将带有绫边的单片装裱在硬板上。硬板制作必须平整、结实、美观,不易变形。作品托裱必须牢固,不易破裂。
2、作品自行装裱做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3、按照全国美展统一要求,此展的中国画不收装轴作品,不收带有玻璃镜框和其它任何透明材料的作品。
4、油画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 200厘米(宽)。作品须有内外框,画面背后粘贴作品标签。
5、版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20厘米(宽)。作品必须由作者负责装框,可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但不得使用玻璃。
6、水彩粉画作品自行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50厘米(宽)。作品必须由作者负责装框。如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
7、雕塑作品尺寸要求最大边在200厘米里以内,重量在150公斤以下。作者在7月2 日前可先为全国美展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0寸),参加初评。入围后,待市美展闭幕后,由作者直接报送全国展区。具体要求请看第十二届全国美展的有关规定。
四、作品评审
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一定的比例,以评议和投票的方式决定所有报名应征作品的入展、获奖。
根据我市美术创作的现状,初定各个画种入展此次美展的数量为:中国画300件,油画120件,版画50件,雕塑15件,水彩(水粉)60件,漫画、漆画、连环画、插图、壁画、动漫、书籍装帧、艺术设计、实验艺术、综合材料、陶艺等约80件,总共560件左右入展作品。并从入展作品中按照画种和一定比例评选出金、银、铜奖若干。
报送全国第十二届全国美展的作品,按照中国美协分配的比例,从我市展品中评出。凡未入展我市展览的作品,均不另行报送。(中国美协规定可直接报送的画种除外)
评委和特邀作者的作品不参加评奖,按照全国美展规定,评委作品可不占名额。直接报送全国美展各大展区参加评选。
(评委会成员名单和评审细则另行公布)
五、参展须知
1、凡通过评审参加本届美展的作品和获奖作品,组委会将颁发入展证书和获奖证书。
2、凡入选本届展览作品的非天津市美协会员的作者,均作为加入市美协的条件之一。
3、凡入选本届展览的评委作品和入选作品,主办单位将有权结集出版,并在媒体宣传上选用发表。
4、凡未入展作品与入选作品在展览结束后三天内到天津美术馆领取作品。
5、按照全国美展规定分配的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名额报送全国各大展区 。
6、凡报名参加本届展览作者,无论作品入选与否,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届展览的各项规定。
六、主办单位及领导机构
本届展览由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天津市美术家协会共同主办。天津美术馆协办。由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负责人和天津美术界权威人士组成组委会、评委会,并设展览办公室(组委会和展览办公室名单另附)。
展览办公室设在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102号天津美协。
具体联络人:潘津生 张英楠 罗雪娜 杨燕华 曲燕 高学年 吴玉亮
联系电话:27112060 27112381 邮编300022
电子邮箱:meixie2060@126.com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天津市美术家协会
2014年1月17日
·全国美展中国画展区作品征选暨创作动员部署会召开
·津门画家备战全国美展 力争创作出一批优秀作品
·第十二届全国美展“中国画展区”组委会成立
·第十二届全国美展作品征选暨天津作品展组委会成立